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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的非国家化.pdf
http://www.100md.com 202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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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币的非国家化,这是一本关于经济学相关的,作者为弗里德里希·冯·哈耶克,全书一共分为25个章节,为读者呈现非常精彩的经济学知识!

    货币的非国家化简介

    《货币的非国家化》是哈耶克晚年最后一本经济学专著。哈耶克在书中颠覆了传统的货币制度观念:既然在一般商品、服务市场上自由竞争最有效率,那为什么不能在货币领域引入自由竞争?他提出了一个革命性建议:废除中央银行制度,允许私人发行货币,并自由竞争,这个竞争过程将会发现最好的货币。本书出版后在西方引起强烈反响,而由此引发的争论至今没有结束。本书系首次译为中文出版。

    货币的非国家化作者

    弗里德里希·冯·哈耶克(Friedrich von Hayek,1899~1992),20世纪伟大的经济学家之一,197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哈耶克是米塞斯的学生,并曾在米塞斯的领导下工作。1931年被任命为伦敦经济学院经济科学与统计学教授,哈耶克的主要著作包括《通往奴役之路》等。

    货币的非国家化主目录

    第一章 现实的建议

    第二章 上述方案背后的原则之普遍化

    第三章 垄断铸币的起源

    第四章 政府的垄断权一直在被滥用

    第五章 法币的神秘色彩

    第六章 关于格雷欣法则的错误认识

    第七章 并行货币及贸易性铸币的有限经验

    第八章 让私人发行的货币流通起来

    第九章 发行不同货币的银行间的竞争

    第十章 关于货币定义的一些题外话

    第十一章 控制一种竞争性货币的价值的可能性

    第十二章 公众将选择哪类货币?

    第十三章 货币的哪种价值?

    第十四章 货币数量论对于我们讨论的情形没有用处

    第十五章 通货供应的可欲反应

    第十六章 自由银行业

    第十七章 不再会有一般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

    第十八章 货币政策既不是可欲的、也是不可能的

    第十九章 比固定汇率更好的纪律

    第二十章 应否会存在分立的通货区?

    第二十一章 对于财政与开支的影响

    第二十二章 转轨的问题

    第二十三章 防范国家

    第二十四章 长远前景

    第二十五章 结语

    货币的非国家化截图

    简介

    版权页

    制作信息

    翻译说明

    关于作者

    第三版前言

    参考文献

    第二版前言

    第二版说明

    前言

    序言

    第一章 现实的建议

    第二章 上述方案背后的原则之普遍化

    第三章 政府垄断铸币的起源

    第四章 政府的垄断权一直在被滥用

    第五章法币的神秘色彩

    第六章 关于格雷欣法则的错误认识

    第七章 并行货币及贸易性铸币的有限经验

    第八章 让私人发行的货币流通起来

    第九 章发行不同货币的银行间的竞争

    第十章 关于货币定义的一些题外话

    第十一章 控制一种竞争性货币的价值的可能性

    第十二章 公众将选择哪类货币?

    第十三章 货币的哪种价值?第十四章 货币数量论对于我们讨论的情形没有用处

    第十五章 通货供应的可欲反应

    第十六章 自由银行业

    第十七章 不再会有一般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

    第十八章 货币政策既不是可欲的、也是不可能的

    第十九章 比固定汇率更好的纪律

    第二十章 应否会存在分立 的通货区?

    第二十一章 对于政府财政与开支的影响

    第二十二章 转轨的问题

    第二十三章 防范国家

    第二十四章 长远前景

    第二十五章 结语

    讨论题

    1950年到1975年纸币贬值情况简表

    货币的选择:终结通货膨胀之道①

    通往一种自由市场的货币体系①

    未来的价值单位①

    货币的市场本位①简介

    《货币的非国家化》是哈耶克晚年最后一本经济学专著。哈耶克在

    书中颠覆了传统的货币制度观念:既然在一般商品、服务市场上自由竞

    争最有效率,那为什么不能在货币领域引入自由竞争?他提出了一个革

    命性建议:废除中央银行制度,允许私人发行货币,并自由竞争,这个

    竞争过程将会发现最好的货币。本书出版后在西方引起强烈反响,而由

    此引发的争论至今没有结束。

    本书系首次译为中文出版。Denationalisation of Money

    货币的非国家化 [英]弗里德里希?冯?哈耶克著

    姚中秋译版权页

    货币的非国家化(英)哈耶克著;姚中秋译.一北京:新星出版社,2007,8(奥地利学派译丛)

    ISBN978-7-80225-316-2

    I.货…D.①哈…②姚…HI.货币理论-研究IV.F820中国版本图书馆ap

    数据核字(2007)第096383号

    货币的非国家化

    [英]弗里德里希?冯?哈耶克 著 姚中秋 译

    责任编辑 赵林

    责任印制 韦舰

    装帧设计 段芳

    新星出版社

    2007年8月第一版2007年8月第一次印刷 ISBN978-7-80225-316-2

    25.00元制作信息

    排版制作:Skyphen

    排版样式:JinE精益样式001 (2013-07-31)

    制作版本:1.0

    制作时间:2014年2月7日

    更新时间:2014年2月7日

    制作软件:Jutoh V1.71.14

    尊重知识,尊重版权。请勿商业使用!

    Bitcoin打赏:

    1Mv5aGcPGm55J1uPDY7kimU3NtcEsmXxuS翻译说明

    《货币的非国家化》一书是哈耶克晚年——事实上是自1945年出版

    《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或者更准确地说从1941年出版未完成的《纯

    粹资本理论》以后——所写的唯一一本经济学专著,尽管它很薄。

    这本薄书的价值是巨大的,它所提出的废除政府之货币垄断权、实

    现充分的货币竞争的概念是开创性的。不管在目前的政治、法律框架中

    多元竞争货币的可行性有多大,哈耶克至少进行了一次经济学的智力操

    练:将自由市场的逻辑推到极致,探讨在历来被认为天然属于政府垄断

    的部门,自由市场将如何运转。一个自由市场的理论,如果恰恰遗忘了

    讨论竞争机制在最重要的经济性财货——货币——之生产、消费领域中

    的运转情况,至少从逻辑上说是不完整的。

    不幸的是,在太多的经济学家那里,政府垄断货币,似乎已经是天

    经地义的事情。甚至没有几个经济学家严肃地对待任何不是由政府垄断

    货币发行权的货币制度设想,哪怕是桿卫自由市场的经济学家。货币的

    确是一种特殊的财货,但它如果特殊到自由竞争机制完全对其无效的地

    步,则一个奉行自由市场原则的经济学家是否还有足够的理由坚持自己

    的信念,实在是一个大可质疑的问题。

    不管怎么样,对于一位秉持科学态度的经济学家来说,轻易地断言

    货币的自由竞争不可行,起码是不慎重的。因为,20世纪的大多数时

    间,众多经济学家和官员都匆忙地断言,电话、自来水、电力、铁路等

    等部门是“自然垄断”的。然而,从历史上看,所有这些行业都是通过自

    由竞争才出现、发育、成长起来的,而最近二十多年来,各国在这些行

    业打破垄断、引入竞争的事实也证明了,天底下也许根本没有所谓

    的“自然垄断”行业。

    看来,问题仅仅在于,经济学家是否具有某种想象力,能够根据市

    场的内在逻辑,在一个行业中设想自由竞争的机制将在该行业中如何运

    转。只有事先形成这样一种知识上的论证,在适当的政治气氛下,才能

    冲破政府的进入壁垒,而使一个完全可以正常运转的市场破空而出。根

    据迈克尔?波兰尼的研究,科学研究也需要一种热情,一种想象力。事

    实上,在经济史上,先有亚当?斯密、曼彻斯特学派的经济学冲击波,然后才有19世纪的自由竞争和自由贸易时代;先有米塞斯、哈耶克、弗

    里德曼的论证,然后才有计划经济的崩溃和自由市场的回归。

    为了便于读者了解哈耶克货币思想发展的脉络,附录中收入了哈耶

    克在写作本书前后所发表的几篇文章,对于《货币的非国家化》的设想

    有所补充、修正或完善。同时也收人了哈耶克40年代发表的一个讲座,仔细阅读,可以看出,尽管相隔三十年,讨论的角度和问题也大不相

    同,但它仍与《货币的非国家化》之间具有某种关联,这或者可以作为

    哈耶克自许之“困惑型”人物——或者伯林所说的“刺猬型”人物——的一

    个证明:他一直认定,政府是导致货币不稳定的根源,他一直在考虑如

    何限制政府在货币领域的权力。

    译者

    2007年2月关于作者

    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哈耶克,法学博士、政治学博士(维也纳大学),获优异服务十字勋章(经济学)(伦敦),1970年到1974年任奥地利萨

    尔茨堡大学客座教授。1927年到1931年任奥地利经济研究所所长,1929

    年到1931年任维也纳大学经济学讲师。1931年到1950年任伦敦大学图克

    经济学与统计学讲座教授。1950年到1962年任芝加哥大学社会与道德学

    教授,1962年到1968年任西德布雷斯高地区的弗赖堡大学经济学教授。

    他于1974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1984年被册封荣誉爵位。

    哈耶克教授最重要的著述包括:《价格与生产》(Pricesand

    Production,1931),《货币理论和商业周期》(Monetary Theory and the

    Trade Cycle,1933),《纯粹资本理论》(The Pure Theory of

    Capitaly1941),《通往奴役之路》(The Road to Serfdom,1944),《个人主

    义与经济秩序》(Individualism and Economic Order,1948),《科学的

    反革命》(The Counter-Revolution of Science,1952)和《自由宪章》

    (The Constitution of Liberty,1960)。他的最新著作是一本题为《哲学、政治学与经济学研究》的文集(Studiesin Philosophy,Politicsand

    Economics,1967),以及《法、立法与自由》(Law,Legislation and Liberty)

    (第一卷:《规则与秩序》,1973;第二卷,《社会正义的幻象》,1976;第三卷,《自由人的政治秩序》,1979);《哲学、政治学和经

    济学新研》(New Studiesin Philosophy,Politics, Economics and the

    History of Ideas,1978)和《致命的自负》(The Fatal Conceit,1988)。他

    也主编过几本书,并在《经济学杂志》和其他学报上发表过文章。

    经济事务研究所已经出版过他的《政治思想中的语言混淆》(The

    Confusion of Language on Political Thought, Occasional Paper20,1968),他

    的温考特纪念演讲《经济自由与代议政府》(Win-cott Memorial

    Lecture,Economic Freedomand Representative Government,Occasional

    Paper39,1973),一本收人他的新文章的文集(由Sudha Shenoy编辑整

    理)《处境比预料的困难》(4Tiger by the Tail,Hobart Paper back4,1972,Second Edition,1978),收人《对租金控制盖棺论定》(Ferdhon

    Rent Control,IEA Readings No.7,1972)的一篇文章,《为实现充分就

    业而不惜一切代价?》(Full Employment at Any Price?,Occasional

    Paper45,1975),《货币的选择:终结通货之路》(ChoiceinCurrency:A

    Way to Stop Inflation,Occasional Paper48,1976)。第三版前言

    哈耶克教授这本书的核心论点是,只有废除各国政府对其货币创造

    (money creation) 的垄断才能实现价格水平稳定。尽管本书出版之前几

    年的价格水平表现在全世界范围内都不能让人满意(比如在英国,过去

    二十多年中生活成本上涨了500%多),本书却并没有产生明显的现实

    影响。人们讨论的依然是如何改进这些政府垄断的绩效,而不是终结这

    种垄断。如果要讨论货币竞争的理念,就会被讥笑为“政治上不可能”。

    诚如哈耶克所说,对于一位经济学家来说,这样的反驳是不相干的:……当下的政治必然性不应当是经济学家关注的问题。他

    的任务应当是像我不厌其烦地重复过的那样,使得从今天的政

    治角度看来不可行的政策,具有政治上的可能性。决定此时此

    刻应当做什么,这是政治家而不是经济学家的任务……(第二

    版,1978年)

    幸运的是,并不只有哈耶克持有这种信念。其他学者追随他的分析,研

    究了政府不垄断货币的一些历史例证。劳伦斯?怀特(Lawrence White,1984)研究了苏格兰的货币发行的竞争体系 种被亚当?斯密所赞赏的制

    度。尤金?怀特(Eugene White,1990)考察了法国大革命时期,在那个时

    期,存在着货币发行的竞争。休.罗考夫(Hugh Rockoff,1990)考察了美

    国的竞争性货币发行。当然,这些历史例证没有一个呈现出完美的货币

    绩效,也没有一个是最近的。但所有例证都证明货币竞争比政府垄断货

    币要稳定。它们的年代是无关紧要的,因为它们所证明的原则是永恒

    的:激励影响行为。哈耶克在本书中的分析正在获得经验的支持。

    与此同时,那些自认从事实务的人也开始仔细思考可以做哪些努力来改

    进我们的货币制度。在几年前,恐怕根本不会有人相信,某位英国财政

    大臣会提出让英格兰银行不受财政部管理的想法。但劳森已经披露,当

    时财政大臣确实提出了这么一份建议。人们日益关注哈耶克的理念,这

    并不让人惊奇。在哈耶克的论文首次出版以来的这些年,价格水平表现

    并无改观。从1978年到1990年,英国的生活成本已经上涨了230%。尽

    管为了终结通货膨胀,英国经济经历了一次严重衰退,但还是出现了英

    镑价值的下跌。

    并不只是在英国有这种失灵。在德国,自1978年以来,价格上涨了

    138%;瑞典上涨了143%,美国上涨了190%。这些国家都比英国的情况要

    好,但确实也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独立的中央银行,不像米尔顿?弗里德曼在1962年所论证的那样,是令人满意的货币表现的保证。那么,应

    当及可以做些什么?

    新西兰政府最近认识到,激励是重要的,并将其中央银行髙级官员的薪

    酬与其是否成功地实现价格稳定挂钩。在即将出版的一篇论文中,查尔

    斯?古德哈特(Charles Goodhart,1991)要求英格兰银行也如法炮制。

    这种强化实现目标的激励的做法是否值得?这一目标是否具有足够重要

    性?假如是,那还可以做些什么?在本书中哈耶克非常淸晰地阐述了为

    什么通货膨胀是如此重要及如此具有破坏性。通货膨胀当然会在借款人

    和贷款人之间进行再分配。通货膨胀是任意的。通货膨胀也是无效率

    的,因为,它打乱了资本市场的运作。然而,通货膨胀所引起的问题超

    出了这些;通货膨胀会使未来的价格更难预测,目前的价格波动更难稳

    定,从而会影响整个经济:

    如果对货币价值的调控能使各种商品的平均价格在某一水

    平保持稳定……则尽管个别商品未来的价格也是不确定的——

    这是市场经济运转过程中无法避免的——但是,在相当长的时

    间段中,对于整个社会的人来说,不可预见的价格波动的影

    响,将刚好能够互相抵消。

    哈耶克把这种情形与存在通货膨胀的情形进行了对比:……个别企业……无法将自己的经济计算和决策建立在某

    个巳知的中位数之基础上,根据这一中位数,单个商品价格既

    可能上涨也可能下跌。于是,成功的经济计算,或者说有效的

    资本和成本会计就成为不可能的了。

    哈耶克强调说,问题是,除此之外:

    (通货膨胀也会带来)相对价格的结构之临时性变化,它

    会导致生产被扭曲。

    哈耶克论证说,这些扰乱及政府为减缓通货膨胀无规律地采取的措施所

    导致的各种不稳定,要对作为资本主义经济体之典型特征的大规模失业

    的重复出现承担责任。稳定的货币的好处并不仅限于稳定的价格水平。

    那么,如何实现货币稳定?米尔顿?弗里德曼——最近还有很多人士

    ——强烈要求一种货币规则,如果可能的话体现在一部“货币宪

    法”(monetary constitution)中,这样,货币的增长就将是稳步的、可预

    期的。①毫无疑问,这样的规则将会终结货币管理中最微小的失灵。然

    而,为什么我们需要管制我们的货币供应呢?在这里,竞争也能派上用

    场。因为,只有在一个产业不由竞争调节的时候,才能够支持由政府、管制机构或规则对该产业进行管制。总的说来,竞争将会实现可获得的

    最佳结果。货币为什么不在此列呢?这正是本书所要回答的问题;答案

    是,货币供应的竞争将会产生那种预想的结果,就像在别的经济活动领域中一样。

    本书的再版格外地及时。首先当然是因为通货膨胀再度提髙;不过其

    次,也是因为现在有一个机会在货币供应中引入较髙程度的竞争。欧洲

    经济共同体国家已经承诺取消彼此的一切外汇控制。有人进一步提出建

    议,应当固定汇率,建立一种欧洲共同货币。如果要抵制这些建议,我

    们就应让欧洲各国货币展开竞争②。借助一个非常简单的措施,我们就

    会强化实现稳定货币的声望与利润激励(对于政府来说可以从货币创造

    中获得财政收人)。

    只用了十二年,哈耶克教授在本书中所提出的建议就从“政治上不可

    能”变成我们可以把握的。我们最终将会实现它。

    杰夫里?伍德

    城市大学商学院经济学教授

    1990年10月

    ①值得一提的是,在最近与安娜?施瓦茨合作的一篇论文(1986年)

    中,米尔顿?弗里徳曼已经趋近于哈耶克教授在本书中所主张的立场。

    一原注

    ②Vaubel (1979)曾经阐述过在欧洲经济共同体的特殊背景中的货币竞争

    的好处,Wood(1989)重提此论,劳森则在他担任大臣的时候提交给欧洲

    经济共同体财政部长一次会议的文章(HM Treasury,1989)中向这些部

    长们提出了这一点。——原注参考文献

    Friedman, Milton (1962) : ‘ Should there be an Independent Monetary Au

    thority?’ in Leland B. Yeager (ed. ),In Search of a Monetary Constitution,Boston, Mass. :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Friedman,Milton, and Anna J. Schwartz ( 1986 ) : ‘ Has Government any

    Role in Money?’,Journal of Monetary Economics,January v pp. 37 -62.

    Goodhart,Charles A. E, ( 1991) : ‘ British Monetary Policy ; March

    1990, in S. R Frowen (ed. ), Monetary Policy and Financial Innovations

    in Five Industrial Countries, London : Macmillan

    Her Majesty’s Treasury ( 1989) : An Evolutionary Approach to Economic

    and Monetary Union,London; HM Treasury.

