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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074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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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100md.com 2011年7月21日 《中国社区医师》2011年第8期
     ■ 重点关注

    广东东莞试点社保一类门诊社区首诊制

    社区首诊制 提升服务能力是关键

    本刊讯(记者 胡睿) 社区首诊制的实施一直是医务人员翘首企盼的焦点,因为首诊制不仅可以缓解大医院的就诊压力,也可以进一步肯定社区卫生服务在整个医疗服务链条中的作用,更为重要的是能给予社区医务人员体现自身价值的机会。近期从广东省东莞市传来喜讯,从1月起,该市在社保一类特定门诊实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制。

    其实,社区首诊制在提及之初,并未有省市敢于试点,原因在于多数人认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并未具备首诊的能力,于是这一利好的政策被多数省市搁浅。

    据东莞市大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高经学介绍,东莞市社区首诊制是真正意义上的首诊,一类特定门诊参保人应首先到指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进行就诊,确定病情需要者,可经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意转诊后,到特定门诊选定医药机构就诊购药,才能够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未经同意自行到其他医药机构就医购药者,统筹基金将不予支付。这就从政策上给予社区首诊制以保障。

    为何在多省市都不敢试点的情况下,广州省东莞市敢于先行试点?广州市卫生局基妇处处长王俊杰表示,医保报销限制是首诊制最为有效的手段,这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改变患者的就诊习惯,但实施的前提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必须具备首诊的能力,不能延误患者的病情。东莞市之所以先行试点源于近年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储备,他们不仅引进了高素质人才,还通过各种激励机制加强社区医务人员的学习。不仅如此,东莞市多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都有大型医疗机构作为后援团,提供技术支持,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制的实施增添了可能性。

    上海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胡善联指出,社区首诊制是今后医疗服务发展的大趋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