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判决文书分析定向医学生违约行为及应对策略的质性研究
doi:10.12102/j.issn.2095-8668.2025.12.0172010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卫生部)等5个部门联合启动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以下简称“定向医学生”)的免费培养工作,重点为乡镇卫生院及以下的医疗卫生机构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1]。引导专业人才回流农村、服务基层,执行就业定向协议是这一工作的关键所在。但根据部分省份的公开信息,定向医学生违约数量逐年增加且呈上升态势。如甘肃省卫生健康委(2019年)河南省卫生健康委(2019年)四川省卫生健康委(2020年)统计的定向医学生违约人数分别为85、92、93人[2]。在众多违约事件中,若是缔约双方私下协商未果而诉诸法律手段,不仅使多方主体在漫长过程中的人才培养努力化为泡影,更容易引发社会公众舆论,直接消解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政策长期以来树立的权威性与社会公信力。目前,我国定向医学生履约情况整体良好,平均履约率较高,职业发展态势积极正向[3]。但部分定向医学生出现违约行为,不论是双方私下协商解除就业定向协议,还是诉诸法律手段终止协议合同效力,均不能掩盖其违约的既定事实;这不仅是对政策本身权威性的侵蚀,也是对广大如期履约定向医学生利益的侵害。因此,本研究运用质性研究方法对中国裁判文书网中的35份违约判决书(含一审和二审)进行分析,厘清定向医学生违约案件中违约行为的主观和客观因素,并尝试提出应对策略,以期为我国定向医学生的违约行为治理提供参考。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中国裁判文书网是最高人民法院建设的司法公开平台,收录了全国各级法院的裁判文书,其数据来源具有较高的权威性与可信度。本研究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中的相关信息,检索时限为2017年9月25日一2024年6月1日;以“定向医学生\"为主题词,采用该网站自带的高级检索功能进行检索,初步检索共发现43条文本记录。结合已有研究者对定向医学生违约行为的界定明确纳入和排除标准。纳入标准:1)主体为定向医学生与乡镇卫生院或县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2)判决书内容与定向医学生履约、违约高度相关;3)判决案由为人事争议或合同争议。排除标准:1)主体仅为定向医学生、乡镇卫生院、县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其中一方;2)判决书内容与定向医学生履约、违约关联性较低;3)案由非人事争议与合同纠纷。2名研究者根据纳入和排除标准交叉核对后,最终确定35份判决书,包括一审27份和二审8份。
1.2 研究方法
将判决文书整理好逐一编号后导人Nvivo12Plus软件进行质性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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