    Rockoff, Hugh (1990) ; Lessons from American Experience with Free

    Banking,,in Forrest H. Capie and Geoffrey E Wood (eds. ),Unregulated Barring :Chaos or Order?,London : Macmillan.

    Vaubel,Roland (1979) : Choice in European Monetary Union、Ninth

    Win- cott Memorial Lecture, Occasional Paper 55,London : Institute of

    Economic Affairs.

    White, Eugene ( 1990) : ‘ Banking in a Revolutionf

    ,in Capie and Wood

    (op, cit ).

    White, Lawrence ( 1984) : Free Banking in Britain, Cambridge : CUP,Wood, Geoffrey E. (1989) :

    4Banking and Monetary Control after 1992:

    A Central Bank for Europe?' , in Whose Europe7 s IEA Readings No. 29,London : Institute of Economic Affairs ?第二版前言

    在第二版中,哈耶克教授增补了很多有时篇幅相当长的内容,以细化和

    丰富他的论点。这些补充加起来,使原文增加了三分之一到五分之二。

    (为了区分这些相对独立的增补部分——不论长短——在其开头处加了

    单星号,结尾处加了双星号。除此之外,还有很多改动,是对用词、短

    语和句子包括脚注的细微修改,散见于全书各处。)

    这样,这本著作就成为一个更为充实的文本,它提出了一个革命性建

    议,用市场中的竞争性私人货币取代国家对货币供应的控制。

    若把这一建议提交给英国银行体系的某位大人物,那他必将给出这样一

    个彬彬有礼而又漠然的回复:“以后再说吧。”从事实务的人对于学者的

    新想法作出这种反应并不罕见。新观念总是会被那些不得不面对日常生

    活现实的头脑僵化的人嘲笑为空想家的东西。从事实务的人过于接

    近“日复一日的问题”,他们通常只能看到难题和障碍本身,而看不到错

    误或失灵的根本原因,就好像伐木工永远也看不到整个树林一样。

    有的时候,甚至更为根本的变化也不得不通过激进的改革进行,而不是

    对某项已经失效的方法或政策进行零零碎碎的修改。变革时间拖得过

    长,可能带来更多混乱。一个陷进泥沼的人不可能迈着小步走出来,他

    唯一的希望是跨出一大步。

    问题是,哈耶克教授的诊断是否正确:国家控制货币难以提供可靠的支

    付手段,在现实中这一制度要对货币不够稳定及过去一个世纪的通货膨

    胀承担责任。假如这是正确的,那么,对于政府垄断性控制货币的制度

    进行修补,就难以根除那些缺陷和危险。

    这一经过增订的第二版特别应被银行家们认真研究,若他们跟别的国家

    的银行家一样,想在英国摆脱政府——这即是指政治的——影响,就更

    该如此。这些增补也使第二版对于那些更为关注根本性真理而非短期权

    宜之计的经济学教师、学生更有价值。

    阿瑟?塞尔登

    1977年12月第二版说明

    离我着手写作本书只过了13个月,离其第一次出版只有半年多一点,因

    而,也许并不让人惊讶,我在这个第二版中觉得有必要加进的增补,与

    其说是回应迄今我所受到的批评,不如说是因为我对自己提出的问题又

    进行了进一步的思考。迄今为止的各种评论所表达的确实更多是对我的

    论点有点怀疑的惊讶而非反驳。

    因而,大部分增订所涉及的也许是我本应在第一版中更清晰地阐述的一

    些显而易见的问题。只有一处,即127页(第一版的98页),涉及到一

    个与我原来针对采纳我所设想的改革的政府而提出的建议有点不同的发

    展。确实,我现在觉得,两种不同类型的竞争之间的显著区分,其意义

    更为重要。第一种可能导致人们普遍接受一种被广泛使用的本位(或者

    也许是数量很少的集中本位),而第二种则涉及到具有某种特定面值的

    货币争取公众信任的竞争。我现在概述了我自己最初没有预见到的一种

    最为重要的或然后果,用较长篇幅加入到第二十四章中(第127—129

    页)。

    我也略微改变了一下叙述风格,以便更为淸晰地阐述我想说的话。我甚

    至有意保留了本书开头的试探性语气——这一点读者不会没有注意到

    ——与后来随着论证的展开逐渐变得更为自信的语气之间的区别。迄今

    为止进一步的思考则让我对我所提议的根本变革的可欲性和可行性更加

    充满信心。

    在第二版所需要的资料准备完成之后举行的朝圣山学社一次会议上对本

    书的考察的问题所做的一些重要贡献,没有办法用到,因为我在会议之

    后很快就开始了漫长的旅行。我希望,尤其是W.恩格_斯、D.L.克梅雷

    尔、W.施蒂策尔和R.沃贝尔所提交的论文能够很快付梓。但我在最后

    一段插人了对米尔顿弗里德曼的一个评论作出的回应,在我看来,他

    的评论要求我立刻作出回复。

    除了提一下我对其他问题的专心研究——这一点让我无法给予本书的论

    证以其应有的更多注意——之外,我也许还应当补充说,事实上,我对

    于在目.前的制度结构下获得一种还说得过去的货币体系的绝望心情,既是我潜心多年研究现有政治秩序、尤其是对一个享有不受限制的权力

    的民主议事会进行治理之后果的研究得出的一个结论,也是我以前的研

    究——当时货币理论还是我的一个主要兴趣点——的一个结果。

    也许我还应当补充我在一些场合经常说明但可能从来不会以书面形式表

    述的一个看法,即,我强烈地感觉到,经济理论家或者政治哲学家的首

    要任务应当是影响公众意见,使得今天可能在政治上不可能的事情具有政治上的可能性,因而,如果有人反驳说我的建议现在是不现实的,那

    这终究不能阻止我继续发展这些建议。

    最后,在再次通读第二版的文本之前,我觉得,我应当从一开始就告诉

    读者,在货币领域,我不想禁止政府去做除了阻止其他人去做他们可以

    做得更好的事情之外的任何事情。

    F.A.哈耶克

    布雷斯高地区的弗赖堡市前言

    《霍巴特文丛》(TheHobartPapers)旨在为理解经济思想在私人与政府活

    动中的应用而奉献一系列权威的、独立的及明晰的分析。它们最为关切

    的一向是最优地运用稀缺资源以满足消费者的偏好,以及在市场中实现

    这一点的程度,而这个市场则存在于政府及其他制度安排所创造的恰当

    的法律制度框架内。

    从18世纪的古典思想家到现在的经济学家长期以来有一个共同的信念,政府最为重要的一项职能就是创造某种货币机制及发行货币。①经济学

    家们一直在争论的是,政府怎样才能高效地承担这一职能和增加或削弱

    政府供应货币的权力。但普遍的假设是,政府必须控制货币政策,每个

    国家都必须有自己的货币单位结构。

    这一假设现在遭到了哈耶克教授的质疑。他更充分地进行了论证,“多

    少有点让人震惊地”偏离了那个古典的假设,这一点他在1976年2月出版

    的《货币的选择》(Choice in Currency,Oc-cational PaperNo.48)已经触

    及。

    即使对这一主题的简短扩展也向广大读者揭示了关于货币的性质及对其

    控制的诸多洞见。它们应当刺激研究者,并向政客提供药方。事实上,哈耶克教授要论证:货币与其他商品并无不同,通过私人发行者间的竞

    争来供应,要好于政府的垄断。他的论证依据的是亚当?斯密的传统而

    不是20世纪的传统,他论证说,货币并不是下列法则的例外:自利比慈

    善更易产生好的结果。

    哈耶克教授所主张的竞争性货币(competitivecurrencies)的优势不仅在

    于,它们将废除政府膨胀货币供应量的权力,也在于,它们将极大地有

    助于防范在过去一个世纪的“商业周期”所能看到的政府垄断货币所导致

    的破坏稳定的波动——在70年代这是一个急迫的问题,也使政府更难扩

    张自己的开支。

    尽管本书各处的论点必然是抽象的,需要深入理解,但核心主题却是异

    常明晰的:政府无力、必然无力且将继续无力提供健全货币。假如政府

    控制货币是不可避免的,哈耶克认为,金本位制好于任何其他制度;但

    他主张,人们最终会发现,甚至黄金也不如竞争性纸币那么可信赖,因

    为竞争性纸币的发行者有强烈的动机限制其数量——否则就会丢掉生意

    ——因而,其价值会被多多少少维持在稳定的水平上。

    对于竞争性货币的这种论证,直接传承自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家的思想,罗宾斯爵士1931年引荐哈耶克到伦敦经济学院,把这一学说带入了英

    国。这两位学者致力于使英国的学生和教师了解门格尔、维塞尔、庞巴维克和米塞斯的著述,但在去年或前年以前,几乎听不到人们提起奥地

    利学派。美国经济学家对奥地利学派的新兴趣带动了英国学者日益关注

    奥地利学派,尤其是年轻的经济学家。在这本著作中,哈耶克教授提及

    了他的几位前辈的著述,或者可以进一步刺激人们对奥地利学派经济学

    的兴趣。

    尽管加斜体字在经济事务研究所的文丛中并不常见,但本书适度地使用

    了斜体字,这特别有助于刚接触经济学的读者跟上论证的步伐。

    哈耶克教授的这本书,是在战前的货币管理不当并导致了1929年到1932

    年的大萧条及战后三十多年的政府“货币管理”(不如说是混乱的管理)

    之后产生的。当时,致力于国际性管理的努力看不出有多成功,经济学

    家们再度指望那种完全不要政府控制的手段。在“霍巴特尔丛”第69卷

    (《黄金还是纸币?》)中,维克托?摩根教授和摩根夫人重新考察了

    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的货币管理的毛病,重新评估了在货币与黄金之

    间建立关联的理由。几个月前,《泰晤士报》经济版编辑皮特?杰伊先

    生提议成立一个货币委员会②。这些思路表明人们迫切希望削弱或取消

    政客控制货币供应量的权力,看起来,年轻的经济学人、从事财政、商

    业、产业和教学活动的新一代似乎将勇敢摆脱战后的经济学思想。哈耶

    克教授的建议则更具有革命性,他的建议是,货币供应应跟其他商品和

    服务一样,交给市场。他想论证,过去50年的依赖政府的慈善管理货币

    的尝试已经失败,解决之道只能在于货币机构的自利,假如他们不能供

    应使用者觉得可靠、稳定的货币,他们就会丢掉生意。哈耶克教授的这

    本书及试图寻找“让货币摆脱政治”的那些经济学家的努力,将会刺激经

    济学人及非经济学领域的人士重新考察那个文明社会想要延续下去所需

    要的货币控制的第一原则。

    本研究所以出版迅速著称,正常情况下,完成从手稿到印刷的工作只需

    要短短几周。由于哈耶克教授从奥地利旅行到苏格兰、然后又到伦敦,使得编辑、出版流程及校对的正常时间表拖长了。即便如此,这些程序

    ——手稿长度是本文丛一般文章的两倍——也只是从七月初持续到九月

    下旬。我想感谢迈克尔?索利,他尽了最大努力使这一时间表得到顺利

    执行,也要感谢我们的戈龙印刷厂,他们的工作迅速而准确。

    研究所的章程规定研究所的受托人、理事和顾问不得与其作者的论点和

    结论有关系,但它把哈耶克教授的这本简短著作呈现 给大家,它是当

    今世界上一位重要的思想家对一个古典问题进行 的一次重要反思。

    阿瑟?塞尔登

    1976年8月①哈耶克教授在第二版中提到,这一点并不在亚当?斯密所说的厲于国

    家的那些义务之列(愿文第39页)。一原注

    ②The Times,15 April,1976.——原注序言

    我相信,世界各国的君主,都是贪婪不公的。他们欺騙臣

    民,把货币最初所含金属的真实分量,次第削减。

    亚当-斯密

    The Wealth of Nations(1776),I.Iv,Glasgow edn.,Oxford, 1976,p.43①

    对于解决一个从经济学专业角度看可能是最为简单的难题——即终结通

    货膨胀——寻求一种政治上可行的方案,我已经不抱任何希望了,因

    此,大约一年前,我在一次演讲②中提出了一个多少让人震惊的建议,而对这一建议进行的一番深人研究,为我打开了一个十分出人意料的新

    天地。我情不自禁地去深人研究那个想法,因为,我一向认为,阻止通

    货膨胀具有无可比拟的重要意义,不仅是因为漫长而严重的通货膨胀本

    身会带来危害与痛苦,也因为我一直坚信,即使是温和的通货膨胀,最

    终也会造成周期性的萧条与失业。但人们一直理直气壮地将这归咎于自

    由企业制度,那么,为了使自由社会能够得以维系,就必须防范通货膨

    胀。

    对于政府应当放弃其发行货币之垄断权的想法进行的深入研究,开辟了

    一个最为奇妙的新的理论天地,展现了制度安排的别样可能性,而对

    此,以前似乎尚无人考察过。一般都认为,一个国家必须由它的政府提

    供属于自己的独特、专有的货币,一旦我们成功地将自己从这种人们普

    遍而不自觉地接受的教条中解放出来,则立刻会涌现出无数以前没有考

    察过的最为有趣的问题。于是,我尝试着进入了一个完全没有开发的荒

    野。在这本薄薄的著作中,我呈现给大家的无非是在对这一领域进行第

    一次粗略的考察过程中得到的一些发现而已。我当然完全清楚,我只不

    过刚刚触及到这些复杂的新问题的表面而已,我还远没有解决多元并存

    货币(multiplecon current currencies)之存在所引起的全部难题。

    事实上,我不得不提出很多我自己尚不知道答案的问题;我也不可能讨

    论到欲解释这种新格局所碰到的全部理论问题。关于这个研究课题,还

    有很多研究工作要做;但已经有迹象表明,这种基本理念已经激起了其

    他一些人的想象力,事实上,已经有一些年轻的聪明人在研究这个问

    题。③

    目前阶段得到的主要研究成果是,那种一直遭到相当正确的指责的市场

    秩序的主要缺陷,即其容易导致周期性的萧条和失业,其实主要是政府

    长期以来垄断货币发行所致。我现在已经毫不怀疑,不管什么时候,只要政府不出面阻止,私人企业就能够并且确实在较早以前曾经向公众提

    供过选择货币的机会,而那些在竞争中脱颖而出的货币的币值基本上是

    稳定的,从而防止了投资的过分扩展,也就防止了接下来出现的经济收

    缩。

    很多人乍看之下,有充分的理由对我们要求货币发行之自由心存疑虑,因为历史上,提出这种要求的人,是很多具有强烈的通货膨胀论倾向的

    怪人。从19世纪上半叶鼓吹“自由银行业务”(Free Banking)的大多数人

    (甚至相当大一部分鼓吹“银行业务原则”[banking principle] 的人),到

    20世纪宣扬“自由货币”(Free Money, Freigeld) 的人——西尔维奥?盖塞尔

    [22]、C.H.道格拉斯[13]、H.里特斯豪森[51]及亨利?默伦[44]等人的计

    划,所有这些人都是因为要求得到更多的货币才要求自由发行货币的。

    他们经常怀疑,政府的垄断不合乎作为他们的论点之基础的企业自由的

    基本原则,但他们又毫无例外地相信,这种垄断必然会导致政府对货币

    供应施加不正当的限制,而不会导致过量供应。他们当然没有能够认识

    到,比起私人企业来说,政府更经常地供应我们Schwundgeld(缩水的货

    币)——这是西尔维奥?盖塞尔用的词。

    在这里,我再补充一句:为了紧扣主体,我将不去讨论一个有趣的方法

    论问题,即,我们如何才能够弄清我们实际上并没有经验过的情形的意

    义,尽管这一点对于探讨一般的经济学理论方法具有很有益的启发作

    用。

    最后,我只想说一点,在我看来,本书的研究任务是重要而紧迫的,因

    而我暂时中断了手头的主要研究工作,而过去几年来,我全力投人到这

    一研究中,我希望尽快完成其最后一卷、即第三卷④。我希望读者们能

    够理解,在这种情况下,在写完了本书的第一稿后,我一反自己的习

    惯,将修改、润色整个论证过程及出版准备等等这些不讨好、又费时间

    的工作,大部分交给了伦敦经济事务研究所的总编辑、好心肠的阿瑟?

