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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428516
共享决策干预对脑梗死患者决策意愿及病情管理的影响
http://www.100md.com 2019年4月28日 温州医科大学学报 2019年第4期
护患,护士,1对象和方法,2结果,3讨论
     伍艳,李亮,郎成允

    (1.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神经内科,四川 内江 641000;2.杭州医学院 临床医学系,浙江 杭州310013)

    在和谐医疗大环境下,由患者共同参与医疗护理举措的决策能体现出患者参与权,这不仅能调动个体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更能提高患者对自身所享受到医疗服务的满意度[1-2]。但是,由于护患之间对疾病的认知储备欠缺、决策情境多样以及健康照护环境的不确定性,均给患者临床决策的参与带来了一定挑战[3-5]。临床护理参与决策是指患者在医疗照护进程中需参与进去的医疗照护程序,这将直接影响患者的生活品质和家庭美满[6]。在传统的医疗照护模式下,患者的诊疗决策实际上是由医师及护士占有主导地位和话语权[7]。但是,由于临床诊疗照护措施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可能存在风险以及患者的生活质量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这均给临床决策带来了更复杂的影响因素[8-9]。为了能实现临床护理照护价值的最大化效益,WHO提出了患者参与决策的倡议[10]。患者的参与能有效化解护患冲突,并实现共享决策护理模式下的决策互动[11-13]。由于共享决策护理模式尚未在国内推广与普及,仍缺乏一定的数据支撑。本研究旨在进一步剖析该项护理模式应用于脑梗死患者所达成的临床成效。

    1 对象和方法

    1.1 对象 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在2016年6月至2018年5月收治的104例脑梗死患者,利用随机数字表作为分组依据,将其划分为研究组和对照组,每组各52例。纳入要求:①经颅MRI或CT扫描检查,以及血生化检查,确诊为脑梗死;②患者的心功能、肾功能和肝功能等各项指标良好;病情均已处于稳定期,各项生命体征平稳;③未伴有自身免疫性疾病;④意识清楚,可完成日常生活交流;⑤对本研究内容知悉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排除标准:①病情处于急性发作期;②预估生存时间短于6个月;③文化层次较低无法理解相关知识要点;④患有精神性疾病;⑤患有肿瘤等恶性疾病。本研究经本院伦理委员会审核批准。2组患者的基础资料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2组患者的基础数据资料比较(每组n=52)

    1.2 护理方法

    1.2.1 对照组:本组患者实施传统的护理干预模式。护士向患者介绍有关疾病方面的系统化理论知识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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