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蒿素应归为西药
趁着药学前辈屠呦呦获诺贝尔奖的热乎劲儿,我给大家科普一下区分中药和西药(学名化学药品)的方法。
青蒿素应该归属为西药,这一点在其药品批准文号中就有体现。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局令第28 号)第一百七十一条,“药品批准文号的格式为:国药准字H(Z、S、J)+ 4 位年号+ 4 位顺序号。其中H 代表化学药品,Z 代表中药,S 代表生物制品,J 代表进口药品分包装”。而青蒿素产品的药品批准文号均是“H”。同样是在这个“局令第28 号”中,给中药的定义是在我国传统医药理论指导下使用的药用物质及其制剂”。而青蒿素,药物评审委员会的专家把它归属为化学药品,即西药。
而不少人会有一种认识误区,即从植物中提取出的药品都属于中药。实际上,我们生活中常用的一些西药,很多都提取自植物,简单列举几个:
1806 年,德国药剂师泽尔蒂纳从罂粟类植物中提取出含氮植物碱,这就是吗啡。
1820 年,法国科学家皮埃尔·佩尔蒂埃和约瑟夫·卡芳杜从金鸡纳树皮中成功分离出抗疟有效成分,这就是奎宁。
1853 年,法国科学家从柳树皮中提取出水杨酸,但是对胃肠的刺激性大。
1893 年,德国科学家发现给水杨酸合成上一个乙酰基可以减少它的刺激作用,这就是阿司匹林。, 百拇医药(冀连梅(北京和睦家康复医院药房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