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信息荟萃 > 正文
编号:11483885
“电视中毒”有症状可查
http://www.100md.com 2007年8月6日
     据德新社报道,德国儿科医师协会专家表示,如果孩子看电视的时候出现咬指甲、抓头发、脸颊或耳朵发红等行为和特征,家长就应该提高警惕了。

    该协会专家托马斯·芬德尔说:“基本上,儿童应该只被允许看他们可以理解、消化的东西。”

    专家建议,家长应严格控制儿童每天看电视的时间。3岁以下儿童应被禁止看电视。3岁至5岁儿童每天不应超过30分钟,6岁至9岁儿童不应超过60分钟,10岁到13岁的儿童不应超过90分钟,13岁以上儿童不应超过120分钟。

    (新 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