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药品招标采购的核心
药品招标采购需要不断地完善和发展。过去制定的招标采购政策,其评价标准可能更侧重于药品的价格。随着有关部门对药品评价的不断深入和评价体系的不断完善,如何评价药品的质量,如何把疗效和价格结合起来,已经成为我们正在关注和下一步首先要解决的重点问题。
【论坛嘉宾】
Susanne Hikk :WHO代表
于明德: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执行会长
于德志: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副司长
王锦霞: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
李宪法: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北京大学在光华管理学院召开了“2006年北京大学卫生经济与管理论坛:国家药品集中招标与采购政策研讨会”。此次大会由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卫生经济与管理学系、北京大学中国医药经济研究中心共同主办,同时得到了卫生部、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医药经济学会、中国药学会、中国医院协会、中国中医药研究促进会以及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等机构的协助和大力支持。此次论坛在全国上下“看病难、看病贵”呼声日益高涨的背景下,全方位地论证了已实施5年的国家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的作用,集中研讨了我国药品集中招标与采购政策所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与挑战。
5年来,我国实施的公立医院药品招标采购对医药产生了哪些影响?价格问题是不是招标采购工作的一个核心的问题?
王锦霞:关于药品招标采购的目的,确实值得探讨,说价格问题是药品招标的核心,但是经过近几年来的招标活动,公立医院药品价格反而越来越高了;说是招品种,但是一个品种变来变去,最后出现了好多的规格;说是招企业,但现在国内大多数企业在每个大中型城市的中标医院也就是三五家。因此,不论价格、品种还是企业,都已经不是招标的主要内容了。
于德志:从三个方面讲,首先,当时设计招标采购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规范医疗机构的采购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它已经使得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行为得到了规范。其次,通过招标采购活动,药品的价格降低了20%~30%,招标起到了价格调节的作用。国家药品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中标价格相应地降低了药品价格。第三,医疗机构药品招标采购也推动了医药企业之间的竞争。根据统计数字,一些好企业、好产品的中标率相对较高。
Susanne Hikk:我们评价一项政策时,首先需要了解这一政策对于利益相关者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利益人需要采取什么样的行为来使得他们在这一政策下实现自身的利益最大化。我认为制定一个政策,最重要的就是要知道这一政策最终要实现的目标是什么,然后就是让这些利益相关者的目标和政府制定这一政策的最终目的达成一致。如果仅仅以价格为一项政策的最终目的,其结果很可能是给相关产业的创新和能动力带来负面的影响。
李宪法:为什么要搞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其实人们目前对这一问题有很多错误认识和片面解读。药品招标不是要招价格,也不是要招品种。而是要通过集中招标采购来改变公立医院的采购模式。使公立医院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采购程序。从这一角度看,药品招标采购是一个非常好的制度设计,它所要解决的就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采购权力私有化的问题。现在我国的公立医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提供的服务是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如果政府允许这些公共服务产品的采购私有化,将会出现更为严重的问题。
但是,目前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确实存在一些问题,而且不容忽视。我认为主要是药品招标采购被异化。现在大家评价的药品招标采购问题,并不是卫生部所主导的药品招标这项改革,而是由于目前这项改革政策的配套措施的滞后,带来了对这项改革的阻力。招标采购已经不是卫生部所倡导的通过招标采购而进行的公立医院药品的购买,而已经变成了二次限价,是对政府限价政策的补充。这就偏离了最初制定招标采购政策的主要目的。
从目前的情况看,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时机是否成熟?
