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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药水使用期不等于有效期
http://www.100md.com 2010年2月20日 医药卫生报 2010.02.20
     瓶装眼药水开启后可使用数月乃至数年吗?相信很多人对这个问题尚不清楚。许多患者会把药品外包装上的有效期认为是使用日期。然而,这种认识是错误的,且对用眼卫生和身心健康不利。

    眼药制剂的有效期即药剂的保质期,在外包装上有明显的标示。普通的眼药水的保质期一般是1~2年,即未开封的要药水在正常环境中可以保存的期限。而眼药水的使用期常常易被使用者所忽视或混淆,如果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便会发现这样一条注意事项: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品,眼用制剂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这里的4周就是眼药水开启后的使用日期。

    眼药水一旦开封,就容易被空气中的微生物和细菌污染,时间越长越容易滋生细菌。而且,其中的防腐剂成分如果频繁与空气接触,也会产生对健康不利的变化,所以一定要在规定期限内使用。

    目前,大部分的眼部疾病都是以眼药水或眼药膏的形式,通过直接接触眼睛来产生医治作用的。因此,眼用制剂的安全时限不宜被误解,在使用时应当仔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注意其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保质期)和使用日期。

    (摘自《家庭医生报》),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