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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531703
要让子女过得去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2月1日 《老同志之友》
     报载:广州一老人将5个子女告上法庭,要求将每月赡养费从500元提高到1000元。法庭调查得知,其子女们经济较困难,遂判决每月付给父亲赡养费300元。看来,向子女们要赡养费也应从实际出发,自己过得去,也要让子女们过得去。

    据说这位老人养老金丰厚,还有不少存款,而他的子女有的下了岗,有的多病,为提高赡养费状告子女,确实过分。作为老人,既要讲赡养也要讲亲情,千万不要动不动就法庭上见。(谭贤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