对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合并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产妇进行综合护理的效果分析
活动性,例数,出血量,1资料与方法,1一般资料,2方法,3观察指标与疗效判定标准,4统计学方法,2结果,1对比两组产妇活动性出血停止的时间,产后2h的出血量和住院的时间,2对比两组产妇治护的效
勾翠英(盐亭县人民医院,四川 绵阳 621600)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是一种常见的妊娠期疾病。有统计数据显示,该病在我国妊娠期女性中的发病率约为9.4%。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是导致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产后出血是产妇常见的产后并发症。产妇在产后的24 h内,若其阴道的出血量超过500 ml,即可诊断其发生了产后出血。导致产妇发生产后出血的因素较多,其中宫缩乏力是导致其发生产后出血的主要因素[1]。临床研究表明,妊娠高血压综合征产妇发生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的风险较高。在本文中,笔者主要研究对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合并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产妇进行综合护理的效果。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本文的研究对象是2016年4月至2017年4月期间盐亭县人民医院收治的84例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合并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的产妇。这些产妇的纳入标准是:其病情均符合临床上关于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诊断标准。2)合并有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2]。这些产妇的排除标准是:1)合并有心血管疾病。2)存在严重的肝肾功能不全。3)处于昏迷状态。4)经治疗无效死亡[3]。将这84例产妇随机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对照组产妇的年龄为21~37岁,平均年龄为(28.23±1.54)岁;其孕周为37~41周,平均孕周为(39.43±0.56)周;其中,有进行自然分娩的产妇12例,有进行剖宫产手术的产妇30例。观察组产妇的年龄为22~38岁,平均年龄为(28.68±1.83)岁;其孕周为38~41周,平均孕周为(39.52±0.53)周;其中,有进行自然分娩的产妇11例,有进行剖宫产手术的产妇31例。两组产妇的一般资料相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对两组产妇均进行对症治疗,包括对其进行降血压、按摩子宫、补充血容量及维持水电解质平衡等治疗,同时用缩宫素对其进行治疗。对于进行药物治疗无效的产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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