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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儿童预防接种门诊将统一标准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0月2日
     本报讯 日前,山西省卫生厅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加强儿童预防接种门诊认定工作,并制定了山西省儿童预防接种门诊资格认定条件(试行)。

    该认定条件包括: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具有经过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且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等,并持有“山西省儿童预防接种人员资格证”;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保管制度。该认定条件还对城市社区、乡镇级(二级)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用房面积作出了具体规定。(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