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群组化孕期保健模式在初产妇中的应用
1资料与方法,1一般资料,2干预方法,3观察指标,4统计学方法,2结果,1积极心理资本(见表1),2自我管理能力(见表2),3孕期健康行为依从性(见表3),4产妇分娩方式,会阴情况,产生2h出血量及新生儿1minApga
黄 静,周伟倩苏州市立医院,江苏215000
近年来随着我国二胎政策的全面开放,对于孕产妇及新生儿的卫生工作相关研究的投入达到了小高潮[1]。如何保障孕产妇在孕期、分娩期间的健康以及新生儿的健康是目前社会关注的热点[2]。过往对孕产妇实施的传统干预主要包括孕期健康教育课程及定期产检等,但上述模式通常很难满足孕妇及其家属的心理及社会需求[3-4]。随着目前人们接受服务意识的增强,更需要新式管理模式以满足其需求[5]。中心群组化孕期保健模式是以孕妇为中心,并充分强调孕产妇“人”的属性,而非将其作为女性妊娠期中的一个客体对待,并将孕周相近的孕妇组成一个小组,实施定期小组活动,通过中心群组的形式为其提供科学保健干预[6-7]。在本研究中对于我院产检的初产妇实施中心群组化孕期保健模式干预,对比常规干预效果,现将结果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2019年1月—2020年1月在我院产检的148名初产妇,随机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各74人。对照组年龄21~35(27.92±3.05)岁;孕周28~32(30.01±1.13)周;学历:初中及以下15人,高中或中专35人,专科及以上24人;流产史:0次48人,1次或2次18人,≥3次8人。观察组年龄22~35(27.65±2.94)岁;孕周28~32(30.12±1.20)周;学历:初中及以下17人,高中或中专36人,专科及以上21人;流产史:0次50人,1次或2次17人,≥3次7人。纳入标准:①单胎初产妇;②孕周28~32周;③年龄>18岁;④近6个月未接受药物治疗;⑤孕妇及家属对本研究知情同意。排除标准:①存在精神疾病;②存在语言沟通障碍;③存在认知功能障碍;④合并严重躯体疾病;⑤合并妊娠并发症;⑥存在剖宫产指征。两组年龄、学历等一般资料比较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7189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