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助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将定点中医医疗机构的“互联网+”中医药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对成本和价格明显偏离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进行调价
●中药饮片购进价格顺加不超25%销售
●医疗机构炮制使用的中药饮片、配制的中药制剂实行自主定价
●将符合《处方管理办法》和《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但超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常用剂量开具的中药饮片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中医医疗机构可暂不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
● 鼓励中医医师和有条件的中医诊所组建团队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 冯玉浩
日前,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通过加强中医药服务价格管理、明确中医药医保支付的政策和范围等措施,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制度优势,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以更大的力度和更强的决心,支持和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NO.1 将符合条件的机构纳入医保定点
《指导意见》指出,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少数民族医,下同)医疗机构、中药零售药店等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康复医院、安宁疗护中心、护理院以及养老机构内设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定点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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