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信息荟萃 > 正文
编号:11189603
药品招标该不该取消
     “看病难、看病贵”在“两会”期间再次被全国上下热议,从开始试点至今已经进行6年多的药品招标再一次被质疑。

    3月10日,在北京大学召开的一次卫生经济与管理论坛上,有关药品集中招标与采购政策的研讨成了对这些年药品招标的一次反思。在论坛上众多专家纷纷指出目前药品招标存在诸多问题的同时,一个在2004年曾经轰动医药行业的话题再次浮出水面——“要不要取消招标?”

    问题明摆着,既然不仅有国务院专家指出:调整政府配置资源和市场配置资源之间的关系才是目前医疗改革的主要问题;还有来自医院的专家也认为:现行招标政策中权力过分集中或行业垄断是不正之风的新土壤;而曾经提议取消招标的医药行业协会人员仍坚持认为:中介机构是最大的获利者,受损失的是制药企业和广大老百姓。甚至卫生部有关负责人也认为存在“招标异化”的现象,那何必还让一个包括患者在内的多方都不受益,执行起来却颇费苦心的制度继续折磨人呢?

    不过问题本身首先必须厘清的是:究竟是定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要通过招标来实现错了,还是在中国的改革进程中,在复杂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下,因为我们缺乏组织药品招标的经验,因此在药品招标的具体操作上出了问题呢?相比而言,我更倾向于后者。

    我们可以回到推行药品招标的本意来分析。毕竟,药品招标从一开始出台就是为了避免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过程中的不正之风而建立的制度。结果多年下来,有些地方在药品采购中的不正之风不但没有消失,反而在药品招标中出现了新的情况,而在新的利益集团——“中介”插手之后,医院和药企之间的利益共同点也越来越难以达成了。这不难理解,因为涉及医药行业的“三项改革”都远没有成熟,整个药品流通环节因增效而降低的成本也远未能抵消大众对医疗消费降低的渴望,更甭提还要多养一个因企业化运营有着先天不足的中介机构了。

    其实,从过去的药品招标操作来看,由于专业性强和国家制定的方案本身不够成熟,导致在许多地方药品招标出现的一个共同问题就是,需要加大透明度来纠正不正之风的招标反而公开不够,在招标过程中很多问题解释不清楚,这不仅使招标在监督上缺乏更广泛的认同,也为可能残存的不正之风预留了“偏门”。

    从另一个方面来看,近期有关网上竞价采购被各地关注和纷纷尝试也反映出同样的结论。因为从公开程度来讲,网上竞价采购确实比此前的药品招标有较大的改进。

    进一步讲,如果国家在已有的经验基础上制定更加合理的药品招标制度,在法律层面更加明确药品采购中的违法行为,同时提高药品招标的透明度,采用政府或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来担任中介,这样的药品招标还会遭到各方的反对吗?

    今后还涉及到下一步在农村“新农合”和城市医保提高覆盖人群后,参保的老百姓医疗用药的采购问题。明摆着需要依靠大规模集中采购才能解决价廉物美的难题,而且在目前国内药品生产严重同质化的局面下,如果取消招标,又如何公平地找到合适的药品呢?

    医药经济报2006年 第32期(刘正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