    塞尔登先生,他也很乐意承担这样的负担。对读者尤其具有助益的是他

    给各个小节加上了标题,又在最后加了一篇《讨论题》。对于这本纲要

    性的东西得以出版,我对他深表谢忱。否则的话,它可能在很长时间内

    都不可能得以面世,因为我不想对不起《法、立法与自由》一书的读

    者,我是不会允许自己为了这个特别有趣的论题而暂时抛幵完成那部书

    的任务的,这样,读者们要获得我在本书中所提出的论点的更改,可能

    将会等待更长时间。

    我要特别对我的很多朋友表示歉意,因为很显然,在过去几年中,我集

    中精力从事一个完全不同的问题之研究,因而,我没有阅读他们发表的

    与本书所探讨之主题相关的文献,而这些文献本来会让我在写作本书时

    受益匪浅的。F.A.哈耶克

    1976年6月30日于萨尔茨堡

    ①中译本,《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郭大力、王亚

    南译,商

    备印书馆1997^隹24面 谨沐

    ②参见[31,]。此后‘括号中的^宇均指书末所列的参考文献。——原注

    ③参见[35]、[59]和[60]。一原注

    ④即《法、立法与自由》Legis lation and Liberty),第一卷是《规则与秩

    序》(Rules and Order),RoutledgeKegan Paul,1973。第二卷是《社会正

    义的幻象》(The Mirage of Social Justice)将与本书同时出版。第三卷《自

    由社会的政治秩序》(The Political Order of a Free society)9已接近完成,我希望能在1978年出版。——原注第一章 现实的建议

    我想为不久的将来提出一个建议,可借此机会探讨一个涉及面非常广泛

    的方案,这个建议即:

    共同市场各国,以及欧洲的全部中立国(如果可能的话,以后也可以加上北美国家),通过一项正式条约,互相约束自

    己不对彼此之货币跨越其边界线的自由交易、以及在其境内合

    法设立之任何机构同样自由地开展银行业务设置任何障碍。

    这就意味着,首先要允许人们可以在订立合同和会计账目中充分自由地

    使用这些国家中任一国发行之货币,也需废除限制货币在这些国家之间

    流动的一切形式的外汇控制或管制。而且,它也意味着这些国家的银行

    可根据其在本国成立之同样条款,在他国任意设立其分支机构。

    货币的自由交易

    这一方案的目标在于,对现行的货币和金融机构施加一种极为必要的纪

    律,使任何国家在任何时间段中都不可能发行一种与其他国家之货币比

    较起来明显地不那么可靠、也乏人使用的货币。一旦公众熟知了这种新

    的可能性,任何偏离这一提供某种诚实货币的正确方式的做法,都将导

    致人们立刻用他国之货币取代此一正在遭到损害的货币。而各个国家将

    不再能够运用其现在能够运用的、通过“保护”其货币暂时掩饰其行为之

    后果的那些措施,相反,它们将受到约束,将其货币维持在尚可容忍的

    稳定状。

    比乌托邦的欧洲货币更现实的建议

    我认为,这一方案要比创建一种新的欧洲货币的乌托邦方案更为可欲、也更为可行,欧洲货币方案最终的结果只能是使所有货币灾难的起因和

    根源——政府垄断货币之发行和控制——更为顽固。假如这些国家确实

    不准备采用上面提出的更为有限的建议,那按理他们更难接受某种欧洲

    共同货币。完全剥夺政府所拥有之货币垄断权的想法,确实有点过于突

    兀,如果在不远的将来就采行此方案,大多数人甚至会有点惊恐。不

    过,只要从一开始,允许各国政府发行之货币为讨好公众而展开竞争,则人们是会逐渐了解此种方案之优势的。

    尽管我坚定地支持通过允许货币在西欧国家间完全自由的流动来完成西

    欧经济一体化的目标,但我怀疑,通过创造某种由超国家之当局管理的

    新型欧洲货币的方式而实现这一目标是否可取。各成员国极不可能就该

    超国家之货币当局在现实中所追求之政策达成一致,撇开这一点不谈,即使在最为有利的情况下,它也极不可能比目前的各国货币管理得更完

    善。而且,一个单一的国际性货币,如果管理不当,在很多方面,不是比一种民族国家货币更好,而是更糟。它将使一国中熟悉金融领域的公

    众,甚至根本就没有机会躲避那些被严重偏见控制着的官员的决策所导

    致的恶果。某种国际货币管理当局的优势主要应当是保护某一成员国不

    受其他成员国的有害措施之影响,而不应迫使成员国赞同它的蠢行。

    银行业的自由贸易

    上面提出的将货币领域的自由贸易扩展到银行业的自由贸易的建议,是

    上述方案欲达到其目标而绝对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首先,今天,用银

    行存款开支票,因而形成某种形态的私人发行的货币,已经是人们普遍

    接受的交换媒介总量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大多数国家,甚至已经是最

    大的一部分。其次,不同国家的银行信贷的扩张和收缩,目前是国家管

    理基础货币的主要借口。

    对于采用上面我提出的建议的理由,我还想加上一条,即它当然旨在阻

    止国家的货币和财政当局做那些从政治角度看不能不做的事情,因为它

    们有这种权力。而做这些事情,毫无例外都是有害的,都有违国家的长

    期利益,但从政治上看,作为一种短期内逃避严重困境的办法,又是不

    能不做的。这包括那些政府可以借以最轻松、最快捷地消除特定集团或

    派系不满之根源的种种措施,而这些措施,长远来看,必然会扰乱、最

    终会摧毁市场秩序。

    防止政府掩饰货币之贬值

    换句话说,我上面提出的建议的优点在于,它能防止政府靠掩饰它们自

    己所采取的措施之后果而“保护”它们发行之货币,因而能够阻止政府进

    一步采取那些有害的手段。政府将无法掩饰其所发行之货币的币值贬值

    现象,也无法阻止由于它们的措施使本国商业环境恶化而造成的货币、资本和其他资源之外流,也无法控制价格——而所有这些措施,都当然

    有可能摧毁共同市场。事实上,上述方案似乎比某种统一货币更好地满

    足了共同市场的需要,它不需要建立一个新的国际机构,也不需要向一

    个超国家机构授予新的权力。

    上述方案的全部意图和目的在于,只要一国之货币当局胡作非为,则其

    所发行之货币就将被驱逐出本国流通市场。不过,即使在这个时候,它

    们也可以通过迅速改变自己的做法而避免本国货币被悉数替代。很有可

    能在一些集中了大量国际贸易及以旅游业为主的非常小的国家,某个大

    国的货币会占据主导地位,但我们没有理由相信,现存的货币中之大多

    数不会被长期使用,如果其货币当局能够奉行明智的政策的话。(当

    然,重要的是,不能允许各方达成一种心领神会的协议,都不发行其他

    国家的国民可能会喜欢的健全的货币!我们当然不得不时刻对政府作出

    这样的有罪推定,因为公众现在确实不喜欢它们发行的货币!)

    我认为,这一方案不会妨碍政府采取一切有利于经济健全运转的措施或者那些长远而言有益于大多数人的措施。但这就提出了一个更为复杂的

    问题,只有将其放在对其原则经过充分发挥的框架中才能讨论淸楚。第二章 上述方案背后的原则之普遍化

    如果同时使用多种货币的设想,能被考虑立刻应用于某一有限的区域,则调查一下我们据以提出上述建议的原则之后果,显然是比较可取的。

    如果我们考虑废除一国之内只能使用该国政府发行之货币的习惯做法,并承认他国政府发行之货币可同样在本国流通,则我们立刻就面临一个

    问题:完全取消政府供应货币的垄断权而允许私人企业向公众供应他们

    可能更愿意接受的其他交换媒介,岂不是同样可取?

    这种改革可能引起的问题是,它目前只能是一种理论上的建议,而不是

    政策性建议,因为很显然,这种更为激进的改革建议,对于普通公众来

    说,过于离奇、过于陌生,他们恐怕不会考虑目前予以实施。它所引起

    的问题,专家们显然也不大了解,对于这样一种方案的精确结果,无人

    能够作出可靠的预测。但目前不受质疑地被人普遍接受的政府垄断货币

    之供应的做法,显然有可能既不是必需的,甚至也没有优势。事实上,实践有可能证明,这种做法是有害的,而废除它则有巨大的好处,而这

    将为更为有益的发展开辟道路。因而,讨论不能一开始就提得太满。只

    要公众对其没有作好准备、并仍然不假思索地就接受政府必须垄断货币

    发行的教条,则我们的建议就完全不可能有实现的机会;尽管如此,这

    却将不再会成为我们对这一方案所提出的引人入胜的理论问题进行知识

    上的探索的障碍。

    经济学家没有讨论过货币间的竞争问题

    一个令人惊诧的事实是:多种货币竞争的理论迄今为止从来没有得到过

    认真的研究。①对于政府垄断货币供应为什么被普遍视为不可或缺的,或者,这种信念是否源于下面一种根本未有人予以解释过的假定:在任

    一特定的地域范围内,只能有一种货币流通——在唯有金银被认真地当

    成货币的时候,它确乎具有某种明确的便利性——对于这些问题,现有

    的文献中没有任何答案。而对于这种垄断如果被废除、货币敞开由私人

    机构供应、也即供应不同的货币时,会出现什么样的情形,对此,我们

    也无法找到一个现成的答案。大多数人似乎都以为,任何允许私人机构

    发行货币的建议,意思就是指,这些私人机构将发行与他人相同的货币

    (在符号货币[token money]时代,这肯定会被视为伪造货币的行为),而不是指其将发行不同种类的货币,它将拥有不同的名称单位,从而使

    公众可以随意地作出选择。

    政府垄断货币最初的优点

    在货币经济只能缓慢地扩展到遥远的地区,而其重大难题之一是要教会

    大量人口用货币进行计算的技艺(而这还是不太久之前的事)的时候,单一的一种容易辨识的货币确实可能具有相当大的好处。人们可能会争

    辩说,这样一种统一的货币大大有助于人们进行价格的比较,因而能够

    促进竞争的深化和市场的发育。

    而且,在金属货币的真假只有借助复杂的化验过程才能搞清楚——普通

    人既没有这样的技能也没有这样的设备——的时候,盖上某种获得普遍

    认可的权威的印鉴以担保铸币的成色,可能具有充分的理由,而这样的

    权威在大型商业中心城市之外,可能唯有政府。但今天,这些初期的好

    处,可能只是政府作为其强占发行金属货币之专有权的借口,这样的好

    处当然不能抵消这种制度所带来的种种弊端。这种制度具有一切垄断行

    为的弊端:你即使对于他们的产品不满意,也必须使用,最重要的是,这种制度禁止人们探寻满足某种需求的更好方法,而垄断者是没有此种

    激励的。

    如果公众明白,他们为得到在日常的交易中仅使用一种货币所带来的便

    利而付出了周期性通货膨胀和币值不稳定的代价,并不得不偶尔考虑使

    用自己所熟悉的货币之外的其他货币的好处,他们很可能会发现,这种

    制度未免太过分了。因为这样的一点便利,远没有使用一种更为可靠的

    货币——它不会周期性地扰乱经济的平稳运行——的机会更重要,而这

    种机会却被政府的垄断剥夺了。然而,人们却从来没有被给予发现这种

    好处的机会。政府始终基于强烈的利益考虑而说服公众相信,发行货币

    的权力应当专属它们。如果出于政策目的所发行的只是金币、银币和铜

    币,则这种垄断没有太大问题;而在今天,除了纸币之外我们不知道还

    有任何其他形态的货币的时候,此一问题则关系重大:因为与金属货币

    相比,对于纸币,政府更加无力处理,甚至更容易滥发。

    ①尽管我是独立地认识到不依靠政府的竞争性货币所具有的好处,但我

    现在必须承认,本杰明?克莱恩(BenjaminKlein)教授比我更,早提出了

    这种设想,他在写于1970年的一篇文章和1975年出版的著作中[35],还有

    最近发表的我尚未看到的著作中,淸楚地解释了货币间展开竞争的主要

    优势。一原注第三章 政府垄断铸币的起源

    在两千多年时间中,政府供应货币的垄断权或独占权,在现实中仅是垄

    断金币、银币或铜币之铸造。正是在这个历史时期,这种垄断权被人毫

    不怀疑地视为主权的一个根本属性——它披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是君

    主才能使用的神圣权力。这种观念,或许可以追溯到吕底亚的克罗伊萨

    斯国王(King Croesusof Lydia)

    在公元前6世纪打造第一枚铸币之前,追溯到政府不过是在金属条块上

    打上一个证明其成色的标记的时代。

    不管怎么样,到了罗马帝国时代,统治者对铸造权的垄断已经稳固地确

    立起来了。①在近代之初,让·博丹提出了主权概念,他认为,铸币权

    是主权的最重要、最根本的组成部分之一②。中世纪时期,王室对于铸

    币、采矿、关税的垄断权——在拉丁文中被称为regalia——乃是君主的

    主要收人来源,并且,垄断权也只能从这个角度观察。显然,随着铸币

    数量增加,各地政府很快就会发现,铸币的专有权除了是获取收益的一

    个诱人来源之外,也是获得实力的一个最重要的手段。从一开始,君主

    就不是因为这是一种公益而要求得到或要求人们承认这种垄断权,相

    反,在他们看来,这是政府权力的一个根本性因素③。事实上,铸币在

    很大程度上被视为实力的象征,跟旗帜一样,君主透过它来展示自己至

    髙无上的权力,告诉他的臣民,谁是他们的主子,因为透过这些铸币,他的头像传播到他的王国最僻远的角落。

    政府对于金属重量和成色的保证

    一般认为,政府承担的任务最初当然不是制造货币,而是担保普遍地被

    用作货币的那些东西的重量和成色,④在经过最初的阶段之后,只剩下

    三种金属被用作货币,即金、银、铜。人们相信,这种任务有点相当于

    确定和执行统一的度量衡制度。

    金属块只有在打上了正当的权力当局的印鉴之后,才被认为是真正的货

    币,而该当局之使命应当是确保这些铸币具有准确的重量和十足的成

    色,从而标明其真实的价值。

    然而,在中世纪时代,人们迷信地以为,正是政府的法令赋予了这些货

    币以价值。尽管经验总是证明这种想法不对,但这种“价值强加”(valor

    impositus) ⑤学说却被大多数法律理论所接受,并在某种程度论证了君主

    可以强行賦予包含较少重量贵金属的铸币也具有其标称重量之价值,尽

    管君主的这些做法经常失败。(在20世纪初期,这种中世纪的学说又被

    德国教授纳普[G.F.Knapp]复活了,他写的《货币的国家理论》[State

    Theory of Money]对于当代法律理论似乎也具有一定影响。)⑥我们没有理由怀疑,私人企业如果获准铸币,会不具备提供健全的、至

    少是可以信赖的铸币的能力。事实上,私人企业曾偶而获准铸造货币,或被政府授权铸造货币。然而,由于提供统一的、容易辨认的铸币的技

    术性任务一直是一个重大难题,所以,由政府来铸造货币至少是一项有

    益的安排。不幸的是,政府很快就发现,这一工作不仅有益于社会,也

    非常有利可图,至少在人民没有其他选择而只能使用它们所提供的货币

    的时候。铸币税(seignorage),即抽取出来用以支付铸造成本的那笔费

    用,成了一笔诱人的收人来源,并很快就上涨到远髙于硬币制造成本的

    水平。在人们拿着金属块到政府的熔炉去铸造货币的时候,政府也强行

    留下太多部分,这只是掠夺人民的第一步;在中世纪,收回流通中的铸

    币重新铸造成金银含量较小但却标明同样价值的硬币的做法,则日益普

    遍。下一节中,我们将讨论这种降低成色的后果。而由于政府在发行货

    币方面的职能已不再只是认证一块金属的重量和成色,而涉及到有意识

    地确定其所发行之货币的数量,因而,政府已完全不适于承担这一任

    务。我们可以十足有把握地说,所有地方的政府都一直在滥用人民对于

    它们的信赖而欺诈人民。

    纸币的出现

    由于最初的货币只是铸币,所以政府的特权只涉及到铸币的发行,而后

    这种特权扩展到新出现的其他形态的货币上。这些种类的货币最初是在

    政府需要资金而企图通过强制借贷筹措款项时出现的,这是政府给人民

    的收据,它们下令人民必须将其作为货币接受下来。对于我们的研究来

    说,政府纸币与此后银行纸币的逐渐形成的意义是不易厘清的,因为在

    相当长时期中,并没有出现标出不同称号的新型货币,而只是把索取政

    府垄断发行之现有金属货币的权利写在纸上而已。

    纸币或其他代替金属的代币券(token)本身,不可能有任何被人看重的

    市场价值,从而被人们作为货币而接受和持有,除非它们代表着对于某

    些贵金属的索取权(claim)。要想被人们作为货币接受下来,它们最初

    必须具有其他的价值来源,比如可以兑换成另一种货币。因此,金和

    银,或对它们的索取权,在很长时期仍是唯一的货币,在它们之间,可

    能会存在某种竞争;而自19世纪银价急剧下跌之后,银也不再能够真正

    地对金构成竞争了。(对我们目前探讨的问题而言,金银复本位制

    [bimetallism]的可能性⑦无关紧要。)

    控制纸币的政治与技术可能性

    然而,自纸币本身在世界各地稳固确立之后,局势已经截然不同了。在

    金属货币居于统治地位的时候,政府垄断货币发行就已经够糟糕的了。

    在纸币(或其他代币券)——它们能够提供最好的和最糟糕的货币——

    被置于政治控制之下后,这种垄断就变成了一场无可救药的灾难。如果一种货币的发行量被一个机构刻意控制着,而这个机构的自私自利驱使

    它满足其使用者的愿望,则它就是一种最佳货币。而一种货币,如果被

    操纵用来满足特定集团利益之需要,则必然是有可能出现的最恶劣的货

    币(第十八章)。

    纸币的价值显然能够被人根据不同的原则管理操纵——再也没有比下面

    这一点更可疑的了:具有不受限制的权力的民主政府能够令人满意地操

    纵它。尽管乍一看,历史经验似乎能够证实下面的信念:只有黄金能够

    提供币值稳定的货币,所有的纸币都迟早会贬值。然而,我们对于决定

    货币价值的过程的深入分析则告诉我们,这种偏见尽管是可以理解的,但却是站不住脚的。从政治角度看,政府不可能实施金本位制,但这一

    事实并不意味着我们有理由怀疑,人们在技术上做不到控制符号货币的

    发行数量,以使其价值能得到准确的体现;而只要达到这一要求,我们

    就可以设想,人们会接受它,它仍然具有价值。因而,如果现在获得允

    许,我们就可能得到多种完全不同的货币。它们不仅是同一种货币的不

    同面额,而是有不同的标记单位,它们的相对价值会不断浮动。同样,可能在多个国家同时流通几种货币,从而给人们自由选择的空间。而对

    这种可能性,迄今并未被人认真地思考过。即使自由企业制度最激进的

    鼓吹者,比如哲学家赫伯特?斯宾塞(Herbert Spencer) ⑧或法国经济学

    家约瑟夫?加尔尼埃(Joseph Gamier) ⑨,也似乎只是主张私人铸币,而19

    世纪中叶的自由银行业(free banking)运动也只是呼吁银行有权根据通

    用货币发行货币。⑩

    货币的垄断支撑着政府的权力

    诚如我们下面看到的,政府发行和操纵货币的专有权当然无助于我们得

    到优于其他制度下的货币,它甚至可能是糟糕得多的货币,它只是政府

    实施其主导政策的一个重要工具,极大地有助于政府权力的广泛增长。

    当代的政治在很大程度上以下面的假设为基础:政府有权随自己的意愿

    创造任何数量的货币,并使人们接受之。政府据此而强有力地捍卫着自

    己的传统权力。然而,也正是基于同一理由,将这种权力从政府手中拿

    走,也是最为重要的。

    无论如何,政府都不应当比私人更有理由(至少在和平时期)获得其所

    欲求的东西,政府应当严格地限于利用其获得人民代表表示认可之手

    段,而不能将其扩展到人民已经决定留给自己的资源中。近代以来政府

    之所以不断扩张,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它能够通过发行货币来弥补其赤

    字——而借口经常是它将因此而创造就业机会。而下面一点也许是相当

    重要的:亚当?斯密[54,p.687]在“根据自然的自由制度政府应当承担的三

    项职责”中,并没有提到控制货币的发行。①Knapp[36],并对照Maim[41]. 原注

    ②W.Endemann[15],Vol.II,p.171. 原注

    ③J.Bodin [5],p176.博丹对于货币的理解比他同时代的人都要深人全

    面。他曾经殷切地希望,大国的政府会比成千个小诸侯国和城邦国家更

    为负责任,这些小国家在中世纪晚期已经获得了铸币特权,他们比统治

    着较大a域的富裕君主更经常地澹用铸币权。——原注

    ④这一论断适用于邮政垄断,在所有地方,邮政垄断所提供的服务都是

    每况愈下,在大不列颠(据1976年5月25日的伦教《泰晤士报》报

    道),邮政工人工会总书记(!)最近这样评论邮政服务,“这种政治

    局面已经让一种一度相当卓越的公共服务沦为歌舞杂要表演场上的一个

    笑话。从政治角度看,广播的垄断可能会更为危险,但从经济上看,我不相信还有什么样的垄断比垄断货币发行更有害的了。——原注

    ⑤参见Adam Smith[54,p.40]:“……被称为造币长的官衙,类似麻布呢

    绒检査官制度。”——原注(中译本见<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

    究》,上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22页)

