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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药监管法制化的思考
http://www.100md.com 2005年3月29日 中国中医药报
     在日常的药品监管工作中,我们常常会遇到诸如中药材资源无人管、中药饮片真假难识辨、药品从业人员不懂医识药以及违规使用中药等现象,这严重影响了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在此,笔者认为要使中药监管真正走上法制化轨道,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人为本,强化宣传

    长期以来,中药一直以“纯天然制剂,无毒副作用”的错误理念占据着人们的思想意识,甚至有的涉药人员也以“有病治病、无病强身”的观念误导消费者,从而导致许多人滥服滥用中药品种(特别是补益类药物),给人民群众的安全用药带来诸多隐患。

    要从根本上解决中药企业主、个体户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认识问题,必须加大合理用药和安全用药知识的宣传力度,尽快建立建全中药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在宣传工作中一定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在大造舆论宣传声势的同时,积极深入基层、贴近生活,与广大群众、涉药人员进行交流沟通,争取得到最广大群众的支持和配合,为中药市场的科学监管奠定坚实基础。

    二、立足规范,加强指导

    中药产业是一个古老的传统产业,千百年来为中华民族的生存和发展作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中药材的生产、加工、销售、包装、储存、运输等环节的粗放式管理与现代科技要求差距甚远,加之各类药材的性能、成分不同,采收、加工、炮制方法各异,各环节的要求也不相同,即使专业人员也难以应对自如,更不用说生产经营人员。但目前我国还没有一整套系统的要求标准,给中药材市场的整顿和规范带来了很大难度。

    针对上述情况,笔者认为广大中医药工作者和药品监管人员既要立足规范,又要加强对中药材流通环节的指导。一要制定涵盖中药材名称、标签、说明书的中药标识管理办法;二要认真研究现有的法律法规,精通有关中药材的标准和要求,并对照要求制定出符合实际的生产、加工、经营标准,对生产经营者进行指导服务,帮助其按相关要求整改提高;三要在制定中药材资源管理实施细则、探索中药剂型发展及应用方面加快步伐,从根本上解决中药材的滥??乱购和中药剂型的变化使用与《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相冲突的现象;四要加大对中药零售企业营业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对中药的鉴别和应用能力,可在中药零售企业设立咨询点,对广大用药患者进行药学咨询服务。

    三、深化学习,强基固本

    我国现行的中药法规在总体上已初具规模,但与中药材产业现代化的要求还相距甚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第一,我国的中药法规尤其是规章、技术标准多、杂、乱,缺乏系统性。第二,在中药知识产权保护、中药标识管理等方面存在法律空白和监管盲区。第三,大量法规如GMP、GSP、GLP和GCP等均是在化学药为主的思路下编写的,不完全适应我国中药产业的发展要求。随着技术的进步、形势的发展,监管也需要因势而变,故那些没有强制性且可灵活适应现实状况的中药监管指南必不可少。

    中药材市场上的积弊是在多年的粗放经营中形成的,短期内难以彻底解决。要建立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必须加强学习,在掌握中药性能、功效、主治、鉴别和临床应用的基础上,完善中药监管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中药材市场监管的软硬件设施,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问题,才有望从根本上净化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