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中国农村卫生发展项目地区实施医疗救助结果分析
新农,筹资,1资料与方法,1资料来源,2调查对象,3研究方法,4干预措施,2结果,1一般情况,2门诊服务利用,3住院服务利用,4疾病负担,3讨论,1逐渐由大病救助向综合救助模式转变,2拓宽筹资渠道,使筹资渠道
侯文静(山西省卫生厅项目资金监管中心,山西太原 030001)
农村地区贫困人群就医问题一直是医疗卫生改革中的重要问题[1]。2009年,民政部、财政部、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4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标志着国家医疗救助制度改革进入新阶段。医疗救助作为医疗保障体系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整个医疗保障体系的最后防线[2]。山西省中国农村卫生发展项目(卫生十一项目)实施之初,针对贫困人群设计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制度的“无缝”结合等改革措施。项目自2009年实施6年来,项目地区(覆盖太谷、榆社、武乡、泽州4县)开展了建立低收入人群一站式服务机制、新农合“家庭病床”服务及补偿、建立重大疾病基金给予二次补偿等活动。项目实施末期,项目地区贫困人群住院经济负担减轻,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调查数据来源于中国农村卫生发展项目(卫生十一项目)中“家庭健康询问调查”数据。
1.2 调查对象
每个项目县抽取5个样本乡镇(街道),每个样本乡镇(街道)抽取2个村(居委会),每个样本村(居委会)随机抽取90户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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