    ⑥ Endemann[15],p.172. 脤注

    ⑦下文第七章。一原注

    ⑧HerbertSpencer[57]. 原注

    ⑨JosephGamier[21]. 原注

    ⑩VeraC.Smith[55].——原注第四章 政府的垄断权一直在被滥用

    我们在研究货币史的时候情不自禁地好奇,人们为什么会在两千多年时

    间里,一直听任政府行使一种经常被用来剥夺和欺诈他们的专有权。这

    一点只能用一种神话(政府的垄断权是必不可少的)来解释,这个神话

    是如此根深蒂固,即使那些专门研究这些问题的人士(包括笔者本人在

    很长时间里都相信它①)也从来没有质疑过它。但一旦这种根深蒂固的

    理论的有效性遭到怀疑,则其根基很快就会变得摇摇欲坠。

    我们不能将统治者在垄断货币发行权方面的恶劣行径追溯到古希腊哲学

    家第欧根尼之前,这位哲学家早在公元前4世纪就说过,货币成了政客

    的掷骰子游戏。但自罗马时代到形形色色的纸币开始占据重要地位的17

    世纪,铸币的历史几乎就是一部不断贬值的历史,或者是铸币的金属含

    量不断减少、因而所有商品的价格都不断上涨的历史。

    历史基本上就是政府制造通货膨胀的过程

    迄今没有人撰写过有关这些发展变化的完整的历史。事实上,这部历史

    必将是一个过于单调而令人压抑的故事,而我以为,说这部历史总的来

    说就是一部通货膨胀的历史,应该并不为过,而且这些通货膨胀通常是

    由政府制造的,政府也从中受了益一当然,16世纪黄金、白银的大发现

    也产生了同样的效果。历史学家已经一再试图证明通货膨胀的正当性,他们声称,这样才有可能形成长时间的经济迅速增长。他们甚至已然提

    出了一套又一套关于历史的通货膨胀主义理论②,不过,这些理论显然

    已经遭到历史事实的反驳:就在英国和美国经济增长最为迅速的那段历

    史时期终结的时候,两国的物价却跟200年前处于同一水平。然而,重

    新提出这一问题的人士,通常却对以前的讨论一无所知。

    中世纪前期的局部性或暂时性通货紧缩

    中世纪初期曾经历过一场曾经导致整个欧洲经济衰退的通货紧缩。但即

    使是这一点,也不是很确定。看起来,总的来说,当时似乎是贸易的收

    缩导致了货币流通数量的减少,而不是相反。我们发现了人们对商品价

    格飞涨和铸币贬值的很多抱怨,通货紧缩则仅仅是小范围内的现象,发

    生在战争和人民迁出摧毁了市场、由于人们埋藏起自己的财宝而导致货

    币经济萎缩的地区。而在这些地方,比如意大利北部,贸易很快就复苏

    了。然后,我们立刻就会发现,所有的小君主争相减少铸币的分量和成

    色——这一过程持续了数个世纪;尽管在这期间,有些私营商人曾竭力

    想提供某种更健全的交换媒介,但却没有取得成功。结果到最后,意大

    利被人视为货币最糟糕而货币专业技巧最发达的国家。

    尽管神学家和法学家都出面谴责这种做法,但这种做法却不见收敛;最后,纸币的出现,则让政府获得了一种更为廉价的诈骗人民的方法。当

    然,政府要达到这一目的,就不可能不使用最残暴的手段将这些劣币强

    加于人民。一本讨论货币法律的法学专著曾这样概括人们仅仅因为拒绝

    接受法定货币而遭受的惩罚的历史:

    从马可?波罗的记载中我们得知,13世纪的中国法律规

    定,拒绝接受帝国的纸币将被判处死刑,而拒绝接受法国

    的“指券”③的人受到的刑罚则是20年监禁,有时则被处死。早

    期的英国法律对于拒绝法定货币者以冒犯君主罪(lese-

    majesty)论处。美国革命期间,不接受大陆纸币被视为一种敌

    对行为,有时会债权会被勾销。④

    专制制度一直在压制商人创造稳定货币的努力

    阿姆斯特丹等地的银行早期所开展业务的基础,就是商人试图为自己提

    供一种稳定的货币,但正在_起的专制制度很快就压制了所有试图在政

    府发行的货币之外再创造一种货币的努力。取而代之的是政府鼓励那些

    发行合乎政府之法定货币的银行大力发展。可惜,对这样一种发展如何

    为新的滥权行径敞开大门的历史,我们比对金属货币的了解更少得可

    怜。

    据说,中国人根据他们使用纸币的经验,在欧洲人使用纸币之前,就已

    经竭尽全力躲避它(当然并不成功)。⑤当然,欧洲各国政府一旦知道

    可以发行纸币,就立刻冷酷地利用它;当然,不是为了向人民提供健全

    的货币,而是尽可能地为获取财政收入而利用它。即使在英国政府于

    1694年将某种有限的纸币发行垄断权出售给英格兰银行之后,它也并没

    有轻易地将其对于货币的权力——这种权力以前是以铸币特权为本的

    ——放手交给真正独立的银行。在一段时间内,由于金本位制盛行,人

    们曾经相信,维护这种制度是一件能增进威望的重要事情,而取消它则

    会令国家受辱,这种想法对上述发行货币的垄断权施加了某种有效的约

    束。正是这种约束,使得整个世界获得了长时间的——大约有二百多年

    ——货币相对稳定,在此期间,工业制度得以发育壮大,尽管其间也出

    现过周期性的危机。然而,50年前人们开始广泛地相信,纸币可以兑换

    成黄金,黄金纯粹是控制某种货币数量的方法而已,货币数量才是决定

    货币价值的真正要素,此后,各国政府便急于摆脱那种约束,货币成了

    政治任意摆弄的玩意儿,比以前有过之而无不及。只有少数几个强国一

    度曾保持了尚可接受的货币稳定,他们也为其殖民帝国带来了一定程度

    的稳定。而东欧和南美洲从来就没有实现过长期的货币稳定。

    此后,政府从来没有利用它们的权力在较长时段内提供一种比较健全的

    货币,它们也从来没有像在金本位制的纪律约束下那样,克制自己不去

    肆意地滥用手中的权力;但使得我们再也不能容忍政府的这种不负责任做法的理由则在于,我们今天已经知道,是有可能控制货币的数量以防

    止货币购买力的剧烈波动的。而且,如果说对于政府,没有了金本位制

    之类的制度约束,我们有充分理由不信任它,但我们却没有理由对私人

    企业使其所发行的货币保持稳定的能力表示怀疑,因为它的生存就取决

    于其所发行的货币之稳定。

    在我们能够揭示这样一种制度将如何运转之前,我们必须首先淸除两个

    偏见,这两个偏见可能使人们毫无理由地反对我们的建议。

    ①F.A.Hayek[29],pp.324及以后各页。——原注

    ②尤其是WernerSombart[56]及他之后的ArchibaldAlison[1]等人。关于这

    些学者,参见PaulBarth[4],有整整一章专门探讨《货币价值功能的历史

    >,也请参见MariannevonHerzfeld[32]。 原注

    ③assignats,法国大革命期间于1789年至1796年间所发行的一种纸币。

    ——译注

    ④ A,Nussbaum[50],p.53. 原注

    ⑤关于中国的情况,参见W. Visaering[61]与G.Tullodc[58],不过,他们都

    没有提到经常被人详细描述的“终局禁令”(finalprohibition)的故事。

    ——原注第五章法币的神秘色彩

    人们的第一个偏见涉及到“法币”(legaltender)概念。对于我们的研究来

    说,这个概念并不很重要,不过,人们却普遍相信,这一概念能够说明

    政府为什么必须保持货币发行垄断权,或者证明其正当性。对于我们这

    里讨论的建议,人们的第一反应通常就是,“不过,总得有个法币吧”,仿

    佛这一概念能够证明仅由政府发行单一一种货币的必要性,人们相信,这是维系日常商业活动所不可或缺的。

    就其严格的法律意义而言,“法币”无非是指这样一种货币,债权人在淸

    偿他人欠他的以政府发行之货币表现之债务时,不得拒绝它。①即便如

    此,对于这个术语,在英国成文法中,并无权威界定。②在其他国家,它仅仅指按合同约定以政府发行之货币借贷或根据法庭裁决用于偿付应

    付债务的手段。只要政府拥有发行货币的垄断权,并利用这种权力发行

    一种货币,它就必然有权力规定,可以通过哪种物品来淸偿以它发行的

    货币表现的债务。但这既不意味着所有的货币都必须是法币,更不意味

    着,由法律赋予法币性质的所有东西都肯定是货币。(有这样的历史实

    例,债权人在要求用货币清偿他们的债务的时候,曾被法院强迫接受烟

    草之类的商品,它是很难被称为货币的。③)

    自发的货币证明了上述迷信之错误

    然而,在公众的心目中,“法币”一词却逐渐被笼罩在一种模模糊糊的观

    念的氛围中,人们以为,必须由国家来提供货币。这是那种中世纪观念

    的再现,这种观念以为,货币的价值是由国家賦予的,否则,货币就不

    具有价值。然而,在我们看来,这一观念只在非常有限的程度上是正确

    的,也即政府可以强迫我们接受它希望我们接受的东西,而不给予我们

    按合同应当得到的东西;在这个意义上说,对于债权人而言,政府赋予

    了该替代品相当于其合同最初规定的债权之价值。但必须由政府(通常

    说的是“国家”,为了好听一些)来宣布什么东西可以成为货币、仿佛政

    府是在根本不存在货币的地方人为地创造出一种货币,这种迷信可能源

    于下面的天真信念:货币这样的工具必须由某个最初的创造者“创造出

    来”并赐给我们。这种信念,其实早已经完全被我们对于货币之类的非

    经有意设计而产生之制度透过某种社会演进过程而自发形成的理论所取

    代了,这样的理论现在已经成为主流的范式(法律、语言、伦理规范等

    等都是这样的例证)。而中世纪的“价值强加”学说被本世纪德国极受人

    尊敬的纳普教授复活并重新捡起来之后,则为一种政策开辟了道路,这

    种政策导致1923年的德国马克仅及其以前价值的一万亿分之一。

    私人货币曾受人偏爱即使政府不掺合货币的事情,社会也能够、并且确实曾经形成过货币,甚至是极为令人满意的货币,尽管这样的货币却经常不被允许长期存

    在。④但从一位荷兰学者在一百年前关于中国的报道中,我们可以得到

    一点教益,他在评论在世界的那块地方当时流通的纸币的时候说:“正

    是因为它不是法币,因为它跟国家没有关系,因而才被人们普遍地作为

    货币所接受。” ⑤我们将货币归功于政府,我们认为,今天,在给定的

    国家疆域内,通常只能有一种货币被人们普遍地接受。但此种局面是否

    可取,或者即使人们明白这样做的好处,是否就因而不能再获得一种更

    健全的、而且跟法币也没有什么关系的货币?这是大成问题的。而且,某种“法定的支付手段”(geselzliches Zahlungsmittel)未必就是由一部法律

    具体指定的。只要法律能使法官来裁定可以用何种货币来淸偿一笔债务

    就足够了。

    这种常识早在80年前,就由一位杰出的自由主义经济政策的捍卫者、法

    律家、统计学家和政府髙级文官法勒尔爵士(LordFarrer)极为清晰地阐

    述过了。在一篇写于1895年的文章⑥中,他争辩说:

    如果国家只是规定,法币无非就是(它们承认的价值的)

    标准单位,那么,就没有必要颁布什么有关法币的特别法律,它也没有发挥作用的空间。只要普通的合同法就足够了,不需

    要什么法律赋予某种特定的货币以特别的功能。我们已经釆用

    金沙弗林⑦作为我们的货币单位或价值标准。如果我承诺支付

    100金沙弗林,那么,不需要什么有关法币的特别法律来告诉我

    说,我必须支付100镑的金沙弗林;只要确实需要我支付100金

    沙弗林,我就不可能用别的东西来清偿我的债务。

    他在考察了法币概念的典型应用场合之后得出如下的结论:

    我们上面考察了有关法币的法律上的用途或遭滥用的情

    形,除了最后一种情况(即辅助性铸币)而外,我们看到,它

    们都具有一个共同点:即在所有的情形中,该法能使债务人支

    付并使偾杈人接受某种与他们合同中所规定之标的不同的东

    西。事实上,这是运用专断的权力将一种强制的、反常的东西

    强加于人们的交易过程。⑧

    过了几行,他对此又补充了一句:“任何有关法币的法律就其本性而言

    都‘有犯罪嫌疑’。” ⑨

    法币导致不确定性

    事实的真相是,法币只不过是一种迫使人们在履行一份合同时接受某种

    他们在订立合同时从来就没有想到过的东西的法律手段而已。因而在某

    种情势下,它就变成了一种加剧交易不确定性的因素,诚如法勒尔爵士

    在同一篇文章中所指出的,其结果是:取代了自愿性合同的自愿执行,而法律本应强制人们执行

    该合同;除非借某种专断的法律强加于各方,是不可能出现这

    类人为操纵合同的事的。

    一些历史实例已经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在这些实例中,“法币”一词均

    广为人知,并被人们视为货币的唯一定义。在内战后诉至美国最高法院

    的臭名昭著的“法币案件”中,法官面临的纠纷是:债权人曾在美元价值

    较髙时借出债务,在要求归还时,债务人是否仅按票面价值归还即可?

    ⑩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欧洲经历严重的通货膨胀,这个问题更严峻地摆在

    人们面前,而德国马克在经历过极为严重的通货膨胀后,依然执行

    着“马克就是马克”的原则——尽管后来法官作出了一定努力,对于那些

    受损最严重的债权人提供了有限的补偿。

    纳税与合同

    政府当然必须能够自由地决定,民众应以什么样的货币交税,并以它所

    选定的货币订立合同(这样它就可以扶持它所发行或它偏爱的货币),但为什么它就不能承认其他的计账单位作为税收评估的基础呢?在非合

    同性支付中,比如在损害赔偿或侵权赔偿中,法庭要决定被告应以什么

    样的货币来支付赔偿,由此是有可能发展出新的规则的;但这并不需要

    什么特别的立法。

    如果某一政府由于征服、革命或民族的解体而消失,该政府发行的货币

    被另一种货币替代,就会出现一个很实际的难题。在这种情况下,取而

    代之的政府通常总是要就如何处理以已不流通的货币订立的私人合同的

    问题而颁布法令。而如果一家私人发币银行停止营业,无法回购其纸

    币,则可以推想,这种货币会一文不值,持有这种货币的人没有任何权

    利要求得到补偿。但法院可以裁定,在这样的情况下,第三方间以该种

    货币订立的合同在有理由期望其保持稳定时即可终止,并可用能够最大

    限度地体现法官推定之合同各方的意图的其他货币来履行该合同。

    ①Nussbaum[50]、Mann[41]和Breckinridge[6]. 原注

    ②Maim [41],p.38.另一方面,英国法院一直到最近,都拒绝给出那种支

    持以英国货币之外的其他货币来付款的做法,这种拒绝使法币的这一面

    在英国具有格外的影响。但这种做法有可能发生变化,最近的一个栽决

    (Miliangosv. George Frank Textiles Ltd[1975])表明,英国法院可以栽定

    用某种外国货币来支付以外国货币借贷的债务,比如,在英格兰,现在

    就有可能强制以璀士法郎来索取售货款。(《金融时报》1975年11月6

    日;该报道收录在F.A.Hayek[31],pp.45-46.) 原注③Nussbaum[50],pp.45-46. 原注

    ④商业城市的政府偶尔曾试图提供一种起码能保持金属成色恒定的货

    币,比如阿姆斯特丹银行的创办,这种做法曾在较长时间内相当成功,它们的货币也被境外广泛使用。但是,即使在这些地方,政府也迟早会

    滥用他们半垄断(quasi-monopoly)的权力。阿姆斯特丹银行是人们为某

    种目的而不得不利用一个国家机构,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超过一定数

    童,它的货币就成为支付的法定货币。一般的小额交易或当地企业越出

    城市边界的交易则不必用它支付。威尼斯、热那亚、汉堡和纽伦堡也都

    曾出现过同样的变化过程。——原注

    ⑤Williem Vissering[61]? 原注

    ⑥Lord Farrer[17],p.43. 原注

    ⑦golds overeign,旧时英国面值一镑的金币。 译注

    ⑧同上引书,P.45。在讨论这一问題时常被人引用的最权威的章节,是

    CarlMenger在1892年[43a]对法币的讨论——不过,他用的是在徳语中具

    有更强褒义色彩的词Zwanskurs—我无疑是从那里形成了我的看法,但

    我在写作本书第一版的时候却忘了这个出处。参见重印本pp,98-106,尤

    其是p,101,这里形容Zwangskura是“一种手段,它在大多数情况下有违

    于民众的意愿,旨在通过用司法权,至少通过滥用帱币权或者纸币发

    行权,把各种形式的病态(也就是例外的[?])流通手段驱逐出流通领

    域,或者维持在该领域内”。(eine Massregel , die in der ilberwiegenden

    Zahl der Fftlle den Zweck hat, gegen den Willen der Bev Oklerung,zumindest durch einen Missbrauch der Mtinzhoheit oder des Notenre-galsent

    standene pathologidche (also exceptionelle[?]) Formen von Umiaufsmitteln,durch einen Missbrauch der Just izhoheit dem Vericehr aufzudrfingen oder in

    demselben zu erhalten. ) 在p.104上,Menger又说它是“一种对债权人行使

    的法定强制,即强制愤权人在处理名义货币债务时(间或也在处理其他

    种类的债务时)接受这样一些类型的货币的支付,这些货币不符合相应

    债权的明文或非明文约定的内容,或者迫使愤权人按照一种与自由流通

    时的价值不相称的价值接受这些货币”。尤其有趣的是,p,102上的第一

    个脚注,在这里,Menger指出,19世纪上半叶的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在这

    —问题上已经形成了相当普遍的共识,而到了那个世纪下半叶,由于受

    到(大概是德国的)法学家的影响,经济学家们又开始错误地认为法币

    是健全货币的一种厲性。——原注(本段中的德文承蒙冯兴元先生译

    出,谨致谢枕)

