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药不再多名,买药更明白
政策:
2006年3月1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下简称《规定》)。《规定》要求,自2006年6月1日起,除了新的化学结构、新的活性成分的药物,以及持有化合物专利的药品外,其他品种一律不得使用商品名称。同一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药品,成分相同但剂型或规格不同的,应当使用同一商品名称。药品包装上商品名的单字面积不得大于通用的1/2。
6月1日,《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将正式实施,这项在业务内引起强烈反响的政策对百姓来说又意味着什么呢?在规定即将实施之前,本刊就此进行了广泛的采访。
一药多名泛滥成灾
在广州天河路上的一家药店里,记者发现柜台里的舒美特、维宏、里奇、派奇等实际上都是阿奇霉素——一种常见的消炎药。
“同一种药会有几个、十几个甚至几十个商品名。这种现象已经泛滥成灾”,该店店员刘小姐拿出一沓感冒药说明书,指着上面的主要成分说: “你看,这些药的主要成分都是乙酚氨基酸、盐酸金钢烷胺、咖啡因、人工牛黄,可名字就多了,什么感力克、太福胶囊、快克、感克等等,其实疗效大同小异。”
据了解,“一药多名”多的是商品名。在我国,按照药品管理的规定,一个上市药品可以有3个名称—化学名、通用名和商品名,其中化学名和通用名是法定名称,由国家药典及相关部门确定,而不同厂家、不同规格的同类产品,可由生产厂家自行决定使用不同的商品名,但只有新药国家才允许使用商品名,报药品注册部门批准。
“大家平时常用的抗生素罗红霉素,就有严迪、罗力得、迈克罗德、郎素、罗迈新、罗希红霉素等不同的药名。这里,药品的通用名只有一个,就是罗红霉素,而其他花样翻新的名称,都是商品名或者注册商标。”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刘骁悍说。
调查显示,在我国200种常用药品中有4个药名(商品名)的占20%,5个药名的占25%,6个药名的占25%,7个药名的占15%。其中通用名为“单硝酸异山梨酯”的药物更有多达54个商品名。
抗生素是重灾区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抗生素药品和一些维生素类药品最“喜欢”一药多名。而专家的看法是:普通消费者生病时服用了不同名称的同一种药,有可能因为剂量超量而对身体造成损害。
太原市第二人民医院药剂科副主任郝志仙拿出两种名称的同一种药,一种商品名叫“先锋必”,另外一种商品名叫“利君派同”。郝志仙说,其实这两盒药是一种药,它们的化学名都叫“头孢哌酮钠”,都是第三代头孢类抗生素,但两者价格相差40元。
业内人士指出,目前市场上出售的药品换个新名字价格提高几倍甚至几十倍的现象普遍存在,很多药厂每隔一段时间就给老药起个新名,然后便铺天盖地做广告,顾客不明就里,还以为又出了个疗效更好的新药,尽管价格比原来翻了一番,消费者往往还是指名购买,实际上却是“换汤不换药”, 疗效并不会提高多少,花的都是冤枉钱。
重复用药药价虚高
河南淮阳人民医院药剂科科长常怡勇从事药剂工作二十多年了,他告诉记者,药品不同于一般商品,它关系到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必须合理应用。一药多名给合理用药带来了诸多不便,最突出的问题就是重复用药。如果医生对一些药的成分不甚了解,在处方中用药过量、重复,将导致患者出现不良反应,甚至药物中毒的严重后果。
有业内人士举例说,像感康、感克、快克等感冒药,化学成分都一样,可是患者并不清楚,可能今天吃两片感康,明天吃两片感克,或者有可能一起吃,这样就会导致滥用药品,可能造成肝脏损害。
