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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 严限放射诊疗范围
     据《新京报》报道 卫生部日前发布《放射诊疗管理规定》,要求自3月1日起,医疗机构不得因资料管理、受检者转诊等原因使受检者接受不必要的重复照射;不得将核素显像检查和X射线胸部检查列入对婴幼儿及少年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同时,对孕妇的放射性检查,应保护下腹部不做放射检查,尽量以胸部X射线摄影,代替胸部荧光透视检查。

    卫生部还强调,在对患者或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医务人员应按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严格控制受照剂量,并应事先告知患者和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