    ⑨同上,P.47。 原注

    ⑩参考 Nuasbaum[50],pp.586-5920——原注

    在奥地利,1922年以后,就因为“克朗(krone,奥匈帝国货币单位)就是克朗”这个原则,“熊彼特”这个名字在普通人中间几乎成了一个咒人

    的词,亊情起因于经济学家熊彼特在其担任财政部长的短暂任期内,曾

    在政府的一道政令上署过自己的名字,这道政令不过重申了具有无可置

    疑的法律效力原则,也即在克朗价值较高时发生的债务,可以以贬值后

    的克朗来偿还,而此时的价值只及其最初价值的一万五千分之一。——

    原注第六章 关于格雷欣法则的错误认识

    因为劣币有驱逐良币的趋势所以需要政府来垄断货币发行,这是对所谓

    的“格雷欣法则”的误解。杰出的经济学家W.S.杰文斯(W.S.Jevons)曾以

    下面的话强调过这一法则:良币不可能驱逐劣币恰恰证明了这一法则。

    他提出这一点时,确实是为了反驳哲学家赫伯特?斯宾塞提出的一个建

    议,这个建议是,放开黄金铸币市场,允许自由竞争;在他那个时代,人们所能想到的不同的货币,也就是金币和银币。杰文斯曾经在一个矿

    场当过化验师,正是这段经历促使他研究起经济学,他并没有认真地考

    虑是否有可能出现其他类型的货币。尽管如此,他对于斯宾塞的说法大

    为恼怒,他是这样描述斯宾塞的建议的:

    既然我们信赖杂货店老板卖给我们的茶叶的分量,我们也

    相信面包店主卖给我们的面包的分量,那我们也可以信赖希顿

    父子公司(HeatonandSons)或伯明翰的其他企业也会根据其风

    险、利润来供应我们沙弗林与先令。①

    他对这个建议的气愤导致他直截了当地宣称:在他看来,一般而

    言,“没有任何东西比货币更不适宜于交给企业进行竞争的了”。 ②

    这也许是相当典型的看法,即使是赫伯特?斯宾塞当时所考虑的,也不

    过是允许私人企业出产跟政府发行的货币相同之货币,即金币和银币。

    他似乎认为,这是人们可以合情合理地设想到的唯一的一种货币,因

    此,政府发行的货币与私人发行的货币之间必须保持一种固定的兑换率

    (即如果重量与成色相同的情况下为1:1)。事实上,在那种情况下,只

    要有任何货币生产商供应劣质的货币,格雷欣法则就会发挥作用。显

    然,这就是杰文斯所设想的情况,因为他是依据下面的理由来反驳斯宾

    塞的建议的:

    在其他商品的市场中,每个人都受利己之心的驱使而选择

    质量好的东西而拒绝质量低劣的东西,但在货币市场上,结局

    却有可能是,每个人反常地保留劣币而放弃良币。③

    杰文斯跟很多经济学家一样,似乎忽视了下面一点——或者认为这一点

    无足轻重:格雷欣法则只适用于由法律强制规定几种不同的货币之间维

    持一个固定的兑换率之时④。如果法律强制要求两种货币在偿付债务时

    可以完全互相替换,并强迫债权人接受黄金含量较低的铸币而无法得到

    黄金含量较高的铸币,债务人当然乐意用前者偿付,并发现,把后者留

    给自己更有利。

    但如果兑换率是可变的,则质量低劣的货币就只能得到较低估值,尤其

    是它的价值如果还会继续下跌,则人们会立刻脱手。这个淘汰过程会一直进行下去,最后会在不同机构发行的货币之间产生出一种最佳货币,这种货币会驱逐人们发现使用不便或没有价值的货币⑤事实上,在通货

    膨胀迅速加剧的时候,具有更稳定价值的所有东西,从土豆到雪茄,从

    白兰地到鸡蛋,还有美元之类的外国货币,都会被越来越多地作为货币

    使用,⑥于是,到了德国通货膨胀结束的时候,人们断言,格雷欣法则

    错了。其实应该是相反。这个法则并没有错,但只有在强制规定不同种

    类的货币间的兑换比率维持固定不变时才有效。

    ①W.Sievons[34],p.65,是在反驳Herb?ttSpencer[57]。原注

    ②Jevona,同上,p.65。我们可以在S. J.Loyd(后来的Overatone爵士)写

    于1837年的著作[38],p49中,看到应当将银行业和钞票发行排除在普

    遍适应的自由竞争之外的早期的典型论证:“竞争带给社会的一般好处

    是,它能刺潋生产商的发明创造和尽心尽力,因而确保他们以最低价格

    向公众提供最好的商品品种和数量,而生产商方面所犯的一切错误和失

    误,其后果都由他们自己承担,而不会落到公众头上。但涉及到纸市,公众的利益就完全与此不同了。必须致力于通过固定的法则来使其数量

    保持稳定,而在这一问埋上任何一个错误或失误,其后果都不是降临在

    发行商头上,而在很大程度上得由公众来承受。”显然,这位作者只考

    虑到了不同机构发行同一种货币的可能性,而没有考虑到几种不同的货

    币彼此竞争的可能性。——原注

    ③Jevww,同上,p.82。Jevcms的话实在大错特锚,从字面意义上看,格

    雷欣法則当然是通过人们放弃劣币、保留良币以备他用而发挥作用的。

    ——原注

    ④参见Hayek [30]和Fetter[17a]。——原注

    ⑤如果像有些人有时引用的那样,格雷欣认为,良币通常不能驱逐劣

    币,那他就完全错了,除非我们给他的论断加上一个他可能会隐含的假

    定:政府强制执行某种固定兑换率。——原注

    ⑥参见Bresciani-Tummi [7],p.174:“在人们对本国货币极不信任的环境

    中,格雷欣法则的原则会類倒过来,良币将驱逐劣币,后者的价值会持续地

    贬低。”但即使是他也没有指出,决定性的区别,并不是“极不信任”,而是政府是否能够有效地强制执行固定兑换率。——原注第七章 并行货币及贸易性铸币的有限经验

    在贵金属是唯一一种投入使用、被人们普遍接受的货币、且所有与其接

    近的替代品至少可以用它们兑付(铜很早就沦落为补充性的硬币)之

    时,唯一能够同时流通的货币,也就是金币和银币。

    旧时的货币兑换商不得不应付的几种铸币,最终就只剩下这两种,它们

    间的相对价值只能取决于铸币中两种金属的含量(这不能由普通人而只

    能由专家辨析清楚)。很多君主都曾试图在金币与银币之间确立某种固

    定的法定兑换率,从而创造出某种被称为金银复本位制(bimetallism)的

    货币制度。不过,尽管很早就有人提议通过一个国际性条约来确定这种

    比率①,但各国政府还是各自确定了不同的兑换率,每个国家都有可能

    损失那种与其他国家的该种货币相比其价值被低估的铸币之全部。基于

    这一理由,这一制度正确的名称其实应是某种选择性本位制

    (alternativestandard),一种货币的价值取决于当时价值被髙估的那种金

    属的价值。在19世纪中叶这种制度被最终放弃之前,有人曾作出过最后

    一次努力,试图在国际范围内,确定金银之间统一的兑换率:15.5:

    1。只要两种金属的产量不发生太大变化,这种努力是有可能取得成功

    的。这两种贵金属中相当大一部分被用于制造货币,这也就意味着,随

    着这些金属流入或流出这种用途,它们的相对价值可能会发生调整,最

    后会达到其作为货币可以合法地兑换的那个比率的水平。

    并行货币

    不过,在有些国家,金和银曾在很长时间中同时通行,它们的相对价值

    随着环境的变化而不断浮动。比如,从1663年到1695年,英格兰就通行

    这种制度,但到了1695年,政府下令在金与银之间确定一个固定的兑换

    比率,金价被高估,结果,英格兰就在无意之中建立起了金本位制。②

    这两种金属铸币在没有固定的兑换率的情况下同时流通的现象,后来被

    一位来自汉诺威的学者称为并行货币(parallel currencies,Parallelwahrung) 汉诺威地区实行该制度一直到1857年——以区别于金银

    复本位制。③

    这是有史以来曾广泛使用的唯一一种并行货币制度,但由于一个特殊的

    理由,这一制度被证明格外地不便利。由于在大多数时间中,同等重量

    的黄金的价值是白银的15倍,因而,显然需要前者用大面额,而后者用

    小面额(铜则用更小的面额)。然而,由于几种铸币的价值都在变动,因此,小面额的铸币就与大面额铸币不能保持恒定的比率。换句话说,金币和银币自成体系,而并不是同一个体系中的大面额和小面额。④这

