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先生的《两地书》
中国男作家中情书写得好的,在我心目中有这样三个人:鲁迅、沈从文、王小波。情书这种东西不好写,容易写腻掉,容易言过其实。热恋中的男女觉得彼此那真是“跑都跑得那么帥”,连跌倒都是坐马式的。在这种感情鼓荡之下,信就容易写得肉麻。当事人写和看都不要紧,但如果结集出版,局外人就要看得一身一身地出白毛汗,起鸡皮疙瘩。所以我向来不喜欢看郁达夫与徐志摩的情书,是因为我觉得这两个人都有点神经质。有次看到一个作家回忆郁达夫,说他在南洋的烟纸店里看到老板娘生得面目姣好,就想法子要来她的手帕,然后将自己手刺破将血滴在上面。这种阴悄悄地爱恋简直使人觉得恐怖!郁达夫给王映霞的情书里这样写道:“这一封信,希望你保存着,可以作我们两人这一次交游的纪念。两月以来,我把什么都忘掉。为了你,我情愿把家庭、名誉、地位,甚而至于生命,也可以丢弃,我的爱你,总算是切而且挚了。我几次对你说,我从没有这样的爱过人,我的爱是无条件的,是可以牺牲一切的,是如猛火电光,非烧尽社会,烧尽自身不可的。”
这封信就近乎有点发神经,是个男的追求一个女的时都会说出“我从没有这样爱过别人,我的爱是无条件的”,这算是陈词滥调了。你有条件也要人家愿意才行啊!谈个恋爱你就要烧天火,连社会、自身都要烧个干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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