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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424461
福建人均医药费连续2年零增长
     福建省人均医药费用在2005年和2006年连续两年实现零增长。

    2005年,福建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医疗机构控制医药费用增长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医院在门诊收费、大型仪器检查、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等5方面进行严格控制;近两年还先后出台了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互认制度,成立了肿瘤放疗、超声医学等12个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立了各级行政部门医药费用公示制度等。

    据介绍,今年福建省将继续采取措施控制医药费用增长,要求各医疗机构人均医药费用的增长幅度不高于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石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