    使得大面额与小面额的换算大成问题,即使是为个人自己记账,人们也无法定住一个记账单位。

    除了远东最近还有的少数几个例证⑤外,似乎只有很少几种货币同时流

    通的情形,而人们关于金币和银币并行流通的记忆,也使这种制度的名

    声相当糟糕。但这些经验仍然是很有趣的,因为它是唯一具有重大价值

    的历史事例,从中我们看到了几种货币同时流通普遍地会引起的若干难

    题。在这样一种制度中,讨论一国疆域内流通的货币的总数量,严格说

    来是没有意义的。我们这样说毫不为过,因为,只有在我们知道了不同

    货币单位的相对价值之后,才能够加上总流通中不同货币的数量。

    贸易性铸币

    与上述货币制度略有不同、不过更为复杂的例子是人们使用贸易性铸币

    (tradecoins) ⑥ 这种制度也对我们没有多大帮助:奥地利的玛丽亚?特雷

    莎女王时代的泰勒(Thaler,银币单位)曾在红海周围地区流通,墨西哥

    银元也曾在远东地区流通;在有些边界地区或旅游中心,会同时流通两

    个或多个国家的货币。事实上,我们在这方面的经验仍然是非常有限

    的,因此,我们不可能做得比借助古典经济学理论的正常推理更好。我

    们应当努力通过我们从我们关于人在不同环境中的活动的共同经验,整

    理组合出某种心理模型(或思想试验),来描述人们面临新的选项时有

    可能作出何种反应。

    ① 1582年由G.Scamffi[57]提出。

    ②A.E.Feaveryear[16],p.142. 原注

    ③H.Grote[23].——原注

    ④中世纪时代,由意大利的大城市商业共和国发行的金币一度被广泛用

    于国际贸易,并在相当长时期内其含金量都保持稳定,而各地发行的、用于当地零售交易的面值较小的铸币一其中大部分是银币一却经常被君

    主降低成色。(Cipolla[11]),p.34及以后各页。一一原注

    ⑤G.Tullock[58]和[59]。对照RKlein[35]。——原注

    ⑥关于贸易性铸币的情况的一个很实用的概括,见Niwsbamn

    [50],p.315。——原注第八章 让私人发行的货币流通起来

    在下面的讨论中,我将假定,我们有可能在世界的几个地区建立几个机

    构,它们可以自由地发行彼此竞争的钞票,并同样可以用它们各自的货

    币单位开立支票账户。我将把这些机构简单地称之为“银行”,或在有必

    要将其区别于那些决定不发行钞票的银行时,称其为“发钞银行”(issue

    banks)。我要进一步假定,一家银行为它所发行的钞票所起的名字或面

    额单位,将受到类似于品牌或商标那样的保护,未经授权之机构不得使

    用,同样,也禁止伪造它们,就像禁止伪造其他文件一样。据此,这些

    银行就将竞相使自己发行的钞票尽可能便利消费者使用,从而吸引使公

    众使用他们的钞票。

    私人发行的瑞士“达克特”①

    由于读者可能立刻会问,这样的钞票如何才能被人们作为货币普遍地接

    受?回答这一问题的最好办法可能是描述一下,比如说,如果由我负责

    瑞士某家合股银行,我会怎么办。假定法律允许(对这种可能性我暂不

    讨论),我将宣布发行无息流通券(non-interestbearingcertificates)或纱

    票,并可以此开立往来支票账户,其单位是“达克特”,并已获注册为一

    个专有商标。我要承担的唯一法定义务是在持有人提出的时候,赎回这

    些钞票和存款,可以视持有人之喜好,每达克特兑换5瑞士法郎或5德国

    马克或2美元。这种赎回价值只是一种保底价,达克特的价值不可能下

    跌到这个水平之下,因为我同时会宣布,我将努力地调整达克特的数

    量,以使它们(精确计算出来)的购买力尽可能地保持恒定不变。我还

    将向公众说明,我已经充分意识到,我完全有可能使这些达克特的价值

    保持不变,因为,只要我满足人们的下列预期即可做到这一点:它们的

    价值将被保持在大致恒定不变的水平。我还要宣布,我将随时向国家提

    出我欲使达克特之价值保持稳定所需之商品等价物的精确数量,但我将

    保留在作出上述宣布之后根据实际情况及公众表露出来的偏好之变化而

    修改商品本位之构成的权利。

    不过,尽管由法律来规定发钞银行需保持其钞票价值稳定,既是不必要

    的、也是不可取的,但该行在其贷款合同中显然还是有必要明确地规

    定,任何贷款均可以该行所发行之货币之名义数量偿付,也可以相应数

    量之其他货币或货币组合来偿付,只要其价值足以在市场上购买到与发

    放此笔贷款时作为其准备的商品等值之商品等价物即可。由于该银行必

    须主要通过放贷活动发行其货币,那些有意借款的人完全有可能会被该

    行可随意提髙其钞票之价值的形式上的可能性吓住,因此,他们肯定会

    要求发钞行明确地保证杜绝这种可能性。这些流通券或钞票及其等价的账面信用,将通过短期贷款或与其他货币

    兑换而流入公众手中。可以推想,由于该发钞行已保证可以按持有人之

    要求以各种方式赎回,因此,从一开始,该行就会在出售该钞票时获得

    高于其可兑付之任何其他货币之价值的溢价。随着政府发行之各种货币

    的真实价值不断缩水,这种溢价会上升。达克特最初出售时之价格的真

    实价值,将作为该发钞行竭力保持恒定的一个标准。如果原有的货币继

    续贬值(而一种可以替代它、更稳定的货币的出现会加速这一进程),对于这种稳定的货币的需求将迅速增加,提供同样稳定但名称不同的钞

    票的彼此竞争的企业将会出现。

    最初,销售(在柜台或通过拍卖)将是新货币发行的主要途径。在正常

    的钞票市场建立起来之后,只需要通过正常的银行业务即短期贷款,即

    可开展日常的发钞业务。

    稳定但不固定的价值

    发钞机构应当从一开始就明确地宣布,它已聚集了足够商品,可借此使

    达克特之价值保持稳定,这种宣示可能是适宜的。不过,由法律将其价

    值与某种具体的本位商品捆绑在一起,既是不必要的也是不可取的。公

    众对彼此竞争之钞票供应作出的反应,在经历一段时间后将逐渐揭示

    出,什么样的商品组合能够构成特定时间、特定地点最为可取的本位。

    各种商品的重要性及其交易的数量在不断变化,其价格的相对稳定性或

    灵敏性(尤其是它们的价格由竞争决定的程度)也都在变化,这些变化

    将提示发钞行改变其商品组合,以使自己的钞票更受欢迎。总的来说,我有理由期望,基于我后面(第十三章)将予以解释的理由,以一组原

    材料的价格作为商品准备本位制(commodityreservestandard)的基础②,似乎是最恰当的,不管是从发钞行自己的角度看,还是从保持整个经济

    活动过程的稳定性的角度看,都是如此。

    通过竞争控制价值

    事实上,从绝大多数方面看,上面提出的制度将会被证明是实现我们有

    望从某种商品准备本位制或其他形式的“物价指数本位

    制”(tabularstandard)所能获得之种种益处的更为可行的途

    径。同时,这种制度却不需要由一个垄断的当局进行控制,而完全能够

    自动地运转,其运转完全委托给私人去考虑。如果发钞行不能满足人们

    的预期(而政府机构也肯定会滥用机会操纵原材料价格水平),就有可

    能迅速丢失其整个发钞业务,这种恐惧将能提供一种比任何政府垄断所

    能提供的更强大的保险机制。竞争肯定会被证明是一种更有效的约束,它会迫使发钞机构保持其货币之价值稳定(按一组预先选定的商品来衡

    量),当然,它们也有义务用这些商品(或黄金)赎回这些钞票。这也

    将是聚集和储存贵重金属的一种更为廉价的方式。私人货币赖以生存的基础是人们对它的信任,这种信任与目前所有私人

    银行赖以生存的储户对它的信任(或者在美国政府的存款保险计划出台

    之前人们对私人银行的那种信任),没有什么区别。人们现在都相信,一家商业银行,为了维持自己的生意,将会妥善安排自己的活动,从而

    使得储户可以在任何时间将其存款兑换为现金;尽管人们也知道,如果

    所有人同时到银行去行使自己的这种权利、要求银行立刻支付,银行不

    可能有充足的现金满足其要求。同样,在我们设想的上述制度中,发钞

    行的经理层将逐渐明白,它的生意得依赖货币持有人稳固的信心,因

    此,他们会持续不断地调整达克特(及其他钞票)的发行事宜,以使其

    购买力始终大体保持稳定。

    那么,这种业务的风险是否真的大到需要某种具有保守倾向的人进入,才能使其业务顺利进行? ③不可否认,一旦在宣布将增加多少发行量并

    开始实施之后,该决策就不是发钞机构所能控制的了。为了实现其所宣

    示的保持货币购买力稳定的目标,发行数量就应当及时地调整,以适应

    需求之任何变化,不管是上升还是下降。事实上,只要该发钞行能够成

    功地保持其货币之价值稳定,人们就没有理由担心,公众对其需求会突

    然大幅度减少(即使成功的竞争者可能会抢走其相当大的流通份额)。

    最尴尬的局面反而可能是需求急剧增加,超出了某家私人机构能够应付

    的限度。不过,我们可以相当确定地断言,假如其发钞业务如此成功,就立刻会有新的竞争出现,以纾缓该银行的紧张局面。

    最初,发钞行可以以不是很髙的成本对它所发行的货币保持100%的现

    金准备,并把它所获得的溢价不受限制地投放于一般银行业务中。然

    而,一旦由于进一步的通货膨胀,其他货币相对于达克特大幅度贬值,该行为了维持达克特之价值稳定,就将不得不以髙得多的兑换率回购大

    量达克特。这意味着,它不得不迅速地撤出它的大量投资。因而,这些

    投资最初就必须非常谨慎地挑选,从而在公众对该货币之需求急剧增长

    时不至于出现尴尬:促成了这一有利发展的机构,不得不把新增市场的

    一部分拱手让给模仿它的机构。顺便说一句,寻找某种能够具备充足资

    金履行义务以保证币值稳定的投资,是相当困难的难题,对于我们正在

    讨论的这家发钞行来说,它所面临的难题跟目前的银行家所面临的难题

    并不相同:所有以它发行的货币放出的贷款,当然都属于稳定的资产。

    乍一看,这样一家发钞行用它自己能够决定其价值的货币来记录自己的

    债权、债务——尽管它如果随意地、任性地改变其价值就不可能不损害

    其业务之基础——似乎让人有点困惑,但其实并不会带来实际的困难。

    如果我们记住,这样一家银行当然会用它自己的货币来记账,那么,乍

    看起来让人困惑的账目问题就基本上不存在了。这样一家银行已发行的

    钞票和存款,是不会用其他价值单位来表示这些债务的;它自己决定着该货币单位的价值,它以该单位记录自己的债务、债权和账目。如果我

    们尚能记住,这恰恰就是所有的中央银行在大约半个世纪中所干的事情

    ——它们的钞票当然是兑付不到任何东西的——这一点就不再那么令人

    震惊了。但那些相对于其他大多数资本性资产而可能升值的钞票,可能

    确实会面临会计上的难题,这是他们以前从来没有碰到的难题。发钞银

    行最初当然负有法定义务,使人们可以用它发行的货币赎回其他货币。

    但在该种货币已经存在一段时间后,其他货币的价值就可能已经很小,甚至已经完全消失了。④

    ①ducat,旧时在欧洲许多国家通用的金币或银币。一译注

    ②参见Hayek[30]tpp.318-320。——原注

    ③关于吸引力的问題,Fischer[18]对企业在发行指数化债券时曾极为勉

    强一亊的讨论,多少有点关系。一家银行发行的钞票的价值相对于同时

    流通的其他货币的价值逐渐上浮确实可能导致这样一种局面:已发行的

    这种钞票的总价值(加上来自其他方面的债务)将有可能超过其总资

    产。这家银行当然没有以这种价值赎回其钞票的法定责任,但只有在它

    能够迅速地以它的钞票的现价购人它发行的钞票的时候,它才能够保住

    自己的生意。只要它成功地维持了其钞票的真实价值,那它就不需要回

    购太多已发行的钞票。任何人可能都不会怀疑,一位拥有某位著名艺术

    家雕刻作品的艺术经纪人可以通过富有远见的买卖而保持这些雕刻的市

    场价值,哪怕他从来不可能买光市面上所有的印蒯品,只要这位艺术家

    的作品仍在流行即可。同样,一家银行当然可以维持它发行的钞票的价

    值,即使它根本不能回购已发行的全部妙票。——原注

    ④如果对于这样一种稳定货币的需求量突然大幅度增加——可能是因为

    严重的通货膨胀——可能会带来一个很实际的难题,恐怕得通过出售大

    量这种钞粟换回其他钞票才能解决。这家银行当然不得不防止出现这样

    的局面,而要做到这一点,唯有增加自己钞票的供应量。但出售本行钞

    票换回别人钞票,有可能使自己的资产按自己的钞票来衡量出现缩水。

    这家银行似乎不大可能非常迅速地增加其短期贷款量,即使它答应以非

    常低的利率放贷——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它以某种负利率放贷也比售出

    本行钞票购人外行钞票更安全一些。它也许可以以非常低的利率发放长

    期贷款,而购人可流通证券(以它自己的货币计算),如果对其钞栗的

    突然需求迅速出现逆转后,这些证券很容易出售。 原注第九 章发行不同货币的银行间的竞争

    长期以来,人们将下面一点视为不证自明之理:货币的供应不可能交给

    竞争;但可能无人能够讲清楚这是为什么。诚如我们已经看到的,这样

    说的理由似乎是,人们总是假定,在一个国家中,只能存在一种统一的

    货币,而竞争则意味着,货币的数量却得由几个独立发行钞票的机构来

    决定。但是,显而易见的是,让不同机构竞争性地发行具有同样名称的

    钞票,并且时刻得准备彼此互相兑换,这种制度是不可行的,因为没有

    谁能够控制其数量,因而也没有人会对这些钞票的价值负责任。因此,我们需要考虑的问题就是,发行具有明显差异的、并由不同货币单位构

    成之钞票的多家发钞行之间的竞争,是否不能为我们提供一种比我们已

    看到的更好的货币,其所带来的不便(而且是大多数从来没有经历过

    的),是否比单一一种货币更多?

    在这种情况下,一家发钞行所发行的货币的价值,不一定会受到其他机

    构(私人企业或政府)发行的其他货币的供应量之影响。每个发行自己

    货币的银行都有能力调整其发行数量以使其最为公众乐意接受——竞争

    会迫使每家银行这样做。事实上,每家银行都知道,如果它不能满足人

    们的预期,所遭受的惩罚就是立刻丢掉自己的生意。如果在这个市场上

    取得成功显然是一桩非常有利可图的事业,而成功却有赖于建立起信

    誉,那么,每家银行

    都将致力于获得人们的信赖,让人们相信,它有能力、也有决心实现其

    所宣示的目标。在这样的竞争格局下,仅仅是获取利润的动机本身,就

    能形成一种比政府发行的货币更佳的货币。①

    竞争的效果

    在我看来,下列几点是相当确定无疑的:

    1. 只要人们可以自由地使用随便哪种货币,则对那种被人普

    遍接受的、能够保持其购买力大致平稳的货币,就会形成

    持续的需求;

    2. 由于成功地使货币之价值保持平稳而始终存在对它的需

    求,因此,人们也相信,该发钞行会竭尽全力使它发行的

    货币好过垄断者所发行的任何货币,因为垄断者是不需为

    其贬低货币价值的行动承担风险的;

    3. 发钞机构可以通过调整其钞票发行量来实现这一目标;

    4. 各种货币都根据上述原则调整其发行数量,乃是调整用于

    一切方面的交换媒介的数量的所有可行办法中之最佳者。显然,若干发行不同货币、彼此竞争的发钞行之间必然会展开竞争,以

    争取扩大自己所提供的贷款或销售之数量。一旦彼此竞争的发钞行令人

    信服地证明,他们所提供的货币将能比政府所供应的货币更好地满足公

    众之需求,则人们就会毫无障碍地接受它们所发行的货币而放弃政府的

    货币——至少是在政府已经取消了使用这些私人货币的所有障碍的国家

    会这样。新货币的出现和使用范围的扩大,当然会降低对于现有国家货

    币的需求,因为除非国家货币的发行数量迅速缩小,否则就会导致其货

    币贬值。正是通过这样的过程,那些不可靠的货币将会逐渐地被完全清

    除掉。政府要想避免自己的货币被取代,所需要做的就是在其完全消失

    之前进行改革,并且要明白,它自己的货币的发行量,也必须根据那些

    彼此竞争的私人机构所奉行的同样的原则进行调整。不过,这看起来似

    乎不大会发生,因为要防止自己的货币不断贬值,就需要面对新货币作

    出正确的反应:迅速收缩自己的货币的发行量。

    “一千只猎狗”:瞥觉的新闻媒体

    借助新闻媒体和货币交易所的严密监督,发钞行之间的竞争将会变得非

    常激烈。使用哪种货币订立合同、开立账户,对于企业来说,是一个非

    常重要的决策,因此,金融报刊上每天都会提供无所不包的信息,而发

    钞行自己也不得不向公众提供这些信息。事实上,如果有哪位银行家没

    有能够及时地作出反应以确保他所发行之货币的价值平稳,就会有上千

    只猎狗扑上去撕咬这位不幸的银行家。报刊可能每天都会刊登一张表,不仅反映各种货币之间的兑换率,也注明每种货币的现有价值,及其价

    值与其已经公开宣布的、用商品衡量的价值标准相偏离的水平,这些都

    有可能被其读者加以利用,这些图表有可能类似于表1(在每种钞票后面

    跟着的是发钞机构的大写字母缩写)。

    表1 有可能出现的货币价格偏离的示意表谁也不会比银行家更害怕看到他们的货币由于价值跌落到刊登该表格的

    报纸设定的可以容忍的标准之外,而被特意加粗标注出来。

    三个问题

    上面对若干私人发钞机构间的竞争的粗略描述,实际上已经回答了人们

    会提出的几个问题,下面几节我们将对这些问题予以更为详尽的考察。

    第一个问题是,一个与其他机构展开竞争、并发行自己自成体系的货币

    的机构,是否始终能够通过控制其发行数量来调整其货币的价值,从而

    使之比起其他货币来对公众更有吸引力,而其他货币的发行商能在多大

    程度上透过自己的政策影响该行的努力?

    第二个问题是,如果各家发钞行都宣布它们的意图(且证明它们有能

    力)是保持它们的货币始终维持在自己所宣布之价值水平上,那么,公

    众会偏爱哪一种的价值(或一种货币的其他属性)?

