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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近视你知道该做哪些检查吗? 国家卫健委发布低视力防控指南之近视篇(2)
http://www.100md.com 2018年6月21日 大众卫生报 2018.06.21
     国家卫健委发布低视力防控指南之近视篇(2)

    任何年龄都有可能发生近视,所以从幼儿时期起,就应定期检查孩子的视力、屈光度、眼轴长度、角膜曲率和眼底等,建立儿童眼屈光发育档案,有助于早期发现视力不良、有近视倾向和已近视的儿童,从而分档管理并制定相应干预措施;对于有高度近视家族史的儿童,更应加强定期随访,进行重点防控。那么,防控近视究竟该做哪些检查呢?

    1. 视力检查 视力检查是发现近视的第一步,通过视力检查,可以简便迅速地将可疑近视与正常人区别开。

    视力检查应在中等光亮度下进行,检查室的光线较暗为宜。如采用后照法(视力表灯箱、投影或视频视力表),亮度应控制在80~320cd/m2(坎德拉/米2),目前,视力表亮度为160cd/m2作为使用标准而广泛应用。如采用直接照明法(印刷视力表),建议照度为200~700 lux(勒克斯),而检测距离则应根据选用的视力表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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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测量时遮盖对侧眼,注意不要眯眼、不要压迫被遮盖眼。一般先查右眼后查左眼。检查时,让被检查者自上而下,由大至小逐级辨认,以每行至少能辨认出3个视标记录为准,每个辨认时间不得超过5秒。学龄前儿童视力检查界值必须考虑年龄因素,如果3~5岁儿童裸眼视力低于0.5,6岁以上儿童低于0.7,就要怀疑屈光不正(近视、远视、散光),甚至弱视。

    2. 裂隙灯检查 裂隙灯是眼科检查中必不可少的重要仪器,该仪器由裂隙灯和显微镜两部分组成,它不仅能使表浅的病变观察得十分清楚,而且可以调节焦点和光源宽窄,做成“光学切面”,使深部组织的病变也能清楚地显现。检查时必须在光线较暗的室内进行,可了解眼睑、结膜、角膜、虹膜、前房、瞳孔和晶状体等病变情况。

    3. 眼底检查 眼底检查是检查玻璃体、视网膜、脉络膜和视神经疾病的重要方法,主要包括彩色眼底照相、直接检眼镜检查、间接检眼镜检查等。屈光度大于300度或视网膜有近视病变(如视盘旁萎缩弧、豹纹状眼底、黄斑部Fuchs斑、后巩膜葡萄肿、视网膜周边部眼底病变)者应进行定期随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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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有漂浮物感或闪光感的近视患者,还应当散瞳后进行直接、间接检眼镜检查,并可通过压迫巩膜来检查周边视网膜是否有变性、裂孔等。特别是对下列情况应重点检查:(1)视力低下及视力矫正不能达到正常者;(2)高度近视眼者;(3)突发性的有细尘状感或合并有闪光感者;(4)屈光间质不良有玻璃体色素沉积或玻璃体混浊者、高度近视合并视网膜脱离的患者。

    4. 睫状肌麻痹验光检查 睫状肌麻痹验光即通常所说的散瞳验光,是国际公认的诊断近视的金标准,12岁以下,尤其是初次验光,或有远视、斜弱视和较大散光的儿童一定要进行睫状肌麻痹验光,确诊近视需要配镜的儿童需要定期复查验光。临床上常用的睫状肌麻痹药物有1%阿托品眼膏或凝胶、1%盐酸环喷托酯滴眼液和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

    1%阿托品眼用凝胶的睫状肌麻痹效果最强,持续时间久,适用于7岁以下的近视儿童,尤其是远视和斜弱视的患者首选使用阿托品眼用凝胶散瞳。1%阿托品眼用凝胶的使用方法为2~3次/日,连用3日;对于内斜视的患者来说,每日1~2次,连用5日。第二次的复验时间为21~28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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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盐酸环喷托酯滴眼液的睫状肌麻痹效果仅次于阿托品眼用凝胶,且作用时间较短,可考虑作为不能接受阿托品眼用凝胶时的替代,以及7~12岁近视儿童的散瞳验光。使用方法为验光前滴两次,每次相隔20分钟,1小时后验光。第二次的复验时间为第3天~1周内。

    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持续时间短,强度最弱,适用于12~40岁人群,也可用于7~12岁近视儿童的散瞳验光。使用方法为验光前相隔10~20分钟滴3次,30~40分钟后验光。第二次的复验时间为第2天~1周内。

    需要注意的是,麻痹睫状肌后的验光结果可让医生对该眼无调节状态下的屈光不正情况有初步了解,但并非就是最好的矫正处方,最后的矫正处方一定是权衡双眼的屈光情况、主觉验光情况、双眼平衡及患者的具体视觉要求后确定。

    上述检查是眼科常用的检查方法,除此以外,眼科检查还包括角膜曲率检查、眼轴长度检查、双眼视功能检查、对调节与聚散功能检查、眼压与视野检查、A/B超检查、光相干断层扫描检查(OCT)、眼底荧光素血管造影检查(FFA)等特殊检查方法。

    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