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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191796
约稿
     最近,由于药店扩充门店,人手紧张,总部便将未满培训期的新员工提前安排上岗了。这一来药店的销售差错率猛增。按规定,新员工的销售差错由新员工及帮带老师一起赔偿。但新员工认为自己本来拿的就是实习期工资,除去吃饭,已经所剩无几,如果还要承担赔偿责任“简直就没法活了”;而帮带员工则认为,让他们承担赔偿责任有点冤。因为造成新员工销售差错率猛增的原因是“未满培训期,提前上岗”,因此公司应该为此事买单。再说公司本来就有新员工培训经费,新员工的销售差错也理应用从培训经费里扣除。

    对此问题你怎么看呢?你们能为他们设计一个比较合理的赔偿方案吗?

    截稿日期: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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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药经济报2006年 药店周刊第2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