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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您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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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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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11858790
防止化妆品引起眼病
http://www.100md.com
1991年1月1日
《祝您健康》
1991年第1期
油彩、霜脂、染料及药品等类型的
化妆品
,若用之得当,确有美化容颜的作用,但用之不当,也会带来麻烦。例如,有人怕眼尾部起
皱纹
,就在该部位多搽、勤搽化妆品。于是一些化妆品的挥发性气体就不断刺激眼睛,引起眼外伤或
过敏
,可出现
眼痛
、烧灼或异物感,也可能有眼皮红肿、糜烂等
症状
。一旦发生上述情况,应及时彻底冲洗掉残留化妆品。滴眼水或涂眼膏,必要时需请
眼科
医师诊疗。哪些能引起过敏的化妆品,今后不宜重使用。
(董万国)
http://www.100md.com/html/paper/1003-4242/1991/01/3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