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信息荟萃 > 正文
编号:11192889
怪现状
     非法鉴定胎儿性别 B超医生受罚

    据《三湘都市报》报道,湖南某医院B超医生李玲为孕妇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鉴定结果为女孩,引产下来却是男孩。孕妇赵某对其进行了举报,李玲被当地人口计生局处以没收违法所得999元和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已生育一女的赵某于2005年底怀上了第二胎,由于生男孩的欲望强烈,今年5月,赵某在当地乡村医生周某的介绍下,前往李玲所在的医院进行孕检。B超医生李玲为其做了胎儿性别鉴定,并告之“结果不理想”(是个女孩)。回家后,赵某便在周某的动员下,到其诊所做了引产手术。但事与愿违,被引下来的却是个男婴。

    (有关部门曾一再强调不准通过B*****性别,但总有人因为利益铤而走险。这样做的结果,说轻点是危害孕妇健康,自己也会因此遭到牵连,说严重点是破坏男女人口比例的平衡。)

    插上输液管就不管了?乡村医生背责任

    据中国法院网讯,乡村医生高某在给病人插上输液管后就自行回家吃饭去了,结果病人在输液途中死亡。6月30日,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终审宣判中,驳回了高某不构成医疗事故罪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以医疗事故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两年零6个月,并赔偿死者亲属经济损失62576.4元。据悉,医生因医疗事故构成犯罪,这在德州市尚属首例。当地有名的乡村医生高某没有料到,一世勤奋上进的自己,老来竟因一时疏忽大意,酿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赔钱不说,还要刑罚加身。

    (正常来说,医生不仅在病人输液时不能走开,甚至某些药品在病人输完后的15分钟内,还要观察病人是否有不良反应。这位高医生倒好,插上针头就回家吃饭,倒是落得一身轻松,却没想到害了患者,也害了自己。看来,我们不断强调的法律意识,乡村医生还是得继续加强啊!)

    医药经济报2006年 第三终端周刊第28期(本期主持:小桃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