据了解,同药异名,一药多名,给人们带来许多麻烦。药店工作人员知道哪些药配方一样,可顾客不知道,消费者拿着处方来,营业员费尽口舌顾客还是半信半疑,生怕买错了药。有些新药连药剂师都说不清楚,更别说刚从卫校、医专出来的毕业生了。
在今年的“两会”上,“一药多名”现象被不少代表、委员诟病。“一个‘罗红霉素’,品种就达40多种。我当了45年的大夫,有时也看不懂这些七七八八的药品。”钟南山委员对“一药多名”的危害深恶痛绝。两会代表们指出,“一药多名”不仅给临床用药和百姓用药带来安全隐患,而且助长了药价虚高,同时也为医生开方提成提供了便利条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负责人张伟称,一些药品生产企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滥用未经注册的商标冒充药品名称,有意过度强化药品商品名,弱化药品通用名,并通过虚假广告宣传,混淆视听,给药品监管造成困难。
整治利于降低药费
在药店里,记者随手拿出一瓶药都能看到,醒目的是药品商品名,而药品通用名却比较小,文字颜色较淡,商家有意淡化通用名的目的显而易见。因此,《规定》要求,自6月1日起,药品包装上商品名的单字面积不得大于通用名的1/2。
一位正在买药的刘小姐说:“我们哪懂得什么是商品名,什么是通用名呀,去医院看病,医生开什么算什么,自己买药一般会买广告宣传较多的药。吃这种药不行,就换另一种,有时候买回家才发现,两种药的成分其实是一样的。但我们不懂呀,还以为是新药呢?这‘一药多名’既浪费钱财,还有可能耽误病情。可谓害人不浅,国家早就应该整治了。”
但也有消费者认为,药品包装上商品名的单字面积不得大于通用名的1/2的规定对消费者来说意义不大。上海的一位张姓消费者说,对于消费者来说,化学名太过拗口和专业,而且很难记住,没有叫商品名那样通俗好记。他认为,一药多名叫停不但可降低药价,减少医生开单提成的机会,而且都是一样的药,有利于百姓选择便宜的药,从而减少医疗费的支出。, 百拇医药(青 梅)
2006年3月1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下简称《规定》)。《规定》要求,自2006年6月1日起,除了新的化学结构、新的活性成分的药物,以及持有化合物专利的药品外,其他品种一律不得使用商品名称。同一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药品,成分相同但剂型或规格不同的,应当使用同一商品名称。药品包装上商品名的单字面积不得大于通用的1/2。
6月1日,《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将正式实施,这项在业务内引起强烈反响的政策对百姓来说又意味着什么呢?在规定即将实施之前,本刊就此进行了广泛的采访。
一药多名泛滥成灾
在广州天河路上的一家药店里,记者发现柜台里的舒美特、维宏、里奇、派奇等实际上都是阿奇霉素——一种常见的消炎药。
“同一种药会有几个、十几个甚至几十个商品名。这种现象已经泛滥成灾”,该店店员刘小姐拿出一沓感冒药说明书,指着上面的主要成分说: “你看,这些药的主要成分都是乙酚氨基酸、盐酸金钢烷胺、咖啡因、人工牛黄,可名字就多了,什么感力克、太福胶囊、快克、感克等等,其实疗效大同小异。”
据了解,“一药多名”多的是商品名。在我国,按照药品管理的规定,一个上市药品可以有3个名称—化学名、通用名和商品名,其中化学名和通用名是法定名称,由国家药典及相关部门确定,而不同厂家、不同规格的同类产品,可由生产厂家自行决定使用不同的商品名,但只有新药国家才允许使用商品名,报药品注册部门批准。
“大家平时常用的抗生素罗红霉素,就有严迪、罗力得、迈克罗德、郎素、罗迈新、罗希红霉素等不同的药名。这里,药品的通用名只有一个,就是罗红霉素,而其他花样翻新的名称,都是商品名或者注册商标。”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刘骁悍说。
