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二皮部”称谓的探究
梅花针,分部,素问,1皮部一词的主体为部位,2《黄帝内经》已阐明“皮部”是“皮”的分部,3《黄帝内经》叙述生理病理治疗时皆用皮,皮毛,皮肤之词,4皮肤的重要作用,1抵御外邪防病传变,2诊断疾病,提前干预,3施术要处,疗疾显效,5结语
李玉仙,李志道,陈 波(天津中医药大学:中医学院,针灸推拿学院,天津 30093)李志道,男,天津中医药大学退休教授,天津市针灸学会常务原理事,中国针灸学会腧穴分会原副会长,从事中医临证50余年,精于理论,善于临床,身具科学探索精神并坚持追求真理,不墨守成规,敢于挑战主流学术理论。
自1979年南京中医学院主编的第一部《针灸学》教材至今[1],各版本的《针灸学》《经络腧穴学》教材在经络组成内容中,均称“十二皮部”,这个概念已经深入人心,但李志道教授认为这个称谓并不妥当,其“皮部”之称谓当改为“皮肤”,原因分析如下。
1 皮部一词的主体为部位
皮,《说文解字》中有“剥取兽革者谓之皮”,后引申为人的皮肤或动植物表面的一层组织。部,《说文解字》:从邑,咅声。从“邑”表示与行政区域有关[2],引申为部位。皮部,即皮的分部。从语法角度分析,“皮的分部”一词为体词性偏正短语,即为“定语”+“中心词”结构[3]。“皮”与“分部”为从属关系,“分部”为中心词,故“皮部”一词的主体为分部[4]。分部,即分属的部位,同理,“部位”为中心词。综上,“皮部”的中心词为“部位”,但“部位”并不能代表解剖学的结构。因此以“皮肤”或“皮”取代“皮部”之称将更贴切。
2 《黄帝内经》已阐明“皮部”是“皮”的分部
《素问·皮部论》开篇即云:“黄帝问曰:余闻皮有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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