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安装监控拍摄公共区域,是否侵犯邻居隐私权
邻居安装监控,纠纷难以平息现年50岁的顾勇毅与52岁的董俊峰,分别住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某小区某幢305房(以下简称305房)和304房(以下简称304房),两家是隔壁邻居。两家关系还算融洽。2013年下半年,董俊峰发现自家大门的锁常被人破坏,这让他十分的气愤。为了保存证据,抓住搞破坏的人,董俊峰便安装了两个监控攝像头,一个安装在楼道一端顶上对着自家和顾勇毅家的外门,一个安装在自家窗外对着顾勇毅家阳台。
自家人在自家窗台上的一举一动,都被董俊峰家的监控探头拍了下来。自家人何时出门,何时进门,家里来个亲戚朋友,董俊峰家的监控也都能捕捉到,这分明是侵犯了隐私权。对此,顾勇毅十分恼火,要求董俊峰立即予以拆除。而董俊峰认为,其安装监控,只是为了抓住搞破坏的人,并不是要侵犯顾勇毅家的隐私权,不同意拆除,双方由此引发矛盾。
2013年12月4日,在双方无法调和的情况下,顾勇毅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304房住户董俊峰拆除两个摄像头。后经法院调解,董俊峰也认识到,安装的两个摄像头,一个监控安装在公共空间,一个监控直接对着顾勇毅家的阳台,确实有些过分,便同意拆除两个摄像头,并支付补偿款1017元给顾勇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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