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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示范》

病历示范

第一章 病案书写

  第一节 病案书写的一般要求及注意点
第二节 住院期间病案书写的内容与要求
第三节 传染病科病历
第四节 结核科病历
第五节 呼吸内科病历
第六节 心脏内科病历
第七节 消化内科病历
第八节 肾脏内科病历
第九节 内分泌内科病历
第十节 血液内科病历
第十一节 神经科病历
第十二节 精神科病历
第十三节 老年病病历
第十四节 肿瘤科病历
第十五节 皮肤科病历
第十六节 儿科病历
第十七节 中医科病历
第十八节 普通外科病历
第十九节 神经外科病历
第二十节 胸部外科病历
第二十一节 泌尿外科病历
第二十二节 肾移植病历
第二十三节 烧伤外科病历
第二十四节 整形外科病历
第二十五节 骨科病历
第二十六节 眼科病历
第二十七节 耳鼻咽喉科病历
第二十八节 口腔科病历
第二十九节 产科病历
第三十节 妇科病历
第三十一节 病案首页

    1.传染科
2.呼吸内科
3.心脏内科
4.内分泌内科
5.消化内科
6.神经内科
7.中医科
8.神经外科
9.泌尿外科
10.烧伤科
11.眼科
12.耳鼻喉科
13.口腔科
14.产科
15.妇科

  第三十二节 转院记录及死亡报告

第二章 门诊记录

  第一节 门诊病案记录内容及一般要求
第二节 传染病科门诊记录
第三节 结核病门诊记录
第四节 呼吸内科门诊记录
第五节 心脏内科门诊记录
第六节 消化内科门诊记录
第七节 肾脏内科门诊记录
第八节 血液内科门诊记录
第九节 内分泌科门诊记录
第十节 神经科门诊记录
第十一节 精神病科门诊记录
第十二节 老年病门诊记录
第十三节 肿瘤科门诊记录
第十四节 皮肤科门诊记录
第十五节 儿科门诊记录
第十六节 中医科门诊记录
第十七节 普通外科门诊记录
第十八节 神经外科门诊记录
第十九节 胸部外科门诊记录
第二十节 泌尿外科门诊记录
第二十一节 肾移植门诊记录
第二十二节 烧伤门诊及急诊记录
第二十三节 整形外科门诊记录
第二十四节 骨科(矫形外科)门诊记录
第二十五节 眼科门诊记录
第二十六节 耳鼻咽喉科门诊记录
第二十七节 口腔科门诊记录
第二十八节 产科门诊记录
第二十九节 妇科门诊记录
第三十节 门诊诊疗文件

第三章 会诊、检查、治疗申请单及报告单

  第一节 临床各科会诊记录
第二节 临床、生化、细菌、免疫及细胞学检验(1)
临床、生化、细菌、免疫及细胞学检验(2)
临床、生化、细菌、免疫及细胞学检验(3)
临床、生化、细菌、免疫及细胞学检验(4)

    附 临床检验正常参考值(1)
附 临床检验正常参考值(2)
附 临床检验正常参考值(3)
附 临床检验正常参考值(4)
附 临床检验正常参考值(5)
附 临床检验正常参考值(6)

  第三节 影像诊断学检查
第四节 超声检查
第五节 心电图及心脏功能检查(一)
第五节 心电图及心脏功能检查(二)
第六节 肺功能检查
第七节 脑及神经功能检查
第八节 听力及前庭功能检查
第九节 纤维内镜检查
第十节 放射性核素检查
第十一节 X线、镭及放射性核素治疗
第十二节 物理治疗
第十三节 病理学检查

第四章 护理记录

  第一节 体温单
第二节 医嘱本
第三节 医嘱记录单
第四节 特别护理记录单
第五节 病室报告本

    附一 中医护理记录
附二 精神科护理记录

  第六节 护理病历
第六节 护理病历(护理计划单)

第五章 重要参考资料

  第一节 病案管理
第二节 医疗统计专用名词
第三节 药物法定名称临床分类
第四节 法定计量单位
第四节 法定计量单位(压力单位)
第五节 处方用拉丁词缩写式
第六节 常用缩略语
第七节 希腊字母、罗马数字、常用元素表
 第八节 医疗护理记录中的常见错误