    最后一个但并非不重要的问题是,大多数从个人角度出发选择使用的那

    种货币,是否也能实现所有其他目标。尽管乍一看,人们会觉得肯定会

    这样,但这并不总是必然正确的。可以设想出现这样一种情况:人们的

    努力的成功,不仅取决于他们自己所使用的货币,也仰赖于他人所使用

    的货币的效果,而我们可以设想,他们觉得可以从自己所使用的那种货

    币中得到的收益,完全有可能因为这种货币被普遍使用所导致的紊乱而

    被抵消。就目前我们的讨论而言,我不相信这是拒绝我们所提出的制度

    的理由,不过,这个问题当然还是有必要予以清楚的阐述。

    在我们深入讨论多种货币的互动关系之前,比较适宜的做法是先用一个

    小节来准确地说明,我们所说的货币或通货(money or currency)的含义

    是什么,说明货币的不同种类,及彼此间的区别所在。①除了以自己的货币结算的钞票和支票存款之外,一家发钞银行显然也

    会提供小面额的硬币;供应某种方便人们使用的小面額硬币。这一点对

    于自己的普遍流行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人们可能习惯于使用某一套小面

    额硬币,这将使某一种货币在某个地方的零售交易中占据主宰地位。不

    同货币间展开的有效竞争,有可能基本上仅限于企业间使用矚种货币,而零售交易使用哪种货币,则取决于人们决定使用哪种货币支付工资和

    薪金。在目前之销售业务统一使用某种小面额标准硬币的那些领域,比

    如在投币式自动售货机、交通或电话行业,可能会遇到某些特殊的难

    題。甚至有可能在若干不同货币均被普遍使用的地方,将会有一套小面

    額硬币占据主导地位。如果真的出现这种情况,则大多数互相竞争的货

    币实际上将保持同样的价值,那么,使用硬币的技术性难题就可以以好

    几种方式来解决。一种方式可能是某个机构,比如说零售商协会,专门

    发行一种统一的硬币,其市场价格略有波动。生意主要在本地的那些商

    人、交通与通讯行业可以联合起来,以市场价格、并通过银行向当地所

    有的自动售货机出售一套符号性货币。我们当然也可以期待着,商人的

    创新精神会很快解决这样的小难題。另一个可能的前景则是,用附有电

    子标识的塑料之类的符号性货币取代目前的硬币,各处的现金柜台和投

    币机器都能够识别,其“签名”将受到法律保护,跟任何文件一样,不得

    伪造。一原注第十章 关于货币定义的一些题外话

    货币通常被定义为那种获得普遍接受的交换媒介①,但在一个共同体

    中,为什么只应当有一种货币被普遍地(或广泛地)接受,却不得而

    知。我过去有几年曾生活在奥地利边境地区,那里的杂货店主和大多数

    其他商人,都很乐意接受德国马克,跟接受奥地利先令一样高兴;只有

    法律才禁止设立在萨尔茨堡的德国银行,像它们在离此不过10里开外的

    德国境内那样,用德国马克开展其业务。同样,在奥地利成百个旅游胜

    地,经常接待来自德国的旅游者,其中大部分地方都接受美元,它跟德

    国马克一样受欢迎。我相信,这种现象在美国与加拿大、美国与墨西哥

    两国漫长的边境地区,恐怕也一样常见,在其他国家的边境地区也同样

    如此。

    不过,尽管在这些地区,人人都乐于按照当时的汇率接受若干种不同的

    货币,但个人可能仍然使用各不相同的货币来持有(作为淸偿准备

    金)、订立未来偿付的合同,或打入他们的账户,而该共同体则可能以

    同样的方式对不同通货的数量之变动作出反应。

    上面说到几种不同的货币,我们指的是具有不同名称的货币单位,它们

    彼此间的相对价值可能会不断波动。我们必须强调价值不断波动这一事

    实,因为,它们并不是我们区别各种交换媒介的唯一一种办法。即使它

    们用的是同样一套单位(比如美元、法郎),其被人接受的程度(或流

    动性,也即让其成为货币的特质)或不同群体的人们乐意接受它们的程

    度,也大相径庭。这也就是说,不同种类的货币之间的区别,可能不止

    一个维度。

    货币与非货币之间并无清晰的界限

    这也意味着,尽管我们通常都以为,作为货币的东西与非货币性的东西

    之间,存在着一条严格清晰的界线——法律也一向试图要作出这样明晰

    的区分——然而,一旦我们考虑到货币历史的演变过程,就会发现,根

    本不存在这样淸晰的区分。我们看到的毋宁是一个连续统一,具有程度

    不等的流动性、或具有可不受其他东西之价格波动影响之价值的东西,其可发挥货币功能的程度,其实是渐次变化的。②

    长期以来,我发现,向学生这样解释是很有效的:我们用一个名词来描

    述货币,其实是个不幸的事情;如果“货币”一词是个形容词的话,可能

    更有助于我们理解货币现象,这个词描述的不同的东西可能具有程度不

    等的某种属性。③基于这一理由,“通货”(currency)一词可能更为恰当,因为,在不同的地区、对不同的人群来说,作为货币的那些东西将会具

    有程度不等的“流通性”。虚假的精确性、统计测量和科学的真相

    在这里,我们遇到了一个难题,这个难题在我们试图说明关于经济生活

    现象的不那么恰当的定义时,经常会碰到。为了简化我们对于非常复杂

    的相互关系的描述——否则我们就可能无法描述这些关系——我们就刻

    意作出某些截然的区分,而在实际生活中,对象的不同属性其实是渐次

    变化的。当我们试图在商品与服务、消费品与资本品、耐用品与消耗

    品、可再生性商品与不可再生性商品、特种商品与多功能商品、可替代

    性商品与不可替代性商品之间作出明晰区分的时候,也会面临同样的困

    境。所有这些区分都具有重要意义,但在我们常见的追求虚假的精确性

    从而把这样的分类视为可量化的指标之时,这种区分却可能是误导性

    的。这里涉及到的简化过程,有的时候确实是必要的,但也总是危险

    的,已经导致了经济学中的很多谬误。尽管分门别类具有重要意义,但

    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能够清晰地、毫不含糊地将这些东西分成两个或更

    多截然不同的类。我们经常这样做,我们也许‘经常必须这样做,仿佛

    这种区分是实有其事;然而,这样的做法却非常容易让人上当,并会得

    出完全错误的结论。④

    法律拟制与有缺陷的经济学理论

    同样,人们也可以作出法律拟制(legal-fictions):存在着一种清晰界定的

    被称为“货币”的东西,可以与其他东西严格淸晰地区分开来;这样的一

    种拟制,旨在满足律师或法官的工作,但在人们探讨与货币有关的事件

    的典型后果的时候,这种拟制从来就不能成立。当它导致人们出于某种

    目的而要求只能使用政府发行的那唯一一种“货币”或只能有一种东西可

    以被称为该国的“货币”的时候,则带来了更大的危害。我们下面将会看

    到,上述看法也会导致人们发展出一种解释货币的单位价值的经济学理

    论,尽管在其简化了的假设条件下,这种理论会给我们一些有用的粗略

    估计值,但这种理论对于解决我们正在讨论的难题,却毫无助益。

    对于下面的讨论来说,重要的是记住一点:不同的货币的区别可以表现

    在两个可能并非毫无关联的方面:人们接受它的程度(流动性)和人们

    对其价值之变动的预期(稳定还是易变)。稳定性的预期显然会影响某

    一种货币的流动性,但也可能出现这种情况:在短期内,流动性有时比

    稳定性更为重要,或者一种更为稳定的货币由于某种理由而只被很有限

    的人群接受。

    含义与定义

    这里或许是个合适的地方,我们可以对我们在此后将要频繁使用的术语

    的含义作出明确的解释。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已经清楚看到,在我们讨

    论的问题中,说“通货”(currency)比说“货币”(money)要更为恰当一

    些,不仅是因为前一个词更容易谈论其复数形式,也是因为,诚如我们上面已经看到,“通货”突出强调了某种属性。我们也将用“通货”一词

    ——也许与其最初的含义略有冲突——不仅包括纸币和其他形式的“常

    用货币”(hand-to-hand-money),也包括支票中的银行存差及其他可以用

    以发挥支票之大多数功能的各种交换媒介。不过,诚如我们在上一段中

    指出的那样,我们没有必要在货币与非货币之间作出非常清晰的划分。

    读者如果能够始终记住下面一点则会大有裨益:我们所研究的其实是其

    被人接受的程度不等的一系列对象,这种程度会在不知不觉中向较低水

    平递减直至那些显然不能充当货币的东西。

    尽管我们将频繁地发行通货的机构称为“银行”,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

    的银行都会发行货币。在提到货币间的兑换率的时候,我们将始终使

    用“兑换率”(rate-of-exchange)—词,并用“通货交易所”(currency-

    exchange)(类似于股票交易所)来指有组织的货币市场。当我们在探讨

    流动性排序中处于两可程度的情况时——比如旅行支票、信用卡和透支

    ——我们偶然也会说“货币替代品”(money-substitutes),断言他们到底

    属于流通中的通货还是不属通货,是相当任意的。

    ①这个定义是CarlMenger[43]提出的,恐怕也是他的著作终于淸除掉了

    那种中世纪的概念,即货币或者说货币的价值,是国家创造出来的。

    Vimring[61],p.9报道说,中国人早期用一个词来表达他们对货币的认

    识,这个词字面上的意思是“用做流通媒介的商品”。现在更为人普遍使

    用的说法是,货币是流动性最髙的资产,当然(Carlile[8]早在1901年就

    指出了)也是同样的意思^充当某种被人广泛接受的交换媒介,这只是

    一种要充当货币的东西所应具备的功能之一,而一种普遍被人接受的交

    换媒介一般还需要具备记账、价值储藏、作为延期支付之标准等等功

    能。而货币乃是一种“支付手段”的定义,则纯粹是同义反复,因为这个

    概念本身就预设了以该货币发生之债务。参见L.V.Mises[45],pp.34及以

    后各页。当然,货币乃是被普遍接受的交换媒介的定义,也必然意味

    着,即使在一国韁域内,也必然存在着一种货币,它比所有其他货币更

    为人普遑接受;可能存在着被接受程度相同的货币(我们称之为通货可

    能更为便利),尤其是其中一种可以迅速地以一个公认的——尽管可能

    不是固定的——比率兑换成其他货币的时候。——琢注

    ②见J.R.Hicks[33]。——原注

    ③由于这个理由,Machlup有时会说“货币性”(moneyness)、“接近货币

    性”(near-moneyness),见Machlup[39]0 原注

    ④这种做法在统计学家那里尤其常见,他们的统计技术要得到发挥,通

    常得依赖于使用这样的分类。经济学中流行的趋势是只接受那些经过统

    计学检验的理论,尽管这种趋势使我们能够得出某些大致接近真理的有用的结论,比如货币价值的数量理论,但这种做法实在是徒有其名。本

    文中讨论的设想将使经济理论中的大多数童化方程根本派不上用场。为

    了使某一研究題目更容易用数学处理而引入现实世界中根本就不存在的

    严格的区分,并不能使其研究更科学,而只能使之更不合乎科学。——

    原注第十一章 控制一种竞争性货币的价值的可

    能性

    竞争性通货发行者必须向其客户提供的最具吸引力的东西是,它得保

    证,它发行的通货的价值将会维持稳定(或者该行将会按某种可预期的

    方式采取行动)。我们将在第十二章深入探讨公众更青睐哪种形态的稳

    定性。本章我们将集中探讨,一家与发行同种通货的银行进行竞争的发

    钞行,是否有能力控制它自己发行的通货数量从而决定该通货在市场上

    的价值。

    一种通货的预期价值,当然不是促使公众借贷或购买它的唯一考虑因

    素,不过,预期价值也将是决定公众乐意持有多少该种通货的决定因

    素;而发钞行很快将会发现,公众持有其发行之通货的欲望,是决定其

    通货之价值的根本因素。乍看之下,下面一点似乎是显而易见的:排他

    性发行某种通货的发钞行,由于可以全面地控制其供应量,因而能够决

    定其价格,只要有人愿以该价格购买它即可。如果发钞行的目标如我们

    临时假定的那样,是保持价格总水平的稳定——即保持其发行之通货与

    某种商品之特定组合的恒定比例——则它会将通过调整流通中之通货的

    总量来抑制价格总水平上升或下降的趋势。

    通过出售回购通货和(短期)放贷进行控制

    发钞银行将可运用两种办法来改变其发行之通货的总量:它可以以其他

    通货(或证券及其他商品)为工具出售或回购其发行之通货;它也可以

    收缩或扩张其放贷活动。为了保留对于它已发行之通货的控制权,总的

    来说,它将不得不将自己的信贷仅限于短期合约,这样,只要减少或暂

    时中止新的信贷活动,仅贷款人陆续偿还那些以前发放的贷款,就会使

    其发钞总量迅速减少。

    为了确保其发行之通货的价值保持恒定,发钞行必须要记住的一点是,永远不要将发行总量增加到某一水平之上,在这一水平,公众无须增加

    它的支出——从而推升以其所表示之诸商品的价格——即可持有它;它

    也决不能将其总量压缩到某一水平之下,在这一水平,公众持有它而不

    会减少对它的支出从而压低商品价格。事实上,那些用于衡量通货是否

    保持稳定的很多、甚至大多数商品,目前主要是用其他竞争性的通货来

    交易和报价(如果像我们将在第十三章提出的那样,这些商品组合主要

    由原材料或食品的批发价格构成,则尤其如此)。因而,这家发钞行不

    得不紧盯自己发行的通货的流通量的变动直接对其他商品的价格的影

    响,同时,更得关注它与那些商品赖以进行交易的诸货币的兑换率。尽管探明恰当的兑换率的任务(考虑不同通货间具体的兑换比率)是复杂

    的,不过,计算机或许能有助于人们几乎是同步进行计算,因而,该银

    行将时刻清楚地知道,应该增加还是该减少自己的通货总量,其手段则

    是发放贷款或回购货币。在通货交易所中购进或出售,也可以立刻收到

    短期的效果,不过,较长久的效果则只能通过改变放贷政策来实现。

    通货发行的政策

    也许我应当在这里更详尽地阐述一下一家发钞行为了保持其通货的稳定

    应怎样做。该行作出有关信贷政策的日常决策(及其在通货交易所的出

    售或购买决策)的基础,应当是由一台计算机持续地计算出来的结果,当然,需要将该行所获得之有关商品价格和兑换率的最新信息连续地输

    入该计算机。这种计算结果的特征可以用下面经过简化的表格予以说明

    (表2)。(在这里我暂不考虑下面的问题,即是否应该考虑将商品从主

    要市场运送到某些集散地的成本问题,或是否应当考虑不同的运输形式

    各自的成本问题。)

    表2 某通货稳定性示意图

    最重要的信息是表中右下角的那个指导性数字,这个数字来自于刻意选

    择出来的一组一定数量商品,并使其用达克特表示的价格总水平为

    1000,或者将1000当做某种指数的基数。这一数字及其当期变动将成为

    一个信号,会告诉该发钞行的所有髙级经理该干些什么。如果电脑屏幕

    上显示的数字是1002,将等于告诉经理得收缩或收紧控制,也即通过提高贷款成本或更严格选择的办法来限制放贷,更大量地出售其他通货;

    数字为997,则等于告诉经理,他们应当略微放松和扩张。(计算机中的

    数据也会显示在董事长的办公室中,让他同步知道,他的经理们是否敏

    捷地对这些指令作出了反应。)这种收缩或扩张对各种商品的价格的影

    响主要是间接的,得通过它与这些商品赖以进行交易的那些通货之兑换

    率发挥作用;只有对于那些主要以达克特交易的商品的价格的影响才是

    直接的。

    这些信号也将显示在通货交易所,如果大家都知道该行采取了敏捷而有

    效的措施矫正了那些偏离,则该信号会使交易所对该行矫正发行量的努

    力帮一把忙,因为该通货的价值低于正常值(指导性数字为1002),人们

    预期它的价值将会上升,此时,对它的需求会增加;而当人们预期它的

    价值将跌落之时,对它的需求将会减少(因为那个指导性数字为997)。

    我们很难明白,持续地追求这样的政策,怎么还不可能导致该通货之价

    值围绕着挑选出来的商品本位而波动?而这些商品的种类最后实际上会

    限制在很窄的范围内。

    关键因素:持有通货的需求量

    然而,下面一点似乎是显而易见的:只要一个机构在知道——不管是直

    接通过其他通货的价格还是间接知道的——公众是否乐于持有它的通

    货、因而也使自己得以维持它的业务的关键,将取决于它维持其通货的

    价值的时候,它就既有能力、也不得不通过持续不断地恰当地调整其通

    货之流通量,以维持上述结果。它绝对会牢记在心的关键一点将是,使

    自己的通货之流通量保持在较高水平,并能不断增长;真正具有决定意

    义的,不是公众借贷它的需求,而是公众持有它的意愿。因而,当期发

    行量的不够慎重的增加,有可能使流回该行的通货之增长快于公众持有

    它的需求之增长。

    如上所述,新闻报刊会密切关注每一发钞银行的活动之效果,每天都会

    报道各种通货偏离其自己设定的标准的情况。从发钞行的角度看,允许

    在任一方向出现小幅度、且事先宣布了处于可容忍之限度或标准内的偏

    离,是比较可取的。因为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只要它能够证明自己有能

    力、也有决心使兑换率(或用其货币所表示之诸商品的价格)迅速地回

    复其基准,投机活动就会帮它的忙,从而不必它自己非采取恰当的措

    施,也同样能确保绝对的币值稳定。

    只要该银行成功地将其通货的价值保持在可以接受的水平,就不可能出

    现这样的情形:它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而急剧地收缩其货币之流通量,结

    果使自己陷人拮据状态。过去导致出现这种结果的原因,通常是形成了

    那种对流动性“现金”之需求增加的环境,而银行却不得不减少其已发行

    的通货总量,仅仅为的是使该总量适应人们对各种形态之该通货的总需求量出现萎缩的局面。而如果它借出的主要是短期信贷,则贷款的正常

    偿还过程就可能相当迅速地实现这一结果。只要我们认识到,彼此竞争

    的所有发钞行都在试图控制其通货,旨在使其价值保持某种意义上的稳

    定,则整个问题就将非常简单而直截了当。

    竞争是否会扰乱该体系

    但如果一个竞争者试图通过借助承诺其他的好处,比如降低利率,或者

    开具账目信用(book credits),甚至可能以另一家银行发行的通货的名义

    发行钞票(换句话说,发生了见票即付的债务[debts pay able

    ondemand]),企图以这些手段从货币竞争中获益,其结果又会如何呢?面

    临上述行为之扰乱,该发钞行还能够保持对于自己发行之通货的控制

    吗?

    任何银行当然都始终具有一种强烈的冲动,试图通过比其竞争对手更廉

    价地放贷而扩张其通货之流通量;但它立刻就会发现,只要这额外增加

    的贷款没有相应增加之储蓄的支持,这种企图就必然会事与愿违,并伤

    害到过量发行之该行。毫无疑问,人们当然都会非常积极去借贷一种利

    率较低的通货,但他们恐怕都不愿意看到自己持有的流动性资产中,很

    大部分正属于那种发行量已经增加的通货,而他们很快就能从各种报道

    和市场上的各种迹象中知道这一点。

    确实,只要各种通货几乎可以随时以某个已知的比率兑换成其他通货,则以这些通货标价的诸商品的相对价格也会保持不变。即使在商品市场

    上,这些商品的价格(或者在需求中有很大比例是以发行量增加的那些

    通货来标价的地区,用所有的通货标价的价格)相对于其他商品的价

    格,也会趋于上涨。不过,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事件将会发生在通货交易

    所中。在通行的兑换率水平,发行量已经增加的那种通货在人们所持有

    的各种通货中所占的比例会比正常情况下有所增大。毕竟,每个曾以利

    率较髙的通货借款的人,在不得不还款的时候,都希望以较低利率借到

    钱,用这笔钱他可以减轻更多债务负担。其他银行尽管没有放缓其放贷

    速度,但其贷款将会很快地被偿还,而那家低息放贷银行则贷出其回收

    的所有货币。结果必然是在通货交易所出现那种过量发行的钞票供应过

    剩的情形,这很快就会导致这种通货与其他通货兑换的比率下降。正是

    这一新的兑换率水平,将使得通常以其通货标价的商品的价格,立刻被

    转换成以该种违规通货来标价;尽管过量发行的结果是,通常以它所标

    价的价格会立刻上涨。市场报价下降和商品价格上涨,会立刻诱导那些

    通常持有该通货的人将手中的钱兑换成其他通货。由此而导致的对这种

    通货的需求之下降造成的收益减少,在较短时间内,用其低息放贷所获

    得的收益来弥补可能还绰绰有余。但如果这家发钞银行实行低息放贷政

    策,可能会引发一场广泛的逃离该通货的事件;而持续的低息放贷则意味着越来越多的该种货币被注入到通货交易所中。我们可以有把握地得

    出结论:一家发钞行是不可能通过过量发行而击败其他通货的——如果

    其他通货的发钞银行时刻准备着在必要的时候通过临时减少其发行量而

    回击这种企图,当然更不可能。

    寄生性通货会妨碍对于通货价值的控制吗?

    一个更为艰涩、而答案也许不会那么清晰的问题是,那种似乎不可避免

    地会出现的、我们可以称之为寄生性通货(parasitic currencies)的东西,能在多大程度上扰乱发钞银行对于它自己发行的通货的控制力?所谓的

    寄生性通货就是指发钞行通过其他银行建立起一个宝塔形的发放信贷的

    结构,这些银行可以用原发行者使用的那种通货的名号开立支票账户,甚至可能发行该种钞票。只要这种寄生性钞票清楚地标明是必须用原发

    钞银行发行的通货来支付的债务,就看不出,如何才能够或是否应当由

    法律予以阻止这种现象。

    显然,并不是所有的银行都愿意发行——或能够发行——自己的通货。

    那些没有发行自己通货的银行没有别的选择,只能接受以其他银行之通

    货表现的存款和授信,而且它们将倾向于接受那种表现最好的通货。而

    原发钞银行也可能根本就不会去阻止别的银行这样做,尽管它可能不喜

    欢其发钞量大于以它的通货表现的支票账户正常运转所需要的量。当

    然,一家二级发钞行发行的钞票必须得标明,这些钞票不是拥有达克特

    商标的那家发钞银行发行的原行钞票,而只是获取达克特的凭证,否则

    的话,它们就完全属于假钞。但我看不出,对于品牌或商标的正常法律

    保护程序,如何能够阻止其他银行发行以钞票形式体现的的这种债权凭

    证;通过法律禁止这一点是否可取,也是很成疑问的。尤其我们看到,这样的钞票与支票存款之间,本质上是相同的,即使是发钞银行,也不

    大情愿阻止那种做法。

    这样一种通货的原发行者能够做、并且不得不做的事情,不是重复政府

    垄断时所犯的错误:即政府逐渐地丧失对于这些二级或寄生性银行发行

    的钞票的控制权。原发钞行必须让人们清楚地知道,它不会通过动

    用“现金”(即它发行的钞票)回购二级发钞行的债务而拯救这些银行。

    我们后面(第十六章)将会看到,政府是如何走入这一陷阱,并使它们

    对货币发行的垄断权以某种最不可取的方式遭到削弱。(它们承担着控

    制这些标准通货的总量的责任,但它们始终面临着来自其他银行的、要

    求发行廉价货币的压力,因为其他银行要快速扩张;而原发钞行担保其

    流动性,就帮了它们的忙;但到最后,就没有人会对货币的总量拥有完

    整的控制权。)

    在我看来,这是我们的方案所能引起的最严重的问题,对这一问题的答

    案是,尽管私人发钞银行将不得不容忍打着同样名号的寄生性存款或钞票在市面上流通,但它们也不应协助、相反应当通制这种现象,办法则

    是,事先就告知天下,它们不会提供回购这些寄生性钞票所需要的钞

    票,除非是针对“硬现金”,即除非是用其他一样可靠的通货来购买。严

    格地坚持这一原则,它们就能迫使二级发钞行以非常接近于“100%准备

    金银行业务”(100 percent banking)的原则开展其业务。由于这些通货始

    终只是信用有限的寄生性钞票,因此要想让这些钞票继续在市场中流

    通,就必须奉行某种政策,这种政策能使人们确信,它们的价值永远不

    会出问题。这一政策有可能限制其通货的流通,因而会限制原发钞行的

    利润,不过,这样也就不至于严重地束缚其保持本行通货价值平稳的能

    力。

    为实现这一点,具有商标的某种通货的原发钞行就必须要预见到这样的

    寄生性通货(或任何保持其价值等于该通货本身的流通性权益凭证)发

    行过量的后果,要在预期到这些寄生性通货贬值之前,就无情地拒绝以

    平价购买它,而以其他通货表示的一些商品的价格之上涨,就能显示这

    种贬值的迹象。因此,一家发钞银行经营其他银行发行的货币时,不可

    能是纯粹自动的事情(以不变价格买进、卖出),只受已经看到的其他

    通货之购买力的变动的指导;这样的一家银行也不能以与髙于一篮子商

    品之本位的当下购买力相对应的那个兑换率买进其他通货;相反,它要

    维护本行通货的短期稳定,就需要有效地作出深人准确的判断,它的业

    务必须要参照一些能够预示其他通货之价值的未来变动的指标来进行。第十二章 公众将选择哪类货币?

