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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失灵将医药行业引入囚徒困境(6)
http://www.100md.com 2006年8月21日
     由于中国政府对已经临床使用的药品有比较严格的价格管制,药品供应商之间的以回扣促销售的竞争会很快使旧品种药的生产与销售无利可图。由于国家规定企业对新药拥有自主定价权,许多医药企业就将旧品种药改头换面,没有作实质的增添和改动就变为一种“新药”,并借机提高其价格。这样以生产所谓的“新药”为名来变相提高药品价格所带来的好处,使众多企业竞相申报新药,而中国药监部门官员的腐败,则给了药品生产企业以“生产新药”为幌子变相涨价以广阔的空间。

    2006年1月21日《21世纪经济报道》刊载的《调查折射药品审批灰色地带》中说,在那之前的一些年中,无论是医药还是医疗器械,要进入中国的市场就必须通过中国政府相关部门的注册和审批。由于负责官员腐败受贿,光是2004年,中国药监局就受理了10009种新药申请,而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同年仅受理了148种,中国一年受理的新药是美国的70多倍! 该文说,“业内人士透露,一些药企在常用药中多加一点无关紧要的东西,就申报为‘新药’,价格马上翻上去几倍。或者通过‘包装翻新’变相涨价。譬如,某药品原本每瓶100粒装,价格仅5.8元,现在改为铝箔板盒装,三板总共仅36粒,售价却高达12元。”

    2005年9月21日《第一财经日报》刊载的《郝和平身后的利益桥梁》中披露,2001年至2004年,中国共注册境内医疗器械产品年均7370种,是美国的2倍;其中2004年仅境内一、二类医疗器械产品就注册7088种。而美国的FDA公布的信息显示:2004年,该局批准了52种使用新技术的新医疗器械,并公布了3365种使用现有技术的医疗器械。在国外,医疗器械新产品开发投入资金一般要占到销售额的10%左右,而中国企业新产品开发资金只占销售额的1%左右,由于很多企业长期生产不景气,甚至连这个比例都难以保证。在这种情况下,中国注册的医疗器械产品种类能够为美国的两倍,如果中国新注册的医疗器械产品都是真正的新产品,那才是不可思议的。

    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的医药和医疗器械生产行业中已经出现了典型的“囚徒困境”式怪圈:靠给药品回扣进行销售的畸形竞争,迫使药品生产企业以“生产新药”为借口变相提高药品价格,而药价提高后增加的利润,又很快被药品回扣上的竞争转化为销售成本。在这里“药品越贵越好销”成了规律,看起来与经济学中通常的需求定律完全相反。其根源就是医疗行业中的信息不对称:在有同样成分从而有同样疗效的各种“不同”药品中,价格越高的药每单位药给开处方医生的回扣就可以越多,医生就越愿意在处方中指示使用该种药。而医生之所以能这样让求诊的人使用最贵的药,其原因就在于他在所患病症及其治疗方面对求诊者有几乎绝对的信息优势,可以让求诊者完全听命于自己。这也是中国的医疗费用过于昂贵的根本原因。

    这样,由于医生对求诊者的信息优势,药品回扣之类的医疗服务推销费用已经不再具有一般的流通费用通常所具有的经济功能。它们不再用于传达有益于消费者的信息或者将适当的物品输送到其需要者手中,而被用于传递误导的信息和有害于消费者的激励。从整个社会的福利的角度看,这样的医疗服务推销费用不能增加整个社会的福利,不仅是资源的浪费,甚至是耗费资源去危害求诊者和整个社会。

    某些中国特色的经济自由主义的信徒强调,中国的医生之所以诱导求诊者“消费”过多的药物和身体检查,是因为“医疗服务的价格结构扭曲”,由于政府规定的医生门诊收费和住院费等医疗服务的价格过低。不可否认,这方面的价格结构扭曲确实迫使许多医院不得不“以药养医”、“以检查养医”,鼓励本院医生指示求诊者尽可能多地在本院作检查、拿药;医生从门诊收费中获得的收入太少,也增加了他们通过让求诊者多作检查、多拿药而获利的动力。但是在中国目前的情况下,这种价格结构扭曲不可能是医生们提供过度医疗服务的主要动力。

    只要医院可以靠销售药品和检查服务而增加的货币收入大幅度地增加本院员工特别是本院决策者的收入,医院就有充分的动力要求其医生在处方中尽量让求诊者多拿药、多作检查;只要医生可以靠在处方中让求诊者多拿药、多作检查而显著地增加自己的个人收入,医生们就有足够的动力在处方中让求诊者尽可能多拿药、多作检查,而不论他们从门诊收费中获得的收入有多高。这是任何一个有一点经济头脑的人都能理解的利益因果关系。因此,给定医疗行业中的信息不对称,医院可以靠销售药品和检查服务而增加的货币收入来大幅度地增加本院员工特别是本院决策者的收入,开处方的医生可以靠多开药而增加药品回扣收入,这才是诱导性消费、过度医疗服务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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