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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推行信访月报告制度
     本报讯 为确保群众来信来访“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近来,湖北省十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推行了信访月报告制度。

    信访月报告由各县(市)局按月认真汇总信访数据,如实填写信访数据统计表(包括初信、初访、重复信、重复访等内容),并将群众来信来访的处理情况随表附上,经分管领导签字并盖章后,上报市局办公室。市局办公室再对各县(市)局信访数据和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和整理,形成每月报告制度。

    (周涛)(周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