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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795290
不同性别肿瘤病人对获知疾病真实信息和治疗决策偏好的质性研究
http://www.100md.com 2024年5月9日 循证护理 2019年第10期
医护人员,病情,1对象与方法,1研究对象,2方法,2结果,1主题1:关于获取疾病真实信息和治疗决策的相同点,2主题2:关于获取疾病真实信息和治疗决策方式的不同点,3讨论,1积极主动告知病情并辅助决策
     肿瘤治疗难度高,死亡率高,是世界难治性恶性疾病,也是我国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严重影响我国居民健康。近年来,我国肿瘤发病率增加,肿瘤病人死亡率呈逐渐上升趋势,受到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关注[1]。《2012中国肿瘤登记年报》显示:我国肿瘤发病率为285.91/10万,城市和农村发病率分别为303.91/10万和249.98/10万[2]。目前,由于医疗技术尚未完全攻破肿瘤,“病人是否应该被告知真实病情” 一直在肿瘤研究领域是热门争论。 受个人知情论、自主决策权和公民维权意识影响,国外肿瘤病人对自身疾病诊断及预后完全知情,而我国肿瘤病人知情权需求未能得到完全满足。随着医疗水平发展以及西方文化影响, 病人希望被告知诊断和预后的比例越来越高, 同时家属和医生赞成知情同意的比例也在上升[3-5]。研究表明:医疗坏消息的告知是可行的[6]。如果肿瘤病人了解他们的病情,他们就更有可能配合医生,积极接受治疗,从而有利于延长生存时间[7-9]。对于晚期肿瘤病人,了解病情可以使病人更倾向于做出对自己有益的选择,减少无效或有害的医疗治疗,并显著减轻疾病不确定感和焦虑。但就实际操作性而言,考虑到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 有着独特的文化背景和国情, 尤其在医疗改革不断深入新形势下, 肿瘤告知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病人的人格特征、文化水平、社会地位、性别以及肿瘤所处阶段都会对医护人员告知病人疾病真实信息的行为造成影响。目前的国内外研究中关于不同性别肿瘤病人对获知疾病真实信息偏好的研究较少。本研究运用质性研究方法,探讨不同性别肿瘤病人对获取疾病真实信息和治疗决策的偏好,旨在为临床医护人员更好地选择病人疾病真实信息告知方法提供参考。

    1 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采用目的抽样法,抽取2018年5月—2018年6月在天津市某三级甲等医院住院的16例肿瘤病人(男8例,女8例)作为研究对象,使用半结构化访谈提纲对其进行深入访谈。纳入标准:①年龄>18岁;②病理确诊;③有基本的文字阅读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④知情同意且自愿参与本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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