调查显示,在我国200种常用药品中有4个药名(商品名)的占20%,5个药名的占25%,6个药名的占25%,7个药名的占15%。其中通用名为“单硝酸异山梨酯”的药物更有多达54个商品名。
抗生素是重灾区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抗生素药品和一些维生素类药品最“喜欢”一药多名。而专家的看法是:普通消费者生病时服用了不同名称的同一种药,有可能因为剂量超量而对身体造成损害。
太原市第二人民医院药剂科副主任郝志仙拿出两种名称的同一种药,一种商品名叫“先锋必”,另外一种商品名叫“利君派同”。郝志仙说,其实这两盒药是一种药,它们的化学名都叫“头孢哌酮钠”,都是第三代头孢类抗生素,但两者价格相差40元。
业内人士指出,目前市场上出售的药品换个新名字价格提高几倍甚至几十倍的现象普遍存在,很多药厂每隔一段时间就给老药起个新名,然后便铺天盖地做广告,顾客不明就里,还以为又出了个疗效更好的新药,尽管价格比原来翻了一番,消费者往往还是指名购买,实际上却是“换汤不换药”, 疗效并不会提高多少,花的都是冤枉钱。
重复用药药价虚高
河南淮阳人民医院药剂科科长常怡勇从事药剂工作二十多年了,他告诉记者,药品不同于一般商品,它关系到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必须合理应用。一药多名给合理用药带来了诸多不便,最突出的问题就是重复用药。如果医生对一些药的成分不甚了解,在处方中用药过量、重复,将导致患者出现不良反应,甚至药物中毒的严重后果。
有业内人士举例说,像感康、感克、快克等感冒药,化学成分都一样,可是患者并不清楚,可能今天吃两片感康,明天吃两片感克,或者有可能一起吃,这样就会导致滥用药品,可能造成肝脏损害。
据了解,同药异名,一药多名,给人们带来许多麻烦。药店工作人员知道哪些药配方一样,可顾客不知道,消费者拿着处方来,营业员费尽口舌顾客还是半信半疑,生怕买错了药。有些新药连药剂师都说不清楚,更别说刚从卫校、医专出来的毕业生了。
在今年的“两会”上,“一药多名”现象被不少代表、委员诟病。“一个‘罗红霉素’,品种就达40多种。我当了45年的大夫,有时也看不懂这些七七八八的药品。”钟南山委员对“一药多名”的危害深恶痛绝。两会代表们指出,“一药多名”不仅给临床用药和百姓用药带来安全隐患,而且助长了药价虚高,同时也为医生开方提成提供了便利条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负责人张伟称,一些药品生产企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滥用未经注册的商标冒充药品名称,有意过度强化药品商品名,弱化药品通用名,并通过虚假广告宣传,混淆视听,给药品监管造成困难。
整治利于降低药费
在药店里,记者随手拿出一瓶药都能看到,醒目的是药品商品名,而药品通用名却比较小,文字颜色较淡,商家有意淡化通用名的目的显而易见。因此,《规定》要求,自6月1日起,药品包装上商品名的单字面积不得大于通用名的1/2。
一位正在买药的刘小姐说:“我们哪懂得什么是商品名,什么是通用名呀,去医院看病,医生开什么算什么,自己买药一般会买广告宣传较多的药。吃这种药不行,就换另一种,有时候买回家才发现,两种药的成分其实是一样的。但我们不懂呀,还以为是新药呢?这‘一药多名’既浪费钱财,还有可能耽误病情。可谓害人不浅,国家早就应该整治了。”
但也有消费者认为,药品包装上商品名的单字面积不得大于通用名的1/2的规定对消费者来说意义不大。上海的一位张姓消费者说,对于消费者来说,化学名太过拗口和专业,而且很难记住,没有叫商品名那样通俗好记。他认为,一药多名叫停不但可降低药价,减少医生开单提成的机会,而且都是一样的药,有利于百姓选择便宜的药,从而减少医疗费的支出。, 百拇医药(青 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