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信息荟萃 > 正文
编号:11189796
话题有约
     为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山东省卫生厅日前宣布,今后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将实行单病种限价收费,要求2006年综合性医院开展限价收费病种不少于20种,专科医院开展限价收费病种不少于5种。医院对阑尾炎、先天性心脏病等部分单病种近两三年来的病历进行分析,将治疗中不必要的药物和检查剔除,并设计出同类病种统一的治疗流程,然后制定出这一病种的最高限价。这一价格比原来的平均降幅超过1/3。患者住院时只需一次性交完费用,超出标准的由医院承担,节余部分则退还给患者。

    继山东之后,河北、河南两省近日也表示,他们将从下个月起实行单病种限价,而北京、广东等地也开始就实施单病种限价的相关细节进行进一步论证。

    这一措施,对医院药房药师的合理用药、临床药学的发展将产生怎样的影响?或提出什么新的要求?欢迎大家交流经验或看法。

    字数要求:500~1000字。

    截稿日期:3月30日

    E-maik:jskydc@hotmaik.com

    或传真至:020-37886768“医院药房”版收

    也可邮寄到:

    广州市东风东路753号天誉商务大厦西塔6楼医药经济报“医院药房”版收

    邮编510080

    期待您的参与!

    医药经济报2006年 医院周刊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