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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866204
生态毒理良好实验室机构的计算机化系统数据完整性管理措施探讨
http://www.100md.com 2020年11月4日 肥料与健康 2020年第4期
访问控制,备份,人员,1计算机化系统中数据完整性管理的要求与任务,2数据完整性主要检查问题,3计算机化系统管理中的数据完整性措施,1数据流分析,2人员权限和访问控制,3审计追踪和审计追踪审阅,4备份
     汪 丹,范 宾,吴孝槐

    (1.上海化工院检测有限公司 上海 200062; 2.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 北京 100062)

    生态毒理研究是有毒有害物质对生物个体、种群、群落以及生态系统有机体危害的程度与范围的研究[1]。在化学品管理中,生态毒理GLP数据是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价的关键信息,是监管部门批准或拒绝化学品入市的决定性要素之一。生态毒理GLP机构主要为化工、制药、农药、肥料等领域的生产企业提供生态毒理测试数据,为受监管产品的环境危害和风险影响性评价提供数据支持。为了避免因数据造假、篡改、失真导致的决策失误,确保化学品环境安全性评价研究的质量,世界各国均规定提供监管性生态毒理测试数据的机构必须符合GLP原则。因此,GLP机构的管理体系水平成为了数据质量的保障。

    目前,如何在GLP机构现代化建设的同时确保数据的质量和可靠性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因为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自动化技术和计算机系统,如电子签名、系统自动化、远程技术等[2],在GLP机构得到广泛的应用,导致工作复杂度和供应链复杂度逐渐增大,数据产生方式发生变化,致使数据管理方式备受挑战。近年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英国药品和保健产品监管局(MHRA)、国际药品认证合作组织(PIC/S)、世界卫生组织(WHO)、国际制药工程协会(ISPE)等多个重要组织已经发布数据完整性的法规和管理指南,我国国家药监局也于2020年6月发布了《药品记录与数据管理要求》,这些法规都为我国的生态毒理GLP测试机构的数据管理体系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指导。

    1 计算机化系统中数据完整性管理的要求与任务

    OECD No.17中指出,试验机构应建立可缩展、经济、有效,并注重数据完整性的计算机化系统验证程序,建立制度化的风险评估流程,通过识别系统风险,确定管理优先级排序,结合系统用途和功能制定风险规避措施,实施对应的验证活动和数据完整性控制;要确保从计算机化系统的概念、需求、设计、开发、发布、操作使用及维护,直至系统退役的所有活动均符合GLP要求[3]。

    PIC/S PI 041—1中规定:仅凭计算机化系统验证是不能确保记录受到充分保护的,即使是验证了的系统也可能遭受意外或者恶意的丢失或损坏,所以计算机化系统验证必须结合行政管理和具体的数据管理措施[4]。

    WHO的数据完整性指南(2019意见修改稿)中提到,近年来WHO在良好生产质量管理(GMP)、良好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GCP)和GLP检查中发现,数据完整性和记录管理规范性方面的缺陷项数量大大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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