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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优解”式判不离:那个主妇被家暴30年
http://www.100md.com 2024年9月25日 知音(月末版) 2024年第9期
离婚案,男方,离婚法官初出茅庐,主持正义需要莽气,法与情的艰难抉择
    

    离婚官司中,首先要解决的是当事人的情感问题。判离或判不离,时常会令法官两难。以下是一位离婚法官的自述——

    离婚法官初出茅庐

    一般来说,一场离婚官司,双方如果都有离婚意愿,法院通常会判离。

    作为法官,我曾审理过这样的案子,到我手里时已经是第四次起诉。

    女方在自己家乡工作生活,男方是大车司机长年在外,儿子在男方老家的寄宿学校上学,一家三口几乎没有共同生活的日子。

    从儿子8岁开始,女方一直在起诉离婚,前两次男方均有出庭,后面他不再出庭,称跑车没时间,一年到头都在路上。

    轮到我审理的这一次,男方没有出庭,在电话里表态:“我同意离婚,只要她带走孩子,我都同意,抚养费我不拿。”

    然而女方也不同意抚养孩子,“我不同意养孩子,孩子这么大了,我带着一个男孩子怎么生活?”

    于是我与她沟通,给孩子出一部分抚养费,如果她同意,法院也能顺利判离。

    但她明明白白说:“一分钱没有。”

    我十分无奈,最终以保护未成年人利益为由,再次判决不准离婚。

    结果出来以后,女方火冒三丈,质问我:“他都同意离了,为什么不判离?”

    她非常难以理解,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凭什么法院不同意。接下来她各处上访,每上访一次,我都需要写一份报告说明情况,一次次地劝解她。

    其实,最初接触离婚案时,我是愿意判离的。那时我认为离婚案件非常简单,相比其他民事纠纷,审理离婚案件,无外乎三个重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子女如何抚养,财产怎么分配。

    每一个离婚案件,开庭前均有调解过程。调解不成时,才会进入立案程序,然后再开庭。我刚开始办案时,庭长会给我分配相对简单的离婚案件。

    有时候,男女某一方不同意离婚,我会在第一次判不离,再给双方一次机会。第二次起诉如果还分到我这边,我就会考虑直接判离,有的案件我甚至一次判离。

    早些年的时候,我第一次接到涉及家暴的离婚案,施暴方是男方,他坚决不同意离婚。原告女方40岁出头,与丈夫结婚后生育了一个儿子,儿子高中毕业以后就去了部队服役。

    开庭时女方告诉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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