李宪法:目前,在我国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市场条件是成熟的,但是政策环境还不成熟,而这也需要一个过程,我认为在中国要成功地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需要一定的条件,而政策环境和配套措施的完善是其中最为重要的环节。
于德志:目前,社会各界对药品招标采购的期望值过高,药品招标采购并不能够解决所有的问题,必须充分认识到药品招标采购的目标,它是为了改变我国公立医院的采购方式而设定的一项制度。
Susanne Hikk:虽然成本是衡量一个药物的最重要尺度,但是目前中国还没有做好如何衡量一个药物的成本以及药物的价值的准备。制定一个药品政策包括药品的可行性以及药品使用的整体效果,如药品的使用量、医生处方及是否按照处方去做等问题也是这一政策必须要考虑到的因素。随着这一政策的不断完善,人们对它的评估也将不断地深入。为了使评估更加有效,对基本的药物使用、数据方面的可行性研究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随着下一步医疗体制改革、“新农合”政策的深入实施,社会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的发展,是否会导致集中招标采购的主体发生变化?
李宪法:我认为这样的情况很可能发生。如果城镇居民的保险覆盖范围逐渐扩大,如果公立医院招标采购的付费方转移到社保部门、商业保险公司等,这些采购项目应该会发生变化。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药品招标采购的主体会根据实际情况发生变化。
药品招标采购发展方向的预期是什么?
于德志:药品招标采购需要不断地完善和发展。过去制定的招标采购政策,其评价标准可能更侧重于药品的价格。随着有关部门对药品评价的不断深入和评价体系的不断完善,如何评价药品的质量,如何把疗效和价格结合起来,已经成为我们正在关注和下一步首先要解决的重点问题。
李宪法:目前我国医药市场供求关系失衡,流通领域较为混乱,让公立医院重新独占药品招标的决策权的做法不可能出现,因为这是一个倒退。现在的问题是如何健全和完善药品招标采购政策,解决在过去几年招标采购工作中所暴露出的问题。要尽快恢复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本来面目。
于明德:当前我们所遇到的一些较为尖锐的问题包括看病难、看病贵、医生开大处方以及招标采购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从根本上说都是目前体制上存在的问题所导致的。如果不能从医疗体制方面进行改革,必然导致这一系列的问题无法从根本上来加以解决。我们已经经过了十几年的改革和探索,可以说在这方面我们并不是从零开始。但是,由于“以药养医”这一问题的存在,导致了改革只能治标不能治本。因此,这也是未来改革的重中之重,只有先解决了这一问题,药品招标采购才能沿着更科学的方向发展。
(嘉宾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
医药经济报2006年 第36期(孙书博)
【论坛嘉宾】
Susanne Hikk :WHO代表
于明德: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执行会长
于德志: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副司长
王锦霞: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
李宪法: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北京大学在光华管理学院召开了“2006年北京大学卫生经济与管理论坛:国家药品集中招标与采购政策研讨会”。此次大会由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卫生经济与管理学系、北京大学中国医药经济研究中心共同主办,同时得到了卫生部、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医药经济学会、中国药学会、中国医院协会、中国中医药研究促进会以及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等机构的协助和大力支持。此次论坛在全国上下“看病难、看病贵”呼声日益高涨的背景下,全方位地论证了已实施5年的国家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的作用,集中研讨了我国药品集中招标与采购政策所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与挑战。
5年来,我国实施的公立医院药品招标采购对医药产生了哪些影响?价格问题是不是招标采购工作的一个核心的问题?
