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加强药企关键岗位人员管理
本报讯 针对涉药单位关键岗位人员流动频繁、易导致药品质量安全系数下降的问题,浙江省绍兴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出台《药品生产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变动备案登记制度》。
该制度明确规定,凡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管生产负责人、质检科全体检验人员、原辅料与成品采购验收养护人员及灭菌操作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发生变更,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到绍兴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进行登记备案,并如实填写相关变更资料。绍兴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将把该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考核信用等级的参考依据之一,并列入企业信用档案。
(洪彬)(洪彬)
该制度明确规定,凡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管生产负责人、质检科全体检验人员、原辅料与成品采购验收养护人员及灭菌操作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发生变更,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到绍兴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进行登记备案,并如实填写相关变更资料。绍兴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将把该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考核信用等级的参考依据之一,并列入企业信用档案。
(洪彬)(洪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