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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486083
全厂事故气排放系统的方案研究
http://www.100md.com 2023年8月22日 化工与医药工程 2023年第4期
背压,管径,火炬,1研究对象,2排放系统划分,1排放系统划分,2排放量叠加原则,3排放系统设计,1外管走向图,2排放系统工况分析,3排放系统计算,4汇总,5背压与管径,4总结
     马思中

    (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上海 200120)

    全厂可燃性气体排放系统是石油化工厂在紧急事故时保证工厂安全的重要手段,为了及时处理各装置生产中正常排放的易燃、易爆等有害气体,并能处理开停车和事故状态下释放的大量气体,保证装置安全正常运行,一般都配套建设了事故气排放系统。事故气排放系统设计需要对各装置排放源进行分析、汇总、归类,并进行必要的计算。本文以某新建工厂为例,研究全厂事故气排放系统方案。

    1 研究对象

    某厂各装置涉及易燃易爆的原料、产品、中间品种类繁多,涵盖了极度危害、高度危害、中度危害的介质,部分化学品还具有较强腐蚀性。

    本次讨论的工厂各装置主要排放工况如表1 所示。

    表1 各装置排放工况汇总Tab.1 Summary of emergency relief case

    2 排放系统划分

    2.1 排放系统划分

    事故气排放系统划分原则如下:

    (1)酸性气具有较强的腐蚀性,进入全厂性排放系统将造成整个系统的材质提高、增加工程投资,需设置专用的排放系统;

    (2)能与排放系统内其他介质发生化学反应的,需设置专用的排放系统;

    根据表1 各装置事故工况排放介质的性质,事故气排放系统可根据物性划分。

    初步划分如下:A 火炬用于处理苯、环己烯等极度危害、高度危害介质[1];B 火炬用于处理乙酸等腐蚀性介质;C 火炬用于处理氨气[2]。排放系统划分如表2 所示。

    表2 排放系统划分Tab.2 Gas discharge system division

    2.2 排放量叠加原则

    通过调查和收集的信息表明,不论国内还是国外,采用简单叠加原则确定事故气排放量是比较普遍的方法。可以归纳为如下五种叠加原则:(1)全部装置事故排放量100%叠加;(2)一个最大装置排放量与其余装置事故排放量的50%叠加;(3)只考虑一个最大装置的事故排放量;(4)考虑两个装置最大事故排放量叠加;(5)一个最大装置排放量与其余装置事故排放量的30%叠加[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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