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信息荟萃 > 正文
编号:11172370
我国药价第19次大调整 医药改革还需多方联动
http://www.100md.com 2006年8月28日 中国经济时报
     “本来此次降价的平均降幅为40%,但由于很多抗生素企业反应强烈,因此国家发改委最后将平均降幅调为30%左右。”国家发改委药品定价政策顾问、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高级工程师俞观文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药价19次大调整

    在业内传了两个月之久的抗微生物药品降价名单终于对外公布。8月2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制定青霉素等99种抗微生物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并要求于8月28日起正式执行该通知。此次调价已是国家发改委的第19次降价。降价的抗微生物类药品包括抗感染、抗病毒、抗真菌3类,涉及500多个剂型,其中很大一部分都是抗生素产品。而这也是抗生素企业近几年来遇到的第三次降价。

    “此次降价与上一次的思路一样,总体趋势是降价,但对个别价格偏低的普药品种进行了提价。”俞观文告诉本报记者。

    此前,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在谈到药价新政策和改革思路时表示:“发改委将进一步完善药品的定价机制,将分期分批调整药价,使不合理的虚高药价得到进一步降低。”

    据了解,国家发改委正在抓紧研究修改药品的政府定价原则,要建立以合理成本为基础的价格核定办法,进一步降低不合理的药品价格。列入下一步价格调查范围的药品将是心血管类药品、呼吸系统类药品以及胃肠道类药品等。

     医药改革还需多方联动

    “降价意图是好的,但效果很难说。”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朱长浩告诉本报记者。

    俞观文也认为:“虽然此次国家发改委提到,要严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销售药品的实际加价率,但落实起来很难。”

    据了解,此次国家发改委要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销售有关药品的实际加价率要严格限制在15%以内。“而实际上,医院药品的加价率在30%以上。”某药厂的销售经理对本报记者透露。

    由于国家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投入不足,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普遍存在着“以药养医”,药品销售收入占医院总体收入的比例一般都在50%左右,这为医药合谋提供了“土壤”,必然会激励医院利用其直接面对消费者的地位通过提高药品价差的方式来增加收入。

    “在国家降价压力和医院‘盘剥’的影响下,企业就只好转向生产其他药品。”该销售经理告诉记者。据介绍,医药企业一旦发觉某种药品的利润空间缩小,就会逐渐减产、停产,甚至更改包装、品名或者剂型,然后以新药的面目申报,变相达到涨价的目的。例如,作为肿瘤治疗的传统药物--环磷酰胺,由于利润太低,生产药厂纷纷停产,转而生成环磷酰胺的替代药--异环磷酰胺。

    据了解,今年6月国家发改委进行的第18轮药品调价,已经对环磷酰胺进行了调价,从最高零售价4元/200mm,调高到6元/200mm,但相比较180多元一支的异环磷酰胺制剂来说,药厂更愿意生产后者。尽管,生产后者的成本要比前者高,工艺也更复杂。

    目前,国家对医药管理格局十分复杂,缺乏统一的协调机制:发改委负责药价的调控;卫生部分管医院;药监局分管药品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因而对药价虚高的监管,往往是“按下葫芦起来瓢”。

    “药品降价是需要各有关部门协作与配合,单凭任何一个部门,都难以取得预期效果。”俞观文认为。(记者 夏金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