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大众卫生报》 > 2010.03.30
编号:11470
感冒用药莫超三天
http://www.100md.com 2010年3月30日 大众卫生报 2010.03.30
     杨锋

    人们大都认为泰诺、白加黑、复方感冒灵等是非处方用药,肯定是安全的,于是一有伤风感冒、发热头痛等病症,便自行到药店买来服用。殊不知,这些治感冒的药中都含有一定量的对乙酰氨基酚(又称扑热息痛),若服用过量易导致药物中毒。

    有鉴于此,需提醒患者注意以下事项:

    1、如需要服用对乙酰氨基酚或复方制剂时,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用药,掌握好剂量,不可随意加大用量,不要服用两种以上含对乙酰氨基酚的感冒药。

    2、服药时间不能过长,如治疗感冒发烧一般不超过3天;用于镇痛一般不超过5天,疼痛缓解即可停药,最长疗程也不宜超过10天。

    3、对乙酰氨基酚特别敏感或有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即使服用常规剂量时也会出现肝损害,以不用为好。

    4、服用含乙酰氨基酚的药物期间应严禁饮酒。

    5、空腹也可能提高对乙酰氨基酚中毒的风险,所以要在饭后服药。

    6、对乙酰氨基酚不能与肝药酶诱导药物合用,如抗结核病药异烟肼、抗癫痫药苯妥英钠、催眠镇静药巴比妥等,以免药物相互作用而导致中毒风险提高。杨锋,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