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严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商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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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2日
新华社消息 卫生部近日通报,要求各卫生行政部门应制定辖区内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机构的设置规划并加强管理,严禁此项技术的商业化和产业化。
规定要求,2006年9月30日后,对已纳入,拟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设置人类精子库的机构,在申请卫生部专家评审前,其临床、实验室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到卫生部确定的培训基地接受不少于3个月的培训,并获得《卫生部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否则,卫生部将不受理其申请。
规定要求,2006年9月30日后,对已纳入,拟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设置人类精子库的机构,在申请卫生部专家评审前,其临床、实验室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到卫生部确定的培训基地接受不少于3个月的培训,并获得《卫生部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否则,卫生部将不受理其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