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办药企不再需要立项审批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取消9个、调整1个行政审
国务院第3批予以取消和调整的495项行政审批项目中,予以取消的审批项目涉及药品、医疗器械的有9项,予以改变管理方式的审批项目涉及药品、医疗器械的有1项。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通知,要求全系统认真做好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和调整的落实工作,结合《行政许可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权力和行政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取消的9个审批项目是: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立项批准,新建生产车间或新增生产范围(剂型)立项批准,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计划备案,国产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国产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医疗机构研制医疗器械审批,合成麻黄素研制立项审批,未能出口麻黄素转内销核准,麻黄素生产、经营企业名称变更登记;改变管理方式的审批项目是:执业药师从业资格认定。(转摘自“中国医药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