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风味,就是味觉的情人
文/沈嘉禄枕边有一本钟叔河先生选编的《知堂谈吃》,临睡前常常翻几页。周作人下半辈子是在京华度过的,也许是水土难服的缘故,对故乡的食物总是挂念在心。尤其到了晚年,每遇凄风苦雨,就会通过回忆儿时的美食来排遣纷乱的心绪。但周作人的高明之处在于,冲淡的文风在美食小品中也体现得相当鲜明,忆及某种乡土小吃,从眼前切入并转换时空,絮絮道来不拖泥带水,摹写人事多用白描手法,又与彼时的情景相关或暗合,自然而然地带出一段往事人情来。
他在《腌鱼腊肉》中写道:腌鱼腊肉是很好吃的东西,特别我们乡下人是十分珍重的。这里边自然也有珍品,有如火腿家乡肉之类,但大抵还以自制的为多。如酱鸭风鸡、糟鹅糟肉,在物力不很艰难的时光,大抵也比制备蔬菜干菜差不了多少,因为家禽与白菜都可能自备,只有猪肉须行从店铺里去买来。
在《吃烧鹅》中写道:小时候扫墓采杜鹃花的乐趣到了成年便已消失,至今还记忆着的只有烧鹅的味道,因为北方没有这东西,所以特别不能忘记也未可知。
身为绍兴人,当然离不开酒。
周作人在《谈酒》一文中这样写:大人家饮酒多酒盅,以表示其斯文,实在是不对的。正当的喝法是用一种酒碗,浅而大,底有高足,可以说是古已有之的香槟杯。平常起码是两碗,合一“串筒”,价值似是六文一碗。串筒略如倒写的凸字,上下部如一与三之比,以洋铁为之,无盖无嘴,可倒而不可筛,据好酒家说酒以倒为正宗,筛出来的不大好吃。
鲁迅虽然在文章中很少谈到美食,但一经提及,似乎感情更浓。他在《朝花夕拾》里写道:我有一时,曾经屡次忆起儿时在故乡所吃的蔬果,菱角、罗汉豆、茭白、香瓜。凡这些,都是极其鲜美可口的,都曾是使我思乡的蛊惑。
周氏兄弟的文章我是极爱读的,而涉及故乡食物的文字,往往更能打动我的心,因为他们都是通过美食来抒发别样的怀抱。再从物质层面考察,他们爱所喜的食物,决计不是山珍海味,而是寻常人家的家常风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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