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信息荟萃 > 正文
编号:11189717
问题预约
     针对眼下备受关注的“一药多名”问题,近日,国家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了新修订的《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强调“药品通用名称必须突出显著,药品外包装商品名的单字面积不得大于通用名的二分之一。”对于这一规定,老百姓们拍手叫好。规定的出台无疑对于药店店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为长期以来顾客熟悉的都是药品的商品名,通用名称一般来说比较难于识记,而且生产商在打广告的时候多半也是突出商品名称。你认为实行这一新规定之后,在售药过程中会出现哪些新问题,你打算怎么解决这些问题呢?

    截稿日期:3月29日

    参与方式:

    1.发电邮:x_wheat@hotmaik.com 或 yyjjb@21cn.com

    2. 发帖:本报论坛http//www.yyjjb.com.cn/bbs3 的“约稿、报料特区”内

    3. 传真:020-37886768

    4. 写信:广州市东风东路753号天誉商务大厦西塔6楼《医药经济报》“服务经”收,邮编:510080

    医药经济报2006年 药店周刊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