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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426396
拉脱维亚拟出台禁烟新规定
     拉脱维亚卫生部9日向议会提交法案,建议实施更加严格的禁烟规定。

    法案规定,从2008年7月1日起,在学校、办公室、影剧院、歌舞厅、体育场馆、儿童游乐园、森林等公共场合禁止吸烟。咖啡厅、餐馆等公共餐饮场所,包括夏日露天酒吧,也将列入禁烟区域。在公园海滨沙滩等地,也只能在划定区域内吸烟。法案还要求,“吸烟有害健康”的警告语必须用彩色插图、以显眼的方式印在烟盒上。这样的做法值得我国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