王锦霞:关于药品招标采购的目的,确实值得探讨,说价格问题是药品招标的核心,但是经过近几年来的招标活动,公立医院药品价格反而越来越高了;说是招品种,但是一个品种变来变去,最后出现了好多的规格;说是招企业,但现在国内大多数企业在每个大中型城市的中标医院也就是三五家。因此,不论价格、品种还是企业,都已经不是招标的主要内容了。
于德志:从三个方面讲,首先,当时设计招标采购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规范医疗机构的采购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它已经使得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行为得到了规范。其次,通过招标采购活动,药品的价格降低了20%~30%,招标起到了价格调节的作用。国家药品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中标价格相应地降低了药品价格。第三,医疗机构药品招标采购也推动了医药企业之间的竞争。根据统计数字,一些好企业、好产品的中标率相对较高。
Susanne Hikk:我们评价一项政策时,首先需要了解这一政策对于利益相关者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利益人需要采取什么样的行为来使得他们在这一政策下实现自身的利益最大化。我认为制定一个政策,最重要的就是要知道这一政策最终要实现的目标是什么,然后就是让这些利益相关者的目标和政府制定这一政策的最终目的达成一致。如果仅仅以价格为一项政策的最终目的,其结果很可能是给相关产业的创新和能动力带来负面的影响。
李宪法:为什么要搞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其实人们目前对这一问题有很多错误认识和片面解读。药品招标不是要招价格,也不是要招品种。而是要通过集中招标采购来改变公立医院的采购模式。使公立医院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采购程序。从这一角度看,药品招标采购是一个非常好的制度设计,它所要解决的就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采购权力私有化的问题。现在我国的公立医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提供的服务是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如果政府允许这些公共服务产品的采购私有化,将会出现更为严重的问题。
但是,目前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确实存在一些问题,而且不容忽视。我认为主要是药品招标采购被异化。现在大家评价的药品招标采购问题,并不是卫生部所主导的药品招标这项改革,而是由于目前这项改革政策的配套措施的滞后,带来了对这项改革的阻力。招标采购已经不是卫生部所倡导的通过招标采购而进行的公立医院药品的购买,而已经变成了二次限价,是对政府限价政策的补充。这就偏离了最初制定招标采购政策的主要目的。
从目前的情况看,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时机是否成熟?
李宪法:目前,在我国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市场条件是成熟的,但是政策环境还不成熟,而这也需要一个过程,我认为在中国要成功地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需要一定的条件,而政策环境和配套措施的完善是其中最为重要的环节。
于德志:目前,社会各界对药品招标采购的期望值过高,药品招标采购并不能够解决所有的问题,必须充分认识到药品招标采购的目标,它是为了改变我国公立医院的采购方式而设定的一项制度。
Susanne Hikk:虽然成本是衡量一个药物的最重要尺度,但是目前中国还没有做好如何衡量一个药物的成本以及药物的价值的准备。制定一个药品政策包括药品的可行性以及药品使用的整体效果,如药品的使用量、医生处方及是否按照处方去做等问题也是这一政策必须要考虑到的因素。随着这一政策的不断完善,人们对它的评估也将不断地深入。为了使评估更加有效,对基本的药物使用、数据方面的可行性研究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随着下一步医疗体制改革、“新农合”政策的深入实施,社会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的发展,是否会导致集中招标采购的主体发生变化?
李宪法:我认为这样的情况很可能发生。如果城镇居民的保险覆盖范围逐渐扩大,如果公立医院招标采购的付费方转移到社保部门、商业保险公司等,这些采购项目应该会发生变化。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药品招标采购的主体会根据实际情况发生变化。
药品招标采购发展方向的预期是什么?
于德志:药品招标采购需要不断地完善和发展。过去制定的招标采购政策,其评价标准可能更侧重于药品的价格。随着有关部门对药品评价的不断深入和评价体系的不断完善,如何评价药品的质量,如何把疗效和价格结合起来,已经成为我们正在关注和下一步首先要解决的重点问题。
李宪法:目前我国医药市场供求关系失衡,流通领域较为混乱,让公立医院重新独占药品招标的决策权的做法不可能出现,因为这是一个倒退。现在的问题是如何健全和完善药品招标采购政策,解决在过去几年招标采购工作中所暴露出的问题。要尽快恢复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本来面目。
于明德:当前我们所遇到的一些较为尖锐的问题包括看病难、看病贵、医生开大处方以及招标采购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从根本上说都是目前体制上存在的问题所导致的。如果不能从医疗体制方面进行改革,必然导致这一系列的问题无法从根本上来加以解决。我们已经经过了十几年的改革和探索,可以说在这方面我们并不是从零开始。但是,由于“以药养医”这一问题的存在,导致了改革只能治标不能治本。因此,这也是未来改革的重中之重,只有先解决了这一问题,药品招标采购才能沿着更科学的方向发展。
(嘉宾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
医药经济报2006年 第36期(孙书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