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护理干预在小儿哮喘急性发作期雾化吸入治疗中的价值
肺活量,呼气,1资料和方法,1临床资料,2护理方法,3仪器,4观察指标,5统计学方法,2结果,1两组患儿雾化吸入前,雾化吸入15分钟后的肺功能指标变化情况分析,2两组患儿的临床体征改善时间对比,3两组患儿的
张丽华(巨野县人民医院儿一科,山东 菏泽 274900)
支气管哮喘是儿童常见的呼吸道疾病,是以多种细胞和细胞组分参与、以气道慢性炎症为特征的异质性疾病,病发时会出现咳嗽、喘息、气促、呼吸困难等症状,病情易反复发作,可影响儿童的生长发育和生活质量[1]。控制哮喘是一个长期过程,其对药物治疗和管理的要求较高,但儿童自我管理意识和行为能力较弱,需要在其监护者的参与和协助下完成。哮喘控制治疗应尽早开始,并要坚持长期、持续、规范、个体化的治疗原则。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期需要快速缓解临床症状,如雾化吸入平喘、抗炎治疗,而患儿因年龄较小,对于雾化吸入的依从性较差,因此治疗过程中需要予以综合护理干预[2]。本研究纳入2022 年7 月至2023 年6 月在本院接受诊治的哮喘急性发作期患儿112 例,旨在观察小儿哮喘急性发作期予以雾化吸入治疗时实施综合护理干预的临床效果,现报道如下。
1 资料和方法
1.1 临床资料
纳入2022 年7 月至2023 年6 月在本院接受诊治的哮喘急性发作期患儿112 例,全部研究病例均予以雾化吸入,根据随机对照法分为基础护理组(n=56)、综合护理组(n=56)。纳入标准:符合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哮喘学组制定的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的诊断标准[3];家属对本研究知情同意,自愿参与;无其他呼吸系统病变;第一次在本院予以治疗的患儿。排除标准:心肺功能异常者、入院前服用其他相关治疗药物者。本研究经本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批通过,伦理审批号:2022KYLL065。患儿中男性72例,女性40例 ,年龄6~14岁,平均年龄(8.2±0.6)岁;综合护理组男性36 例,女性20 例,年龄6 ~14 岁,平均年龄(8.3±0.7)岁;基础护理组男性36 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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