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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541618
离婚又同居,财产增值该归谁?
http://www.100md.com 2017年5月13日 《知音(月末版)》 2017年第2期
     夫妻离婚后为了孩子,依然生活在一起。他们约定要分担生活支出,却没说清如何分享收益。当他们用打工赚的钱修了小楼开了旅店,财产升值时,纠纷不可避免——

    为了孩子,离而不分

    湖北恩施的谭俊玲和庞建是相亲认识的,郎才女貌。结婚第二年,谭俊玲生了一个女儿,而庞建一门心思想要个儿子,这让她颇为不满。按照农村的政策,两人可以再生一个,但庞建越想生,谭俊玲越是抗拒,为此矛盾不断。女儿三岁的时候,两人到法院打起了离婚官司。

    通过法官调解,谭俊玲获得了女儿的抚养权,婚房是婆家的,谭俊玲也没要求分割。离婚后,谭俊玲带着女儿搬回娘家。已经有些懂事的女儿,经常缠着她要爸爸、要奶奶。而庞建在打官司过程中,经过法官教育,认识到重男轻女不对,也想和谭俊玲重归于好。几个月后,谭俊玲经过亲友的劝解,决定为了女儿重新和庞建生活在一起。她并不想复婚,只是希望女儿有父亲的陪伴。庞建表示,他一定会珍惜机会好好表现,做一个好丈夫、好爸爸,争取早日复婚。

    为了避免今后产生纠纷,两人邀请亲友见证,写了一份协议,约定各自的收入归各自所有,但要共同承担日常生活开支。具体方法是庞建每月给谭俊玲生活费,谭俊玲管好一家人的衣食住行,女儿上学的费用一人出一半。此外,他们还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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