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人替当事人喊冤:一桩强奸案23年未了怨
西华县,周口市,“强奸”还是“通奸”?,一桩丑闻害了两家沸腾了一村,冤情震撼办案人,,警官与检察官相约为当事人维权,死刑立即执行是否量刑过重?,迷雾重重一声叹息
浩然办案民警与检察官替当事人喊冤?没错!这一案件发生在河南省西华县——
1992年12月29日,西华县16岁的女孩范梅在母亲的陪同下,到当地派出所报警,称25岁的已婚男子姚二红强奸自己。警方调查期间,范梅的父亲范晓春将姚二红打成重伤。1993年4月,西华县检察院分别批捕姚二红与范晓春。不久,范晓春被无罪释放;而姚二红则被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1995年3月21日,姚二红被枪毙!
姚二红被处死的消息传出,最初的办案人员——西华县民警张根成与检察院检察官刘清太震惊不已!他们陪同姚二红家人,不间断地申诉。2015年1月,河南省高院对此案展开相关调查。本刊本着客观公正、全面深入的态度,根据作者多方采访情况,如实记录如下……
“强奸”还是“通奸”?
一桩丑闻害了两家沸腾了一村
1992年12月28日,一条桃色新闻在河南省西华县不胫而走——姚二红与范梅通奸啦,就在姚二红奶奶那座废弃的小屋内,有村民亲眼看见。
姚二红出生于1967年,时年25岁,已婚,有两个孩子;范梅却是一个16岁的黄花闺女。已婚男与未婚女通奸的消息,在当地迅速传播开来,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12月29日,范梅在母亲的陪同下,到当地派出所报案,称姚二红强奸了她。在(1994)周刑初字第31号判决书中,范梅这样陈述:姚二红到我跟前搂住我,一只手捂住我的嘴,把我往南边拉……我说我喊人哩,他说你喊我搦死你……又用手捂住我的嘴……右腿跪着我的小肚子,把我强奸了……
因报案人范梅不满18岁,警方深感案情重大,立即安排刑警开着警车前往事发村调查。在此期间,范晓春召集亲友,将姚二红骗到自己家中,将其打成重伤。
民警将受到重伤的姚二红带到派出所讯问后,安排姚二红亲属将他送到县公安局法医门诊救治。后派出所将案件移交西华县公安局刑警队侦查。
由于事发第三天才报案,受害人范梅报案时没有提交物证,也没有现场证据,加上范晓春又把姚二红打成重伤,西华县公安局本着保护未成年当事人范梅、化解矛盾的原则,想尽可能让双方当事人能互相谅解。
姚二红的父亲姚文亮详细询问了儿子姚二红与范梅二人的情况,认定儿子与范梅发生的不正当关系是她自愿的。因此,姚文亮多次到县公安局信访股,表示儿子如果犯罪,任由法律制裁,范晓春等人不该把姚二红打成重伤,不同意双方互不追究的处理意见,强烈要求公安局追究范晓春等人的法律责任。
为了慎重处理姚二红强奸案,西华县检察院批捕科副科长刘清太带着书记员郭文祥到案发地进行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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