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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467860
第六章 附则
http://www.100md.com 《中国药事管理》
     第四十七条 非营利的避孕医疗器械产品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

    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自2000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