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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795055
1 030名武汉市民对预前指示的知晓率、态度及影响因素的分析
http://www.100md.com 2020年11月23日 循证护理 2020年第10期
结果显示,1对象与方法,1研究对象,2调查方法,3统计学方法,2结果,1调查对象一般资料,2武汉市民对预前指示的知晓率及态度,3影响预前指示态度的单因素分析,4影响预前指示态度的Logistic回归
     林慧菁,倪 平

    预前指示(advancedirectives,AD),又称预先指示或预立医疗指示,是指病人尚能自主决策时预先做出的安排,用以声明自己将来丧失意愿表达能力时选择何种医疗照顾[1]。其目的是了解当病人无法自行表述时希望得到的医疗救治方式[2]。预前指示主要包含两部分:一是生前预嘱(living will),是人们在意识清醒时签署的一个书面计划,用于说明当病人病情恶化或临终时需要的医疗护理方式,仅在病人处于危急或意识不清时才生效[3];二是医疗决策代理人(durable power of attorney),是指病人在其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不能做出选择时,指定的代替其做医疗决定的人,此人可为配偶、父母、子女或朋友等[4]。预前指示最早由美国提出[5],近年来在多个国家及地区得到承认和使用,美国[6]、荷兰[7]、澳大利亚[8]等国家均已颁布了相关法律。我国台湾[9- 10]、香港[11]也颁布相关法律,促进了预前指示的推广。我国大陆目前尚无与预前指示有关的法律法规[1]。目前,我国有关预前指示的研究对象主要为养老院老人[12]、三级甲等医院护理人员[13-15]和癌症病人[16-18],尚无有关普通民众对预前指示态度等的相关研究。本调查针对武汉市普通市民,探究其对预前指示的知晓程度和态度,并分析相关影响因素,为预前指示在国内的普及提供研究基础。

    1 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2018年6月—2019年1月便利抽取武汉成年市民为研究对象。纳入标准:①目前居住于武汉市;②居住于武汉的时间≥1年;③认知、言语功能正常。排除标准:①外籍居民;②未成年人。

    1.2 调查方法

    1.2.1 调查问卷与预试验

    本研究的调查问卷采用Chung等[19]的调查问卷,共47题,包括6个维度:①一般人口学资料,共14个条目;②健康状况维度,共5个条目;③预前指示态度维度(包括医疗决策代理人),共10个条目;④生命维持治疗维度,共6个条目;⑤对如何度过生命晚期的选择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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