    由于我的主要论旨是,公众会从若干彼此竞争的私人发行之通货中挑选

    出某种会比政府提供之货币更好的货币,因而下面我得探讨一下公众进

    行挑选的过程和标准。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几乎没有什么经验知识,因而去询问民众(比如通

    过民意测验),恐怕没有什么用处。由于从来没有过这种经验,所以,大多数人也不会对于如何挑选有什么想法或形成某种看法。我们只能根

    据我们对于人们获取货币之目的和他们在类似情景下可能的行为模式的

    一般性了解,来推测个人决策可能呈现出的特征。毕竟,这也是大多数

    经济理论赖以提出并得出结论的研究方法,而后来的结论往往能够证实

    那些结论。我们当然不必假定人们到了新的情景中立刻就会理性地行

    事。不过,即使不是靠着洞察力,他们也很快会通过经验学习并模仿那

    些最成功的行为,因为这最能增进他们的利益。①在本文所考察的这类

    重大变革的情形中,当时可能暂时会导致很大的不确定性和困惑。但我

    认为,我们洽有理由对下面一点表示太多怀疑:人们很快将会发现理性

    的思考所能够告诉他们的一切。这种过程在现实中进展得是快是慢,则

    可能会因国家而异。②

    货币的四种用途

    影响人们从若干种货币中作出选择的主要因素是货币的四种用途:第一

    种用途是用以购买商品和服务,第二种用途是持有,作为满足未来之需

    的储备,第三种用途是用于合同规定的延迟支付,最后一种用途是作为

    会计单位,尤其是在记账时。把这些用途视为货币的“功能”的做法很普

    遍,但实际上却不恰当。事实上,这些用途只是货币作为一种交换媒介

    的基本功能的延伸而已,只有在某些例外的情况下,比如在交换媒介大

    幅度贬值的情况下,这些功能才会与其基本功能分离。从下面的角度

    看,这些用途也是互相依赖的:尽管乍一看,货币的不同属性对于其不

    同的用途而言,似乎都是可欲的;然而,货币在发挥一种功能,即作为

    一种会计单位时,保持价值稳定才是最可欲的。尽管乍一看,在人们的

    日常购物活动中,是否便利可能会被认为是选择的决定性因素,但我相

    信,事实将证明,作为一种会计单位的稳定性,才是主宰一切的。

    现金购买对于占人口大多数的靠领取工资和薪金的人来说,最重要的事

    情可能是他们在日常购物的时候,是不是能用手里的通货付款;他们也

    得到处寻找价签,看看是不是用他们手里的通货标价的。另一方面,店

    主却只要知道自己能够随时按已知的兑换率兑换各种通货,就会非常乐

    意接受任何一种通货,只要价格定得恰当即可。电子现金收款台可能会迅速得到发展,它不仅能够同时显示以顾客所喜欢的任何货币标出的同

    一商品价格,也会通过计算机与银行连接起来,从而使商家能够立刻将

    顾客的付款进行折算、以该商家所选择的通货记人自己的账户中(每天

    晚上会汇集现金结算表)。而商家也会发现,本地同时流通两三种货

    币,并没有什么不便之处,只要用比较醒目的方式在价签上标出不同通

    货的价码就可以了,比如每种通货用不同的颜色;这样一来,顾客也可

    以方便地比较同一种商品在不同商店、以不同通货表示的价格。

    满足未来之需的储备靠领取工资和薪金生活的人,除了以自己的工资收

    入用于日常开销之外,最关心的另一点可能是币值的稳定性。尽管在抵

    押贷款和分期付款的时候,他也会从通货贬值中得到一定的好处,但他

    的工资或薪金合同,却会使他更喜欢一种趋于升值的货币。

    持有现金的人——其实就等于所有人——都喜欢某种趋于升值的通货。

    正是由于这一原因,社会对于这种有升值潜力的通货的需求是很强烈

    的;但显然,这对于以这种通货借钱的人来说,却绝非好事;而对于发

    钞银行来说,把价值保持在其通货的实际价值之上,也没有好处。因

    此,我们可以设想,这种趋于升值的通货,可能只会发行很有限的数

    量,以用于特殊用途,这样的通货似乎非常不大可能被广泛地使用。人

    们可能会持有的货币,将主要是那些预期可以用来偿还债务的货币。

    作为延迟支付的标准关于货币的第三种用途,即作为延迟支付的标准,合同各方首要关注的当然正好与上面相反:贷方喜欢一种趋于升值的通

    货,而借方喜欢一种趋于贬值的通货。但每一方的构成其实都非常复

    杂:债权人方面除了包括所有的资本所有者之外,还包括所有领取工

    资、薪水的人;而债务人一方则包括企业、农场主和银行。因而,市场

    的力量似乎不大可能导致出现一边倒的情形。而且,尽管在短期内,各

    方都会从他们借人或贷出的那种通货之价值的变动中受损或受益;但他

    们可能很快就会发现,这些损失或收益都只是暂时性的,并随时会消

    失,因为利率自身会进行调整以适应可能的价格变动趋势。

    可靠的会计单位在我看来,将使人们普遍地选择一种价值保持稳定的货

    币的决定性因素是,只有这样一种通货,才能使人们进行合乎实际的经

    济计算,从而就长期而言,人们会从若干种货币中成功地选择出有益于

    生产和交易的通货。尤其是,只有在会计单位的价值大致保持平稳的情

    况下,才有可能完成会计的主要任务,即确保企业的资本存量不会被消

    耗掉,只有表现为利润的净收益才能由股东支配。

    如果要解释,为什么只有在货币的价值保持稳定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成功

    的经济计算,就引出一个问题,我们所说的“货币的价值”,确切的含义

    到底是什么?货币保持稳定,体现在哪些方面?这些问题,我们只能留

    待第十三章再来讨论。至于此处,下面的经验事实就能说明问题了:只有在会计账目单位在某种意义上保持还过得去的稳定性的时候,才有可

    能实现有效的资本保值和成本控制。因此,我们现在可以就我们的讨论

    暂时作出一个结论:至少从长期来看,在若干通货中被人们有效地选择

    出来的,一般都是有竞争力的那种通货。能在竞争中脱颖而出的通货,将是在它的帮助下取得成功的人们所喜欢、他人因而也模仿使用的那种

    通货。

    ①参见CarlMenger[43],p.261:“使人们对于自己的经济利益认识得更准

    确的途径,奠过于观察到他人是如何利用正确的方法手段实现了自己的

    目的、取得经济上的成功的。”——原注

    ②我们不能完全忽视下面的可能性:商人根据过去的经验、尤其是过去

    50多年的经验而采取的做法和形成的预期,已经充分适应了一种价格持

    续上涨的趋势,因而,当实现平均价格保持的稳定之后,最初反而会对

    他们产生消极影响。这种经验甚至有可能使得一些商人更喜欢以某种缓

    慢贬值的通货进行交易和开户。不过,我相信,最终,那些选择了稳定

    通货的人将会取得更大的成功。——原注第十三章 货币的哪种价值?

    从科学的意义上严格地说,并不存在货币的价值十分平稳这样的事情

    ——当然,也不存在别的十全十美的事情。价值是一种关系,是一种等

    价的比率,或者用杰文斯的话说,是“间接表达一种比例的模式”①,价

    值只能这样表示:我们对一定数量的一种东西的估价与“等价”的一定数

    量的其他东西相同。这两种东西彼此互相表示的相对价值可以保持平

    稳,但除非我们具体指出相对的那个东西,否则,“某个东西的价值保

    持不变”的命题就没有明确的意义。

    我们会习惯性地、不很严谨地说,“啤酒比食用甜菜的价值更稳定一

    些”(这是我们能够作出具有一定意义的断言的最佳例子),此时我们

    的意思是说,啤酒与其他各种商品的相对价值或者说在较长时期内的价

    值或其交换比率,更为平稳一些。而对于--般的商品或服务,我们最关

    心的通常是它们与货币的关系。当我们用“价值”一词说到货币本身、说

    货币价值比较平稳的时候,我们的意思是,以它所表示的大多数商品的

    价格在短时间内不会沿着同一方向大幅度变化,或者说变化很小。

    “一种具有稳定价值的货币”

    但有些商品的价格在自由市场上一直在变化。我们有时会感到,尽管很

    多东西的价格已经变化了,而货币的价值却大致保持平稳;而在有的时

    候,货币的价格会出现显著的上升或下降,尽管只有少数重要商品的价

    格在同一方向上发生了变化。那么,在一个各种物品的价格不断变动的

    世界上,我们可以将什么样的货币称为一种具有稳定价值的货币?

    大致说来,下面一点当然是相当明显的:如果一定数量的货币能够买进

    的大多种品种的商品的数量减少了,而只有少数商品可买进的数量增加

    了,则该货币总的购买力就下降了。因而,如果可买进数量增加与减少

    的部分大体平衡,我们也可以合情合理地说,货币对于商品的支配力基

    本保持平稳。不过,就我们的研究而言,我们当然还需要对“一种具有

    稳定价值的货币”给出一个更为精确的定义,对于我们有望从这样的货

    币中得到的好处,也应给予更准确的说明。

    错误互相抵消

    我们已经看到,货币价值的变动会透过其对延迟支付的合同及货币单位

    作为经济计算和记账之基础的用途发挥影响而产生严重的扰乱作用。如

    果这两者受到扰乱,个人就不得不就如何应付如下无可回避的事实而作

    出决策:对于个人来说,大多数物品之价格未来的波动乃是无法预期的

    (因为价格就是他无法了解的大多数事件的一个信号而已)。由此而导

    致的风险,只有借助于对未来价格变动的预期进行估计,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控制,而且,这种预期的变动应当与当前价格波动的方向一致,且按一定的百分比波动。只有当这个百分比是零,因而大量价格相当僵

    硬或迟缓的商品(主要是公用事业价格,但也包括大多数有品牌的商品

    之价格、通过邮购等类似方式销售)之价格在未来的波动都保持一致的

    时候,人们才能正确地估计到未来价格变动的中位数。

    (a)稳定的价格

    图1以按所标百分比发生了变动的价格(相较于以前)

    出售之各种商品的价格总水平

    可以用两张图说明这种情形。如果对货币价值的调控能使各种商品的平

    均价格在某一水平保持稳定,则人们在安排自己未来的一切活动时必须考虑的未来价格波动的可能情况,体现在图1中。尽管在这种情况下,个别商品未来的价格也是不确定的——这是市场经济运转过程中无法避

    免的——但是,在相当长的时间段中,对于整个社会的人来说,不可预

    见的价格波动的影响,将刚好能够互相抵消。这样的波动至少不会导致

    人们的预期都出现同一个失误;相反,总的来说,人们能够根据价格波

    动的连续性(即使不能获得更充分的信息),而作出相当成功的估计。

    在单个商品价格紊乱的波动导致所有商品价格总水平上涨的时候,则可

    能会出现图2所显示的情形。

    (b)价格上涨

    图2以按所标百分比发生了变动的价格(相较于以前)

    出售之各种商A的价格总水平由于单个企业没有办法像预计单个商品价格那样正确地预计全部商品价

    格波动的中位数,所以,它也无法将自己的经济计算和决策建立在某个

    已知的中位数之基础上,根据这一中位数,单个商品价格既可能上涨也

    可能下跌。于是,成功的经济计算,或者说有效的资本和成本会计就成

    为不可能的了。人们就越来越渴望出现一种记账单位,它的价值与总的

    价格变动趋势更为紧密地保持一致,这种愿望之迫切,有时甚至会驱使

    人们将某种不能充当交换媒介的东西当做记账单位。②

    选择的标准

    我们一定不能把货币数量的变化可能会导致出现的这些价格波动的分布

    向连续统一的一侧单向移动,以及由此导致的预测、计算和记账时的困

    难,与相对价格的结构之临时性变化混为一谈,尽管后者也同样会导致

    生产被扭曲的恶果。我们后面必须得考察(第十七章),保持币值的稳

    定,如何能够有效地阻止生产的这种扭曲,而这种扭曲随后必然会导致

    经济增长过程的逆转,导致大量投资出现亏损,导致长期失业。我们将

    论证,这是稳定的通货的主要好处之一。不过,我们恐怕很难断言货币

    的使用者会基于这一理由而选择一种具有某种稳定币值的通货。这是他

    们不大可能认识到的效果,也是他们个人在就使用何种货币的问题作出

    决策的过程中不大可能考虑得到的——尽管使用某一币值稳定的通货的

    地区的企业一直保持顺畅运转的事实,可能会吸引其他地区的人们也使

    用那种通货。个人也不可能靠自己使用某种币值稳定的货币而保护自己

    不受上述恶果的影响,因为各种商品相对价格的结构用并行的若干种通

    货来衡量,其实是一样的,因而,只要稳定的通货与不断波动的通货在

    相当大程度上同时流通,则那些紊乱就是无法避免的。

    因而,为什么人们倾向于选择一种用商品来衡量而保持币值稳定的货

    币,其理由应该是,由于币值稳定能够使不同方向上的失误在总体上相

    互抵消,从而有助于人们将价格波动的不可避免的不确定性的影响最小

    化。而如果单个商品价格的偏离集之中位数不是零而是某个未知的量,则不会出现这种抵消效应。即使我们同意,人们会乐于使用的那种稳定

    的货币就是这样一种货币,这种货币能使他们预计到,他们最感兴趣的

    那些商品的单个价格——以这种货币来衡量的价格——上涨的可能性跟

    下跌的可能性一样大,但这也仍然不能告诉我们,大多数人希望看到保

    持稳定的是哪个价格水平。不同的人或不同的企业感兴趣的显然是不同

    商品的价格。不同的商品组合的价格总水平,当然会沿着不同的方向变

    动。

    会计的功效仍是决定性

    人们可能在乍看之下又一次倾向于考虑用零售价格或生活成本来衡量货

    币,甚至大多数个人消费者会偏爱某种以这些标准来衡量比较稳定的货币,但一种更全面的考虑却使我们似乎不应根据上述指标调整货币以使

    其具有吸引力。生活成本因地而异,且会由于不同的经济增长幅度而不

    断变化。企业当然会偏爱那种被广大地区接受的货币。对于每个企业的

    经济计算和会计(因而也是对于资源利用的效率)——而这仰赖于价格

    的总体稳定,而不取决于企业对个别市场的专业化知识——来说,最重

    要的一点则是广泛交易的那些产品,如原材料、农业部门出产的粮食及

    某种标准化的工业半制成品的价格。这些产品的价格还有一个优势:它

    们是在定时营业的市场上交易的,它们的价格会被及时地报道,至少是

    原材料,其价格尤其敏感,因而,就使人们有可能据此预计价格总水平

    波动的趋势(这种趋势经常会在这些商品中最早显示出来)。

    事实上,直接以保持原材料价格稳定为目标而调控货币发行量,对于消

    费品价格保持稳定的效果,非常有可能大于直接以后者为目标调控货币

    量的效果。经验已经显示,在货币量的变化与消费品价格水平的波动之

    间,存在着一个相当大的滞后期。事实上,这可能意味着,如果货币流

    通量的调整被迫推迟,直到发行量的过剩或短缺在消费品价格的波动中

    表现出来时才进行调整,就不可能避免出现非常严重的价格波动了;另

    一方面,就原材料来说,由于这种时间滞后要短得多,所以,提前发出

    的预警,应能使人们更及时地采取预防性措施。

    靠工资和薪金生活的人可能也会发现,以原材料的平均价格或类似的指

    标进行集体谈判也较有利,因为这将使得那些收入固定的人能够自动享

    受工业生产率增长的好处。(不发达国家也会青睐某种能够使原材料的

    购买力之增长速度超过工业品购买力增长速度的国际性通货——尽管他

    们仍有可能利用这种机会而继续维持单个原材料价格的稳定。)我认

    为,不管怎样,这可能是主流的选择,因为用原材料价格衡量能够保持

    稳定的通货,也许是最有希望成功的办法,借此我们有望得到某种有利

    于各种经济活动保持稳定的货币。

    商品批发价格作为跨国货币价值的标准

    我的预期是,至少在超过某种民族国家疆域的更大地区范围内,人们会

    普遍同意以某组商品的批发价格作为他们致力于使之保持稳定的通货的

    本位。若干银行正是据此调整而使自己的通货广泛流通,它们发行的具

    有不同名称的通货,但彼此间保持着大体稳定的兑换率,它们会不断地

    尝试、并调整那个“一篮子”商品的组成,它们努力地使以自己的通货衡

    量的这些商品的价格保持稳定。③而这种做法并不会导致流通在该区域

    内的各种主要通货的相对价值出现大幅度波动。流通着多种通货的各个

    地区间,当然会有某些通货彼此重合,这些通货的价值主要基于这些商

    品对于某种生活方式或某些最重要的产业部门的重要性来确定,因而它

    会因地区不同而出现相对而言更大的变化,但仍将在那些具有同一职业和习俗的人中拥有其自成体系的客户。

    ①W,S、jevons[34],p.11.也请参见上引书p.68:“价值不过是表示两种商品

    交换的不断变化的比率而已,因而,我们没有任何理由说,东西两天之

    内具有同样的价值。”——原注

    ②不管我们是使用货币还是使用某种商品作为衡量价格的尺度,标出了

    受到一段时间内价格相对于上段时期的上涨或下跌之影响的商品的百分

    比的那张表示价格波动之离散度的曲线,假如是根据对数的数值画出,其形态就是相同的。如果我们使用某种比其他商品价格下跌更多的商品

    作为标准,则所有的价格变动不仅都会被显示为上涨,而且,不管使用

    哪种尺度,与使用其他商品作为尺度相比,相对价格上涨的比例都是一

    样的,比如说,都是有50%的商品的价格出现上涨。我们或许可以得到

    一条正常出错(高斯式的)曲线——因为我们预计,在任一方向对模型

    的偏离,都刚好彼此互相抵消,并随着偏离幅度增加,偏离的数量趋于

    减少——的一般形态曲线图。(大多数价格的变动,都是因为某些商品

    价格下跌、某些商品价格上涨而导致之需求的变动引起的;这类相对较

    小的变化比大的变化发生得更频繁一些。)用具有这个意义上的稳定币

    值的某种货币来衡量,该模型中所表示的商品的价格保持不变,以按照

    某一确定的百分比而涨跌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各自的数量,正好互相扯

    平。这会使失误最小化,当然未必是指具体的个人,而是指总体上。尽

    管没有可行的指数可以完全达到我们所设想的目的,但具有近似效果的

    办法应该是可以找到的。——原注

    ③亊实上,竞争可能迫使它们不断地改进技术,最大限度地保持币值稳

    定,甚至远远超出实际需要。一原注第十四章 货币数量论对于我们讨论的情形

    没有用处

    货币理论一般都假定,只有一种货币,即正式的货币;在完整意义上的

    货币与仅仅作为货币替代品的东西之间,存在着截然的区别。而在我们

    的讨论中,这种区别却不存在了。因而,那种被称之为货币价值的数量

    理论(quantitytheory)的东西,也就不适用了,即使是与其大致相近的一

    种理论也不适用了,尽管这种理论对于货币价值的解释从理论上说更令

    人满意,也是数量论中相对最令人满意的一种。①

    当然,数量理论预设,在某给定区域只存在一种货币,它的数量是可以

    通过计算这种货币的同质(或近似同质)的单位而掌握的。但如果在一

    个区域中流通着不同通货,其相对价值也不恒定,流通中的总量就只能

    根据通货的相对价值计算出来,离开了后者,总量就没有任何意义。这

    种只适用于特定情形——即使在很长时期中凑巧都表现为这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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