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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新生儿及婴幼儿禁用肿节风注射液
http://www.100md.com 2019年1月31日 保健时报 第1211期
     1 月4 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修订肿节风注射液和小金制剂说明书的公告》显示,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药监局决定对肿节风注射液增加警示语,对其和小金制剂(丸剂、胶囊剂、片剂)药品说明书上的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等项目进行修订。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修订要求中指出,肿节风注射液的警示语应增加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以及禁止静脉给药的内容。同时,在禁忌项应增加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新生儿及婴幼儿禁用。在注意事项下应增加有药物过敏史或过敏体质者慎用,4 岁以上儿童、老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等内容;小金丸(胶囊、片)应增加孕妇慎用、运动员慎用等内容。

    据了解,肿节风注射液属于医保乙类药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有能力支付部分费用的药物),用于阑尾炎、蜂窝组织炎、菌痢、脓肿,与肿节风片联合用于消化道癌、胰腺癌、肝癌等肿瘤。小金丸同属于医保乙类药品,主要用于痰气凝滞所致的瘰疬、瘿瘤等。, http://www.100md.com(记者 董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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